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声音不高,却能让人由衷信任。
余璇玑收拾了黯淡的心情,将小脑袋趴在叶凌天的背上,喃喃着,之后我们就真的要相依为命了。
进城交了一两碎银子的入城费,两人寻摸半天,最终在长留城最僻静的一条巷子里,租了个铺子,挂起了杂货铺的招牌。
说是杂货铺,主要是卖些女红刺绣和书法字画。
这是余璇玑的主意,她从小就和娘学女红刺绣,虽然不算精通,但也能够卖的出去。
而字画书法,则是在相处之下,余璇玑发现叶凌天的字画书法极好。
尽管她不太懂得什么样的字画书法才是好的,但叶凌天的字下笔如有神,龙筋蛇骨,极为传神。
叶凌天的画作,同样是栩栩如生,仿佛画中人随时会从里面走出来一般。
许多时候,余璇玑会怔怔的盯着叶凌天,心想这位叶哥哥以前到底是什么人呀,为何能写的这么一手好字,画出这么好看的画来。
事实上,叶凌天也时常会想自己究竟是谁,但仍是没有答案的。
悄无声息,长留城僻静巷子里,一家杂货铺开张了。
没有仪式,没有鞭炮锣鼓,事实上叶凌天和余璇玑每一分钱都需要精打细算,差点连房租都交不起了,只能希望杂货铺的生意能好些,让兄妹两人活的宽裕些。
便是这般平淡的日子,又过去了半年。
起初杂货铺门可罗雀,无人问津,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叶凌天的画作与书法被人瞧见,开始畅销起来。
随后,竟是引得长留城的书法大家郑先生公开赞叹,同时他的画作也让被誉为丹青大师的徐先生欣赏,名气开始逐渐大了。
杂货铺的门槛都快被人踏平了,门庭若市,许多人为求一幅画而不可得。
这样的好生意,自然让叶凌天和余璇玑赚了不少银子,不用再为温饱发愁。
这段时间,是余璇玑最为快乐的时间,她甚至获得了求学的机会,可以和那些商贾子弟一样,在私塾念书。
店里,叶凌天一个人照看着生意,打发走了一位购画的客人,他坐卧在门前,给自己倒了一壶酒,自顾自的小酌起来。
经过半年的时间,叶凌天再也不是起初那般木讷了,他逐渐习惯了丢失记忆的日子,并且开始熟悉起这个世界来。
这个世界,名叫斗之世界,浩瀚无垠,万国林立,宗门并起。
而今他们所在的大炎王朝,便是其中一个国度,在这个世界里,斗争是随时随地发生的事情,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不曾停歇。
而真正高高在上的人,被称作仙师,他们是超越凡俗的存在,不可亵渎。
传言长留城主,更是一位天王境的强者,一怒山海碎。
城主出巡时,叶凌天曾远远看过一眼,他却没有如旁人般感叹与敬畏,反倒出奇平静。
似乎......所谓的天王境强者,他完全不放在眼里。
叶凌天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但确实存在着。
虽然从余家村出来,叶凌天再没有去和别人动手,但他逐步意识到,自己似乎很强,也许也是这些凡人口中的仙师。
只不过,叶凌天一直没有和仙师交过手,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强。
“平淡的过日子就好。”
他由衷叹道,叶凌天没有和人交手,争名夺利的念头,也不愿打破平静的日子。
“神武营凯旋!”
忽然,长留城内,一道庆贺声炸响,堪称百战悍卒的军队凯旋回归,领头的,是神武营的大将军,名叫霍天,素来有冷面修罗的美誉。
他骑着一匹神骏宝马,奔驰在城直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