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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难的?”姜闻昼不屑地讲。

阿秀拍拍他的肩膀:“你知道我离过婚的,前夫呢,在街坊邻居看来,也是个挺好的男人,话不多,人老实,但就是永远记不住我对鸡蛋过敏。老姐妹跟我说这没什么,男人就这样。”

“可有一次,他做饭,又把这事忘了,我跟他说我不能吃,他说什么,别这么矫情,多吃几次就好了。”阿秀叹了口气,“可那会儿你才六岁,就知道阿秀姐吃鸡蛋会难受。”

“记住这种事有这么难吗?他只是不在乎。”阿秀笑了笑。

姜闻昼表情变得惊讶:“那现在的叔叔对你好吗?”

“好得很,我爱吃鱼眼睛上那块肉,他次次第一筷子夹给我,没儿子的份。”

电梯到达顶层,阿秀走进去,没着急按按键,继续跟姜闻昼说:“在乎一个人就会不自觉对他用心,总想让他高兴。你小时候不是问我什么才叫喜欢吗?这就是我的回答。”

等电梯显示楼层降到底楼时,姜闻昼才转身回到自己家。

陈最已经盛好了饭,正坐在饭桌前等他。

陈最不爱看手机,等待期间如果不看书,就会放空自己。

这种时候的陈最看起来漂亮又孤傲,姜闻昼第一眼见他就印象深刻。

“回来了?”陈最回过神,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吃饭吧。”姜闻昼拉开椅子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碗。

陈最的手指很细,修长漂亮,他拿筷子很远,每一口都吃得不多。

陈最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在桌子下用脚尖碰了碰姜闻昼的小腿:“你老盯着我看干什么?”

姜闻昼眨巴两下眼睛,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一点,他嘟囔:“我想看就看。”

陈最忍不住笑,他最近也发现了,姜闻昼,确实是个颜控,还特别喜欢自己的脸。

陈最放下筷子,托着脸,换了个漂亮的角度对着姜闻昼:“下午干什么?”

姜闻昼的目光又被吸引过去:“要看电影吗?好像在家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事。”

“那在家能做的可多了。”陈最的重音意有所指,他的唇角勾着,看起来有点坏。

姜闻昼踢了他一脚:“白天不要耍流氓。”

陈最弯着眼睛看他,就在姜闻昼以为他又要说类似“那晚上就可以耍流氓”之类的混蛋话时,陈最突然认真起来:“那你平时没有工作都在家里干什么?”

“写歌吧,我其实需要出门的工作接的不是很多,一年大部分日子就是在写歌,在家里,或者去制作人那里。”姜闻昼挠了挠头,“不过这好像还是在工作……”

“不写歌的话,会打游戏,看喜剧片。”姜闻昼认真地说,“以前晚上会约人喝酒,但因为要保护嗓子,也不怎么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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