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欧罗巴贵族以暴饮暴食闻名,不分时间,一场宴会经常从早上吃到晚上,从晚上吃到天明。
主人位置上坐着一名三十岁出头的褐发贵妇,穿一条贴身的罗马式丝织长袍,成熟妖娆的躯体尽显无遗。
主宾客是一名肉山般的巨人,坐在那儿快赶上普通人站立的高度,脸又黑又糙又大又圆像一口铁锅,须髯戟张。
贵妇便是领地的主人,布立吞诸部落的一员,珊卓拉·卡尔森夫人。她见到从大门走进的四位异乡人,登时眼睛一亮。
沈泽走到主人的几步外,左手按在胸口鞠躬:“来自东方日出之地的向日葵公爵沈泽,向西方日落之地的尊贵的珊卓拉·卡尔森夫人致敬。”
珊卓拉的眼睛更亮了。野蛮的布立吞人哪听过如此文雅修辞,日出之地、日落之地,真是出人意料的形容,如夜莺般美妙动听。
更何况,沈泽自称公爵。
这个时代还没有爵位制,领主通常称为骑士或首领。沈泽使用的“公爵”一词源于罗马帝国,指军队统帅或镇守一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地位极高。
珊卓拉和大厅中所有人都没怀疑沈泽在撒谎,因为四个人实在是风度俨然,绝非寻常人等。中世纪等级森严,平民见到贵族自动矮三分,战战兢兢,像沈泽这样坦然自若温文有礼,一定出身高贵。
“公爵大人,你来自伟大的君士坦丁堡?”珊卓拉发问。
“不,更远一些。”
“噢,那想必是富饶的萨珊波斯。”
“还要继续向东。”
珊卓拉的贫乏地理知识受到局限,她眨巴着美丽的灰绿色眼眸,疑惑寻思。猛然,贵妇人灵光一闪,掩住嘴失声惊呼。
“你是秦尼斯坦人!”
秦尼斯坦是古代西方对华国的称谓,因袭波斯语而来,“斯坦”是印欧语系中表示地名的后缀,与种族和宗教无关。希腊马其顿时期曾叫华国为“赛里斯”,即丝之国,后来这词语逐渐没落消失,改以“秦尼斯坦”。
在古代欧罗巴人眼里,万里之遥的东方充满神秘色彩,秦尼斯坦是流着奶和蜜的人间伊甸园,人人穿丝绸用瓷器,黄金铺路。
大厅中一阵耸动,交首议论。
唐霜、萨缪尔和宋鱼心下赞许,这小子有一套。一开始他们担心沈泽第一次经历这场面,可能应对不当,没想到他演技高超,挺像样的。
沈泽矜持地含笑点头,示意主人猜对了。
珊卓拉不由自主站起身,手提长袍行屈膝礼,请沈泽入席。
萨缪尔也被邀请,侍从是准贵族,英勇的战士有权利在宴会上得到一席之地。
出于客气,珊卓拉又命管家领唐霜和宋鱼到仆人的房间休息用餐。沈泽谢绝,说东方习俗仆人必须追随于主人的左右。
沈泽坐在珊卓拉的右手边,左手边是那个超级壮汉。
珊卓拉介绍:“这位是拉洛德国王埃阿斯。”
拉洛德王国是入侵的撒克逊人建立,而珊卓拉·卡尔森是原住民布立吞部落首领,两人坐在一起就很有趣了。
埃阿斯离席,张开双臂扑上来搂抱,大脸往沈泽的脸颊左一贴右一贴,么么哒,模拟发出响亮亲吻声。嘴里的热气喷吐,腥臭难当。
这是贴面礼,沈泽不好推拒,只得堆笑回应。他感觉到,对方的臂膀特别用力,超过搂的程度等于是勒。
沈泽不清楚撒克逊人是天性热情还是搞下马威,于是仅用《跑的快》技能卸开力道,没施以还击。
埃阿斯自以为占据上风,对小白脸东方人十分轻蔑,得意地回座位上操起一根羊腿大嚼。妈的,珊卓拉这婊子该懂得谁是强者,谁是斯诺多尼亚的真正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