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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蜡烛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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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就是将蜡烛放在你家的店铺去卖,但是会制定一个统一的价格出售,作为代理商你们负责售卖蜡烛,享受不同等级的福利,卖的多赚的就多,优点就是要先交保证金,货款可以等一定的周期进行进行结算,商品在销售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进行更换,合作期间将严格按照字据上的条款进行,如果单方面违反合约会终止双方的的合作,并且追究代理方造成的损失,不过除了代理商想要直接全款进货也可以,至于销售方面将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但同样一手钱一手货,本侯爷将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而且进货价格和数量将会受到限制,至少比代理商要低很多,在供货紧张的时候代理商则可以优先提货……”元善将代理商和单纯的供货商的概念说的很详细。

郑奇经商这么多年自然能够轻易的分辨出这两种选择的利益关系,作为代理商会是有着局限性的,但是风险相对小很多,就这蜡烛这个生意来说,只要做代理商那肯定是稳赚不赔的,只是赚取多少的问题,而要是单纯的进货的话如果经营的好,这利益还是很高的,但同样风险也很大。

只是暴利肯定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代理商会成为散户最大的竞争对手,毕竟他们售卖的蜡烛价格是相对统一的,郑奇有些冒汗了,作为商人肯定是想将利益最大化的,但是这种合作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心说好手段,对元善这个男爵倒是更加的有兴趣了。

此时的郑奇头上都冒汗了,思考片刻就说道:“那郑家就选择做个蜡烛代理商吧。”

“代理商签字据之后要先交付五百两黄金的保证金,以后可以周期结算货款,一次性结算货款还会有价格福利,进货价格目前是每支蜡烛四百五十文,而且本侯爷保证长安城除了和平坊蜡烛总店之外将不会超过三家代理商。”元善强调道。

郑奇听了也没有表示反对,因为这种几乎是垄断的产品完全没有他说话的份,能加入就能赚钱,这样的好事可不是谁都能够找到的,而且听说长孙家是第一家蜡烛代理商之后,郑奇就没什么说的了,最终答应三天后在和平坊商店签署代理所需要的相关字据。

接着两人就对蜡烛代理项目又进行了一番合作上的细节讨论,到了下午郑奇才离开,搞定郑奇之后又叫燕北立刻去长安城通知长孙家三天后一同到和平坊商店签署代理字据,并且将一些细节写道纸上带到长孙家。

让郑奇这么一打岔原本要进行的大合唱教学也被耽误下来了,因为三天后蜡烛生意就会有两家代理商,元善还要考虑蜡烛生产的问题,有了一千两的抵押金他正好建立一个更大的炼油厂和石蜡加工厂,有了代理商的推广蜡烛将会遍布大唐的每一个区域,到时候开发之后就会形成更多的区域代理。

至于蒸馏石蜡这种东西,元善也不会单纯的使用这种方式,以为他还有个商城可以为他提供现成的原料,等炼油厂建设完毕之后,他会在相关环节上进行处理,在生产的过程中会将从商城购买的原料添加进去,这样一些生产过程就需要采取分阶段的保密生产,这些他还需要进一步计划。

元善的商业代理计划开展的非常的顺利,三天之后和平坊商铺聚集了不少的人,因为这次这里又在放爆杆,而且对于看热闹的人会发棉花糖,周围的邻里街坊似乎都习惯了,一阵子爆杆倒是很短促,但是人确实不少,为了烘托气氛元善还特意叫人编制了八个大花篮放在商铺的门口。

商铺内部今天的几张桌子已经换成了一个长方形的桌子,上面还铺了上好的丝绸作为桌布,然后围着两边都设了好几排方正椅,元善认识的人不多的,可请到的也算是有身份的,比如蓝田县郭县令,秦琼,尉迟宝林,还有李道宗的儿子李景恒等几个家室显赫的小公子都来了,他起初是要找李承乾的,可是听说长孙王妃带着李承乾去了洛阳,说是去游玩了,所以只能请小朋友来帮忙。

而郑家这一边倒是请了好几个在长安城配得上号的富商,于是蜡烛代理签约仪式就在非常愉快的场合下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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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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