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低头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的笑,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丢下他。
娃娃当初是被拐骗的,也许是当时他太小了,记忆似乎太过遥远,还是内心的刻意遗忘,总之他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被迫在暗夜的色情场所卖身,做了头牌。
那里的一切他都不想去回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段段他不喜欢的性爱,似乎活著的意义就是卖屁股,他也绝望过,但是最後还是胆怯的活了下来,他没有勇气选择死亡。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