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春,在珐国巴离的一次珠宝展销会上,展出了一颗重量2.23克拉、名叫“拉琪”的血钻,标价竞达2.7亿华夏币。
“拉琪”的美艳让人倾到,其昂贵的价格让人瞠目结舌。
与当时的黄金价格相比是黄金的十万倍以上,比无色钻石贵二千倍以上。
经鉴定,“拉琪”血钻原产于印度古老的金刚石矿区哥尔贡达,意为“大财源”的地方,至今已有500年左右的历史了。
之前余越从罗斯公国王子斯迪文森那里夺得过一坨血钻,后炼制为护掌宝具“永夜双红”赠予鹿萍儿。
虽然威廉血堡的血钻不如斯迪文森那一坨用性命真元温养多年的血钻,但胜在数量众多。
——血钻因其鲜艳如血的色泽,深得血族喜爱。狂热的血族贵族会大量搜罗血钻据为己有,这其中的手段自然不乏血腥阴毒。
余越一口气得到这么多血钻,便可以有很多用途。
看着余越把血钻一箱一箱装进“昆仑一气袋”,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小威廉姆斯更是心在滴血,这简直比要他的命更令他痛苦,但却无法阻止。
妮娜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涩声道:“余先生,您……您不能这样做……你这样不合规矩……”
余越瞄了她一眼,说:“所谓的规矩往往只能限制弱者。这些血钻金银都是赃物,刚才我已经把人交给你,现在赃物当然应该由我处置,如同你再敢啰嗦一句,我直接连人一起处置。”
言外之意就是,我刚才把人交给你,并不是因为惧怕你所说的律法和规则,也不是给你面子,只是我想交给你而已,如果我不想,随时可以把人拿回来自己处置。
妮娜再不敢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