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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黑暗料理无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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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李奶奶家的时候就看到李佳怡在院子里玩。

小姑娘唇红齿白还扎着漂亮的蝴蝶结特别可爱。

跟村里晒得红红黑黑的小丫头完全不一样。

四个人就想逗逗她。

让李佳怡跟他们一起去玩。

还说有糖吃。

李佳怡:……

谁稀罕糖呀。

有的是。

再说了,又不认识你们,爸爸妈妈再三嘱咐,不要跟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他们走。

就没搭理。

继续玩自己的。

四个人:……

就觉得这个小丫头看着可爱,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一副城里人的高高在上的感觉,就跟狗眼看人低的班主任一样,好烦。

想到班主任,就想到她布置的那么多暑假作业。

更烦。

四个人对视了一眼。

咧开嘴,眼睛里满是恶意。

跑过去,抱起李佳怡就跑,一个人还捂着她的嘴巴,让她没法出声。

李佳怡才八岁,对方是四个十几岁的小伙子,怎么挣扎得掉。

眼看着奶奶家越来越远,又喊不出声,很心急,眼泪就流下来。

而且嘴巴鼻子都被捂着,不能呼吸,越发的挣扎,就被捂得越紧。

才十几岁嘛,没什么经验。

做了坏事,只想着快点跑,跑远点,万一被人发现就惨了,少不得一顿打。

还丢人。

等到把李佳怡放下,呵,人直接就倒了下去,两只眼睛鼓得大大的,像是要爆出来。

已经死了。

被闷死的。

四个人:……

都慌了。

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怎么的就把人给弄死了呢。

脑海里就三个字,闯祸了。

弄死了人,是要偿命的。

都吓傻了。

拔腿就跑。

跑到河边,还惊魂未定。

怎么办。

四个人都在想,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直接就崩溃了。

抱着脑袋蹲下,大哭道,“怎么办,杀人了,我杀人了,我爸一定会打死我的。”

其他三个也都沉默了。

是啊。

会被打死的。

也不会再有人愿意跟杀人犯在一起玩了。

虽然很害怕。

但没有人说要回家。

不敢。

“这件事不能被第五个人知道,大家回想一下,刚才有没有人看到我们。”

好一会儿,一个人很冷静的说道。

其他三人拧眉,开始回想。

并没有。

天很热,又是下午两点多,村里人一般都在睡午觉,他们为了避免被发现,选的也是没什么人的偏僻的小路。

摇头,“没有人看到我们。”

“c罗,你是我们中最聪明的,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其他两人也都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那个叫阿伦的就说了。

“这件事很严重,一定不能被任何人知道。”

那人睁大眼睛,“你是说……”

阿伦点点头,“现在最紧要的事就是千万不要让人发现她死了。”

要把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把尸体找个地方藏起来。

其中一人就提出,直接扔河里算了。

就当是她自己掉下去淹死的。

阿伦冷笑道,“这还不到咱们胸口高的地方,能淹死人?”

那人:……

摊开两手,“那你说怎么办。”

阿伦皱眉想了想,毕竟是十几岁的小孩,又才杀了人,心里真的很慌。

一时间脑海里一片空白。

什么办法都没有。

只能先回去把李佳怡的尸体藏起来,想到办法再说。

但这是夏天嘛。

很热的。

死掉的人身体器官什么都没有生机了,很快就会烂掉。

会臭。

还会招来苍蝇。

到时候,不管藏在多隐藏的地方,都会被发现的,呵,光是气味就藏不住。

四个人捏着鼻子,其中一个就说道,“怎么这么臭,比我早上拉的屎还要臭的熏人。”

特别嫌弃的表情。

阿伦跟另一人的眼睛就亮了。

屎?

比屎还臭的地方,那就是有很多屎的地方了。

粪坑。

这么臭,就算是放在粪坑里也不会有人发现的。

到时候,只会以为她被人拐走了,失踪了。

可这么大一个人,扔粪坑里总会浮上来的,还是会被人发现。

想了半天,阿伦抿唇,抬头看着他们,“我们把她砍成小块,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于是,就有了后面的那些事。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才十几岁的小孩子呀,能在杀了人之后还如此冷静的处理后面的事。

简直……

好可怕。

魔鬼。

都下意识离这几家远远的。

警察就问了。

“砍尸体的刀哪儿来的?”

四人:……

从家里拿来的。

这样一来,就连他们家人都忍不住的呕吐,反胃。

呃。

家里的刀呀。

是砍过尸体的。

之后还切了肉的切了菜的。

共用一把刀。

想想都是够了。

李父李母知道杀死宝贝女儿还碎尸的是四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时,都不可思议。

直接要求判死刑。

抵命。

女儿还那么小就被人残忍的杀害,还死无全尸,不能原谅。

那四个孩子的家长当然不干。

虽然恨自己孩子不懂事,但只是孩子嘛,懂什么。

不知者无罪。

情有可原。

就去找李父李母求情,说愿意赔偿,希望他们能饶了几个孩子,不要再追究了。

还说既然已经有一个家庭不幸了,何必要多增加几个家庭的不幸呢。

但李父李母说什么都不愿意。

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女儿惨死的样子。

睁着大大的眼睛,满是害怕。

李妈妈一直哭。

她那么可爱的女儿,多爱干净呀,结果,却死在粪坑里。

四人父母没办法,总不能看着自家孩子死吧。

就上诉。

找律师。

律师就说了,因为未满十四岁,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有事的。

四人父母顿时就放了心。

之后开庭。

律师巧舌如簧。

把死的都说成活的了。

再加上四人认罪态度良好,悔过,只判了四家赔钱。

哦,还有监禁。

但因为未满十四岁,庭外执行,由父母严加管教。

其实这相当于无罪释放了。

这样的结果,李父李母都不敢相信。

杀了人,就赔点钱算了。

还有王法吗。

上诉。

维持原判。

死掉的女儿再也活不过来了。

最痛苦的李奶奶,她一直都在怪自己没有好好看着孙女,才让她被害了。

如今害她的人一点事都没有,就连法律都在包庇杀人犯。

还有什么公理可言。

她觉得不公。

在一个晚上,她穿着里里外外的红,吊死在法院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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