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记忆1(一更)
记忆像是一部加了几十倍长度的电影,一刻不停的在孟茜的脑子里播放,清晰无比。
孟家小院的客厅里,哥哥孟东榆和母亲两个人坐在一台老式钢琴前做四手联弹,孟茜则站在一旁拉着小提琴。悠扬的乐声回荡在小屋的空气里,顺着门缝飞出屋外,在冰天雪地里飘荡。
大门一开,孟明凡带着一身的寒气踏进屋里,一拉身后的年轻人,然后急忙的关上了门。
屋子里的音乐骤停,两个孩子和父亲打招呼。张清站起身迎了过去,笑着问道:“来客人了?”
“是小楚,我总和你们提起的那个。”孟明凡怕衣服上的凉气侵染到妻子,所以把它搭在臂弯里,孟茜贴心的上前要接,却被父亲阻止了:“衣服凉,你们都别碰了!”
男人说完,已经换好了鞋,自己去衣帽架前挂好外套。
后面的人一看孟明凡的态度,更是不敢让两人接自己的衣服,和孟明凡一样,自己挂好了衣服。
孟明凡是A大的特聘教授,时不时会带些学生回来,孟家人早已经习惯,于是孟茜自报奋勇的倒了两杯热水,准备送去书房。
张清却在这时走到她身边,道:“怎么就倒的热水啊?去,把你爸的那套紫砂茶具拿来,你进去给他们泡壶热茶。”
那套紫砂壶是孟明凡的宝贝,一般只有来了十分重要的客人时才会拿出来招待,而明显这个姓楚的只是父亲的学生,孟茜不明所以的皱眉。
“听话!”张清看出女儿的不解,说道:“这人名义上是你父亲的学生,其实人家早就是博士后了,而且在国际上的名气比你爸都大,咱们可不能轻慢了!”
孟茜一边去取紫砂壶,一边不解的问道:“博士后啊?他看起来跟哥哥差不多大啊!有那么厉害吗?”
“我可不敢跟人家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的孟东榆满脸笑容的咬着一个苹果,说道:“人家那是医学奇才。”
说完,他有些俏皮的对着自己的妹妹眨了下眼,说道:“父亲对他可是喜爱有加,你一会儿可得好好伺候!”
他把“伺候”两个字咬的格外重,孟茜看着哥哥的表情,觉得他像极了要把自己推销出去的媒婆,马上明白了早上母亲非得让自己好好打扮的目的,一时间扁着嘴,有点抵触。
等着她端着茶具走进书房的时候,果然听到父亲用一种电视里最长见的推销女儿的口气说道:“这是我女儿孟茜,过年就19了,上高三。这孩子从小就学小提琴,刚才你不是还说她拉的好吗?”
“茜茜过来!”孟明凡抬手叫女儿,说道:“认识一下。”
饶是孟茜平日里很听话,但是毕竟年纪小,对于这种保媒拉纤的事情打心眼里抵触,特别是她早已经敏锐的感觉到那个姓楚的从迈进她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用一种带着迷恋和贪婪的目光看着自己,就像是某种饿了很久的食肉动物看到了肉一样。这让她十分不舒服,于是她臭着一张脸坐到了父亲身边,干巴巴的说了声“你好!”
“这是爸爸的学生,叫楚天暮,是……”不等孟明凡说完,孟茜已经摆出一个假笑,打断了父亲的话:“我都听哥哥说了,楚大哥是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呢!”
她的笑容里带着难以掩饰的厌恶和抵触,这让对面的男人微微一怔,随后立刻收回了那迷恋的目光,垂了下眼。再抬起时,那双黝黑的眸子里已经如一滩静水,脸上也是一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礼貌微笑。
心机男!
孟茜在心里给男人打了个标签。她不等父亲继续开始话题,便借口说要复习功课逃出了书房。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似乎在关门的一刻,看到男人眼睛里露出了一抹浓重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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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结束的暑假,孟茜没办法回家,于是和同寝的其他三个姐妹商量之后决定一起出去旅游,几个人因为都相继有了男朋友,特别是大姐郭彤和男朋友还是异地恋,聚少离多,所以格外珍惜这次出去玩的机会。
八个人经过了一番讨论之后,决定去相对比较凉爽的呼伦贝尔大草原玩上几天。几个人在郭彤的家乡哈尔滨集合,其中郭彤的男朋友张文浩不知从哪里借来了一台商务车,正好坐八个人。
众人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开往呼伦贝尔。待车子开进呼伦贝尔范围,一群年轻人都被那天苍苍野茫茫的草原美景震撼,恨不得直接躺倒打滚。
“哇!那边好多马啊!”孟茜在车里探出头去指着远处的马群,兴奋的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