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维斯·罗格里斯是林柘的前男友。
一个,又作,又难缠,并且脑子有病的前男友。
勒维斯和林柘是大学校友,比他低一届,两人在大三时迅速看对眼坠入爱河,本科毕业后,林柘选择继续攻读学业,勒维斯则回去继承了家族产业。
半年前,勒维斯听从家族的安排,和一位门当户对的女性订了婚,却还想同时和林柘保持地下情人的关系。
林柘知道真相后果断选择了分手,但勒维斯仍旧不愿放手,对他纠缠不休。
为了和勒维斯划清界限,林柘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但就在和那男孩确定关系的第二天,勒维斯竟然派人撞断了他的腿。
林柘跑到北极科考站来,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躲勒维斯。
结果这家伙早不来晚不来,怎么偏偏就在他顶替了林柘,做任务的时候来了!
顶着众人八卦目光的洗礼,罗城硬生生把像膏药一样贴在自己怀里的勒维斯撕开。
查理好奇地问:“林,你和小罗格里斯先生认识?”
勒维斯整了整西装,好整以暇地看着他笑。
罗城强行扯了扯嘴角,说:“大学校友。”
勒维斯笑眯眯地补充:“是很谈得来的好朋友哦。”
啊,真的好烦人。
罗城讨厌可能对任务造成影响的任何不定因素,而勒维斯就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状况的不定时炸/弹。
勒维斯·罗格里斯的独占欲和掌控欲强到变态,曾经的林柘在和他恋爱的时候,也常常觉得窒息——一得知勒维斯背着他订婚就果断分手,其中也不乏林柘实在受不了这样下去的因素在。
要想留在司尘身边,他就得展示出司尘对他的信任和依赖。
可一旦这点被勒维斯发现,他就根本没可能进入实验室了。
这就他妈是个死循环。
站长查理带领DC来的人去看人鱼,作为科考站唯二的生物学家,罗城和贝奇也在列。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小罗格里斯先生直接走在了罗城身边,和他挨得极近,声音沉得像蜂蜜,低声说:“好久不见,爱德华,我很想你。”
爱德华是林柘的英文名,罗城被他刻意压得低沉的声线麻得浑身鸡皮疙瘩,往旁边拉开一大段距离:“两个多月而已。”
没办法,他实在看不来这种油头粉面的纤弱美男,哪怕勒维斯和林柘之前没这段渊源,他对这款的男人也是敬谢不敏。
勒维斯立刻又靠过来,抱怨道:“我好冷,你让我靠一下都不行吗?”
罗城面不改色:“那就跑快点,房子里不冷。”
说完往前跨了一大步,拉开和勒维斯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