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是你要的东西!”贼三递给杨兴国一个书状包裹,“这下可以放我离开了吗?”
杨兴国接过包裹,打开认真看了看,居然有好几本,差不多一年下来一本。里面按照时间顺序记录得密密麻麻的。
杨兴国合上日记本,递给贼三一个红包。盯着贼三问道:“你想继续过一辈子偷鸡摸狗的生活吗?”
贼三感受到红包的厚重,将红包放入口袋。摆了摆手,肩膀无奈的耸了耸,无奈道:“要不能如何?我也就这么一手技能!”
“留下来,到我这来工作,我会给你一个用武之地的!”杨兴国想到自己将来越来越大的产业,在如今社会比较混乱的阶段,必须要有武力保护,因此他的内心有成立安保公司的想法,所以他想办贼三这种特殊人才留下来。
“为什么?”贼三非常的疑惑,一个企业家需要像他这种人吗?他们本就是两个平行世界的人好不好?
“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宝贝而已!”杨兴国没有回答他为什么,只是说了一句名言。
“好,我这一百多斤就卖给你了,只要能吃饱!”贼三很明显听懂了杨兴国要重用他的意思。
“跟我说说哪里找到的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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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贼三接到杨兴国的任务之后,立刻制定了实施方案,直奔工地。
包德良负责的工地办公室里,空无一物,很明显,他已经做了转移。
于是贼三潜入了包德良家里。包德良作为第一批发家致富的包工头,他没有在县城里买商品房,而是在自己的老家建了一栋五六百平方的三层小别墅。
在这小别墅里,一楼用来做会客厅厨房,二楼用来做休息,三楼则被彻底的打造成为他的办公所在。包德良此人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就是喜欢走文艺范这条道路。
贼三潜伏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无人时机,翻墙而入。在三楼的家庭办公室里开始边翻箱倒柜。
家庭办公室非常的简单,一目了然。一张办公桌再加一个书柜,书柜上放着图纸。这年头还没有流行保险柜,贼三拉开办公桌的抽屉,一本红色外壳上金色的“日记本”三个字映入他的眼帘,这一刻贼三的心都快要跳了出来,这几本日记本可关系到他是否能够提前出狱。
没错,他的双手是干过很多偷鸡摸狗的坏事,这还是他第一次用来做好事,他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并不是一无长处,这种为民除害的心情特别棒。也许他可以成为一个好警察,或者是好侦探,只是可惜他只读到了初中,然后就因为运动彻底告别了学堂。
拿起日记本,才发现居然有两本了,没想到这包德良虽然是个土包子,现在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了,而且还如此神经大条直接放在办公室,想来是想要随想随记,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