……其实他就是手痒了,这么多年下来一直和萧洛栩保持着微妙的关系,也不知道是在谈恋爱还是纯粹的床伴,但那主线任务一直却没什么动静。
本是一匹野马,被束缚在规矩森严的皇城当着乖宝宝,打架都施不开劲,秦不昼打算去北方找个地儿跑啊跳啊嗷嗷叫啊撒撒欢,他所钟爱的战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萧洛栩静静看着他。男人正当而立,他已值加冠,如今他要注视男人已不用像四年前那般仰着头:“朕,静候将军凯旋。”
秦不昼说:“定不负圣望。”嘴上是尊敬的话语,却笑吟吟伸手揉乱了青年的头发。
☆、第32章 古风君臣(八)
边关风声萧杀,龙旗在风中猎猎。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把这群来犯我大悦国威的豺狼赶回他娘的老窝,有信心吗!”将军副官走过一排排整装待发的士兵,高声道。
“有!!”
副将回首看向最前方银甲骑装的将军,见对方点头,挥手;“出发!”
一抹寒光划破长夜。将军回望了眼南方——那是皇城的方向,扬鞭驭马冲入战局。
“是秦不昼的兵!”
“防守!”
“妈的,来不及了!最前面那个将军跟炮仗似的往这里突进!拦也拦不住!……那是秦不昼!”
“他娘的秦不昼疯了?!”
血染黄沙,漫天厮杀声中,秦不昼纵马收割着生命,敌我阵中来去自如有若天神,澄亮的眼中却盛满令人心惊胆寒的漠然。
大秦以防守著称,秦不昼却最擅发现薄弱点。哪怕只有很细微的一丝不对,在秦不昼眼中都被无限地放大。在秦不昼一马当先,同时不忘指挥三军排兵布阵,如一把尖利冰刀深深贯入敌军五脏六腑,那磐石铁桶的防御终在天际泛白之时被一层层突破。
这一场战役从深夜打到破晓,大悦成功夺回了最后一座之前被占领的城池,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疲惫的将士来不及欢呼,来不及收拾战场,倒头便睡,红色的营帐里,银甲白袍的将军托着下巴,看着面前摊开在桌上的雪白宣纸。
一夜恶战,秦不昼眼底带着淡淡青影,脸颊上还带着汗迹和斑斑血点,但他坐于桌案旁执笔的时候,精致眉眼迎着初晨的微光,宁静模样不似人间。
卫初立在他身侧磨墨,随口问:“将军要给谁写信?”
“皇上。”
秦不昼嘴角翘着浅浅的弧度,笔尖染了染墨,挥毫在纸上纵横流畅自上而下一行草书。
点如坠石,划如夏云,钩如金戈。
比起大多数将军那一手鬼画符,秦不昼的字实在很漂亮。卫初由衷赞叹道:“将军真一手好字。”只是在听到那毫不意外的答案时,轻轻蹙了眉头。
有些事,虽然秦不昼未曾放到明面上,但秦不昼麾下的心腹都心知肚明。
群臣只知帝王和将军关系亲近,甚至连对方早年的独揽大权都能够容忍,但卫初却知道在这段感情中首先让步的是秦不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