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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六章 相爱相杀的女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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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给男人激励和动力。

在名气上,沃特森小姐同样占有优势,收获她殷切关怀目光的人,无论男女,都觉得必须要为她做点什么才行。

最简单的,就是付出忠心吧!

如同史克威尔的高层,以前粉沃特森小姐是因为萝莉赫敏的天真无邪,轻柔易推。

现在粉沃特森小姐,完全是发自心底的崇拜女神。

是对沃特森小姐自身的爱与崇敬,不是对任何电影角色的移情转化。

以前见到沃特森小姐电影和照片的时候,想起赫敏,也很容易想起另一个知名萝莉娜塔丽·波特曼。

现在,少女般的沃特森小姐与赫敏更接近了,可没人认为她还是那个赫敏萝莉。

她就是她自己,她是独一无二的艾玛·沃特森。

当然,在宁匀面前,在斯通小姐面前,认同他们为同类的沃特森小姐,气质仍有,但却是温和的,无伤害也不会产生影响。

沃特森小姐与以前的区别是,更快乐、更自信也更豁达。

这些转变是宁匀乐于见到的,当然,也给宁匀带来了一定压力,以及动力……

幸运的是,宁匀与沃特森小姐的利益诉求是一致的。

当初的某些选择也是正确的。

宁匀认为,斯通小姐重塑身体后,恐怕也不会形成这种气质。

斯通小姐知道宁匀不是无敌的,尤其有过《雷神》世界中的记忆经历。

斯通小姐追求的是不前不后,恰到好处,过度自信与过度自卑都对人生不利。

自卑不必说,过度自信的人,总有一天以难堪收场。

事实上,没遇到宁匀的沃特森小姐就是最好的例子。

比起一步一步升高,逐渐走向辉煌的斯通小姐,沃特森小姐严重的高开低走了。

如果按照原来历史,没有遇到宁匀,沃特森小姐在赫敏阴影下折腾很多年,最终还是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出演迪斯尼《美女与野兽》真人电影。

以绝不算小的年龄,扮演一个无知、幼稚、慌张、不知所措,娇小的,与野兽谈恋爱的,近距离看算不上少女的美女。

这一点,沃特森小姐自己再清楚不过。

如果没有宁匀,选择出演《美女与野兽》的沃特森小姐,将不得不使用搞笑的木棍,在雪天与野狼战斗,差一点被扑倒的情况下,被“野兽”拯救。

比起彩蛋中同样的雪夜与野狼对峙,嗯,确实不够美型。

同样,没有宁匀,沃特森小姐将因为出演《美女与野兽》,推掉《爱乐之城》的片约。

而斯通小姐出演《爱乐之城》后,获奖无数,广受赞誉,走向巅峰。

那时候,同名的经常拿来对比的两人的心情……

PS:写书中总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事儿,比如刚写完沃特森小姐和宁匀一起扔钱,现实中沃特森就在伦敦地铁扔书。

写完雪夜与野狼对峙,《美女与野兽》的预告片就出现同样的一幕:)

原本《爱乐之城》女主设定为年轻刚来LA的女孩,艾玛·斯通出演后才改成经历丰富(失败)的成熟形象。

意味深长的角色改变……现在就看下个月《美女与野兽》的票房和口碑了。

现实中两个艾玛相爱相杀,结合书中内容,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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