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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双茫然地看着我,显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林慕的“病”一开始我并不清楚。我不想用庸俗的视角来分析自己,但人非完人,很多次我都想过,如果一开始就发现林慕是这个样子的,我还会不会和她好?这个答案也许永远都得不到了,反正跟林慕在一起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等我意识到一些情况时,我已经陷在其中,拔不出来了。

林慕是那种懂得打扮自己,又不会过分的女人。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在我的印象中,那段时间我正好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处于男人的“生理期”,情绪低落,少言寡语,把自己置在“找个不爱说话的异性并排坐一会儿”的意境中。林慕显然正是在这个恰当的时候进入我的生活的。我的朋友从国外留学回来,林慕是他在国外女友的小学同学。我们在一家ktv唱歌,我坐在一旁喝着啤酒,默不做声,林慕恰巧就在我边上。她穿着一条黑白连衣裙,梳着马尾辫,头上戴着一个淡灰色的发卡。我得承认,这身打扮对我是很有杀伤力的。

约会期间,我们看过电影,聊过人生,在盛夏八九点钟的路边吃过排档,手牵手徜徉过江边小道,做过情侣间应该做的事情,直到那天……

最初我发现林慕有些不对,是她的眼镜。她戴着一副黑色木框的眼镜,镜片有些奇怪,我没有戴眼镜的经验,但还是发现她的镜片比别人的都要厚,而且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七彩绚丽的条纹。

我以为这是一种时髦,后来才发现原来这眼镜别有用途。那天,我们约在味千拉面吃午饭。如果不是吃面条,也许我还会稍晚一些发现这个破绽。排骨从筷子间滑落,汤水溅在她的眼镜片上,她很自然地把眼镜摘了下来。

“我要去一趟卫生间。”林慕眯着眼说道。

在林慕离开之后,我好奇地拿起那副眼镜,端详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些不对,然后顺手就戴起来,这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裸视20的眼睛,居然没有感到头晕。继而发现这是一副黑白眼镜,戴上之后,世界顿时失去了色彩,变成了黑白一片。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这玩意儿,也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类似的东西,反正我是没见过。

林慕这种奇特的癖好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如果她仅仅因为好玩,倒也没什么,但自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这副眼镜就没有摘下来过。我正好奇于其中的缘由,林慕从洗手间回来了。她看见我在摆弄她的眼镜,表情有点儿尴尬,然后迅速地戴上,默不做声地继续低头吃面。

过了一会儿,我尝试着说道:“我是现在问,还是过会儿再说?”

她说:“如果有可能的话,你还是别问了。”

我当然说好,但实际上这就成了一个小疙瘩,我不想用一些什么“男女恋人之间应该坦诚”之类的屁话来解释这个。其实没有人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即使林慕只是个陌生人,我也会对此感到万分好奇。

一个人居然会拒绝色彩,而且拒绝得如此彻底?难道她眼镜背后看见的世界一直是黑白的?

这是个转折点。

林慕的家在这座城市的边缘,因为工作的缘故,所以她便在市区租了一个小房间。我从来没有去过,我总以为这是女孩子的性格所致,经过这顿午饭之后,林慕这道防线轻而易举地破了。

到了她家我才知道,不是她从不邀请我,她这是在隐瞒自己这个特殊的癖好。她的家,没有色彩,没有书,没有画报,只有黑木的家具和白色的墙壁,这着实让我吃惊。我不知道她摘下眼镜之后,是用着这种极端的方式在回避这个世界的色彩。

到了后来,随着我和林慕的关系更加亲密,去她父母家,也私下和她父母聊过这事儿,才发现还另有蹊跷之处。

林慕家是那种老式的院子,大门进去之后,有数间小房。这房子里也有些古怪,其中有一间小房间,就是林慕小时候住的。七八岁的时候起,林慕就单独住在这个房间里,一直睡到12岁,突然某一天晚上,林慕大声地哭号起来。不明真相的父母,开始以为是小孩子做噩梦。可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从那天起林慕就再也不肯回到那个房间里,说是看到了幽灵。

出于好奇我曾数次经过那个小房间。其实那里面简单得不行,一张靠窗的床,一把椅子和写字台,就是全部了。倒是因为那房间朝北,采光不好,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总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唯一让人觉得不协调的,就是这屋子仍然只有黑白色,唯独在墙上贴了一张类似于图腾的彩色图案。到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她这可能是一种病,没准儿是什么“色彩恐惧症”的病,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但苦于一直没有好的机会,所以这事就这样耽搁着。如果知道这会导致后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儿,说什么也应该劝她去医院看看的。

“会不会是那张图腾一直刺激着林慕的视觉,才导致她心理上有些问题?”听完我的讲述,张凡双问我。这并非毫无科学依据,心理学意义上,确实有因为色彩刺激导致一些心理情绪变化的案例。

“我不知道。”我说。

“那后来,她怎么就不在了呢?”

我喝了口可乐,看看她:“因为我。”

“因为你?”张凡双吃惊地说道。

周炳国在电话里说一切顺利。按他的意思,如果真想留下来,怎么说还是得和这边的人打个招呼。我们待了有一段时间了,也都混熟了,况且j市也不大,这个时候说突然想留下来逛逛,也不足信,所以还是得找个理由。

周炳国琢磨的招,局长是没有办法拒绝的。这理由是从我身上找的突破口,我被“假林慕”跟踪的事儿,闫磊知道,那么现在我们决定留下来再作些调查,自然不是什么特别不靠谱的事儿。周炳国说了个谎话,说在火车站的时候,那个“假林慕”又出现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决定留下来探个究竟,以绝后患。

周炳国还跟局长暗示,很有可能牵扯到另一件案子,我得罪了人,所以被人一直跟踪至此,反正是瞎编的,他可以自由发挥,局长当然找不到什么借口反驳。而且,面子上的事儿还是要做,他问周炳国要不要协作。

“我跟他说需要的时候再说吧,现在自己先查着。”周炳国在电话里讲,“信不信由他,不信也拿我们没办法。”

周炳国已经在赶往酒店的路上了,让我们快点儿在那里碰头。我看着张凡双,拎着包,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尽,然后推门出来。

阳光热情得有些过分,经过这一折腾,已到了中午时分。站在肯德基的门口,我凭着记忆,大致辨别了方向,然后过马路拦了一辆车,朝南驶去。

要去的酒店,离这儿不远,大概十分钟的车程就到达了酒店。这酒店大堂不大,零零散散地坐着一些客人,正值退房时间,倒是接待台那边排了一个不长的队伍。我一个个看过来,没有可疑的人,也没有人注意到我。我低头又点了一根烟。

张凡双把房卡拿了过来,先开了两间,预留了一间给周炳国,我们拿着行李上楼。

我在床上呆坐了一会儿,把房间扫视了一遍。末了,还是不放心,又打开卫生间,甚至还有柜子的门,逐一检查才算作罢。

我换了拖鞋洗澡,洗完澡出来之后,热水壶里的水已经开了。我泡上宾馆里的茶,坐在那儿接着抽烟。卫生间里的水滴滴答答就像时钟在走,我喝了一口茶,想起一件事儿来。那就是无论我到哪儿,假林慕就跟到哪儿。

我仔细回忆着她出现过的时间、地点:单位边上的那个超市是第一次;然后来到j市,面馆的门口一次;图书馆一次。这些都是我日常琐碎的活动,或是临时起意,不存在规律可言。那么问题就来了,她怎么会知道我何时出现在何地?

我的头皮有些发麻,难道我无时无刻地被盯梢?这个也不现实,半年来有人盯着我,多少会有些感觉吧。巧合?这个理由我也不能信服。

难道真的是灵异事件,死去的林慕回来了?我胡思乱想,越往里陷,就越觉得心里发凉。空调的风正对我吹过来,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仔细体验一下,这莫名的寒意不是来自前方,倒是来自后方。椅子是靠在墙壁上的,这是在四楼,我感觉背后墙上的窗外,有股寒意逼来。我那个强烈的预感又出现了。

我悄无声息地站起来,转了一个圈,走回床边,拉开窗帘布往外望。眼前的一幕让我差点儿呆坐在地上。假林慕又出现了,就在马路对面,站在树下。

我冷静思考了一会儿,对着镜子洗了一把脸,深呼一口气,然后重新潜回窗边。假林慕还在那里,我走回房间,关掉电视,尽量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然后开门出去。

出了宾馆大堂的门,假林慕依旧在马路对面,背对着我,她已经开始动了,背后仿佛长了眼睛一样,总是和我保持着距离。

有了上几次的经验,我不再操之过急了。既然她这个时候出现,我想,不出意外,一定又是想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

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身后,穿过一个商场,从边门出去,沿着河边前行了200米左右。在一家商务楼的前面,她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我把脸侧向马路,举手拦了一辆空车,然后跟了过去。车在大街小巷里穿梭,中午刚过,马路上车流不多。

“别太近,也别太远。明白不?”我对司机说着。

“那人欠你钱?”司机问我。

“嗯。”我顺口答应着。

车驶出了城区,上了一座小山坡,蜿蜒的路,像一条丝带环在山体上。从我这儿看,有几个独栋别墅,隔得挺远地立在路边。

“她不欠你钱。”司机半开玩笑地说道。

“什么?”

“这是富人区,几乎全市的有钱人都住这里,她怎么可能欠你钱?”我没有回答,看着假林慕的车转过一个弯,消失在山后,过了一会儿又钻了出来,在视野中半山腰上的一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我看着窗外,主干道边有条山路,隐蔽在茂密的树林里。

“等等,这条路通往哪儿?”我问。

司机看了看:“你说哪条?”

我手往窗外指了指:“通不通得到那栋别墅?”

“应该可以吧。”

“把车开慢点儿,”我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钱,数几张,塞给了司机,“你接着开,慢点儿,然后停在那辆出租车500米开外的地方,停十五分钟你就可以走了。别耍花样,我记着你的车牌号。”说完,我打开车门,顺着车行的方向跳了出去,就势在草丛里打了一个滚。

我拍拍身上的尘土,蹲在那里看着出租车远去,假林慕还没有从车里下来,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儿,她正在等我。只不过这次我不想按照她的思路来行事,人还是要跟踪,但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动向。

我猫着腰在荆棘中前行,很快就潜到了那栋别墅附近,这条小路能够通到别墅的边缘。

我乘坐的出租车停在500米开外,假林慕已经下了车,站在别墅的门口,她在等我,只是并不知道我已经从车里下来了。十五分钟过得很快,出租车司机很好地履行了诺言,等足了时间然后掉头开走了。

假林慕显然有些诧异。我的心里有种强烈的兴奋,就像出了一口恶气,这回轮到她茫然失措了。我像个野战部队的情报人员一样纹丝不动。

该死的电话又响了,铃声显得有些突兀,我赶紧掏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是周炳国。

“我又看见林慕了。”我压着嗓子说着,然后报了自己的方位。

话说到一半,假林慕突然把脸转向了我这边,我吓了一跳,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赶紧挂断了电话。她若有所思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打开别墅的铁门,走了进去。我蹲在草丛里思考,一分钟后,作了一个决定,翻墙进去,即使前途未卜,起码我也得知道答案是什么。

等假林慕走进房间,我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夏天的草丛不太好受,忍受蚊虫叮咬不说,叶子锋利的边缘,还能把你裸露的肌肤划出一道道口子。我走了出来,继续猫着腰向那栋别墅挺进。

这座别墅占地面积大概600平方米,想要绕着围墙走一圈不被发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得找个比较合适的落脚点。

围墙上有电网,四个角落还有摄像头。这种防盗措施严密的私宅,说不定里面还养着一条狼狗。唯一的优势,倒是这儿地方偏僻,邻居间相隔甚远,不用担心有路人经过干扰我的行动。和我预想的一样,电网没电,只是虚张声势的摆设。我在屋后挑了一个稍矮的墙头,鱼跃上去,趴在墙头,继而用木棍拨开了铁丝网的一个口子,然后钻了进来。

翻墙进入私宅,还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警报器没有响,也没有狼狗,刚落地,我就赶紧躲到房子的角落,像电影里的那些武林高手一样,用耳朵来分辨四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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