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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幻首显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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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他今天和我见面只是为了邀请我参加晚宴,这真是有点莫名其妙。打电话给晓霞说清楚了这件事,她也不太理解,宽慰我般说道:“慈善晚宴是要捐款的,或许他想在这上面给你难堪吧,这个你放心,别的没有,钱我多少还有一点,绝对不会让他奸计得逞的。”

看来,她和我已是同一战线了,听了这话我觉得心里无比舒适。

回到家里爸妈吃过晚饭出去遛弯了,我将晓霞买给我的名牌衣服翻出来,一件件在镜子前试穿着,试图找到相对“完美”的搭配。

我正投入间,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道:“这是展现自己实力的好机会,我觉得,你应该把握住。”

“谁?”我立刻警惕着四下张望,却发现屋子里除了我外,连个人影儿都没有,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难道又闹鬼了?

“我不是鬼,你胆子也太小了吧,还集训过四年,这集训到狗身上了?”这声音异常清晰,仿佛就在我耳边说的一般,可镜子里除了我,什么都没有啊,难道是我产生了幻觉?

“我还真不是虚的,好好想想我是谁,以你的智商,应该知道的。”

我脑子里电光火石的想起了一件事,心灵所致般问道:“你,是我脑子里的那个蛊虫?”

“别说的那么难听,什么叫蛊虫。我有大名的,叫我幻首就可以了。”

虽然不是鬼,但我还是立刻觉得紧张,赶忙说道:“你怎么会说人话啊?”

“我在人的脑子里待了许多年,连个人话都不会说,你当我是白痴啊?况且,我不用跟你说,一想,你也能‘听’到啊。别小看了我,或许,我能给你一个天大的惊喜。”

我从害怕变成了惊讶,道:“你不是才进我脑子里没几天吗?你的主人可是让你控制我,为他所用的。看你这样子,好像对你主人不感冒啊。”

说到这里,我心里,存了更多希望的幻想。

幻首笑了两声,声音充满了轻蔑道:“你当然不是我第一个宿主,实话说,我已经有大几百年的寿命了,我进入过太多人的身体,所以也掌握了许多人的秘密。那个中年秃子不是我的主人,他只是一个利用我的混蛋而已,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我早就有了自己的思想,只是我没有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宿主,所以只能被他利用在许多人体间钻来钻去,这应该算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吧。”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叫怎么回事儿?我脑子里居然进了一条成了精的幻首,想到这里,我问道:“难道,你觉得我适合你吗?”

“没错,我需要一个灵修力极高的人,或者说巫师天份极高的人,作为我的宿主,这样方便我做很多事情。”

“那你就选错了。我的灵修力很低,可以说是很低下,天份就更别说了。我甚至连巫师部队的考核都没有通过。我远不如班长历横,甚至教授、大萝卜和狗熊他们。”

幻首冷笑了几声,继续说道,“你别听他们忽悠了,如果你是个灵修力低的人,他们不可能用你,而且,在这方面我是权威,我能清楚的判断出,每个人身上所具有的灵修力等级。虽然你算不上天赋异禀那一类,说实话,这近千年以来,我也没遇到过天赋异禀、万中无一这种巫师。但,你已经是我接触过所有巫师当中,灵修力最高的。巫师部队的人为什么要隐瞒这一点,我不清楚,但是我肯定没有骗你。”

“你不会搞错吧。”我隐约觉得幻首的话有道理,因为大萝卜三人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灵修力超群之处,凭什么就比我要强呢。

“我有可能搞错你的性别,但绝对不会搞错你的灵修力高低,这点你就别多想了,总之一句话:相信我,没错的。你就是近千年以来,巫师世界独一无二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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