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没唱呢。
气氛就好成这样,对他的认同感也无比强烈。
等看到他左右手搂着两个亚洲小妞儿,在一片欢呼中登上黑色幕布的音乐舞台。
所有人都开始期待。
荆小强简单的给乐队沟通下,只留下了鼓手。
就抓过一支贝斯挎上,然后站到键盘旁边,先弹旋律,在人声开始的时候换成贝斯……
还是那首摇滚经典的《what i've done》!
杜若兰更勤奋,她现在能拿着民谣吉他跟着弹奏,但上不得台面,还是和潘云燕一起站在人家的和声位,一起负责吟唱和声。
愣是把这首原本充满暴躁气息的音乐,镀上一层圣洁的味道。
主要还是荆小强自己的歌声没有愤怒。
而且他那种略带嘶哑的烟熏口味,不可能嘶吼。
太游刃有余了!
全场吃惊,然后仿佛被点燃一样,跟着兴奋不已,狂呼迎接这么充满了花旗味儿的歌曲!
好几个原本在前排的墨镜黑哥,都踊跃上台,跟随伴奏!
更让整个现场狂热!
只是场边有个粗壮的花臂黑大汉,吃惊的观察下,带着好几个人挤过来!
第448章、挡过抢的交情
林肯公园的摇滚歌曲,极富穿透力。
嘶吼中却不见狂乱。
而荆小强唱来,就是游刃有余。
甚至原本高潮部分应该狂躁的吼叫都没有,就是拿捏得死死的沙哑唱腔,充满了磁性和韵味。
整个岸边码头小公园都兴奋成啥了,成片的黑胳膊举起来跟着吼叫。
实在是荆小强娴熟的带上点布鲁克林腔调,再来点吊爆的嘻哈饶舌动态,他可是连花手、埃及手都能跳得那么娴熟的职业歌舞剧选手。
这点动作还不是手到擒来。
特别是俩姑娘也在台边和声位,跟着他的动作一起举手比划。
她俩一个丰腴宽臀,一个细腰垂柳,在黑色幕布衬托下,穿什么都跟仙女儿似的。
随着节奏轻轻摇摆,手上比划。
充满了妖娆的圣洁。
简直就是在向布鲁克林的艺术品位致敬。
现场观众更把荆小强当自己人了。
所以前排的布鲁克林音乐扛把子们,充分意识到罗伯特·king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古典音乐范儿,对他们能产生巨大的价值。
一窜身就起来了。
在荆小强的心目中,华人勤劳但自私,拉美裔拖沓贪玩,非裔身体素质运动天赋、节奏天赋爆棚可智商欠费,欧美……就当惯了大爷放不下长工的身子了。
但这是民族性的大概风格,每个人又是独立具备性格的。
偌大个布鲁克林区,这么多非裔中间,出点聪明人是很正常的。
这一拨儿还有两三年才开始集体爆发的非裔歌手,其实是搞懂了欧美流行乐坛的玩法,开始有样学样的自己搞。
以嘻哈、说唱这些更街头化的音乐形式,颠覆之前的摇滚市场。
差不多就是后来移动互联网时期的小视频颠覆网文阅读一样,没有孰优孰劣,纯粹是接受认知度门槛更低,配合欧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以后,底层人数越来越多,文化越来越低的巨大基数。
这帮出身独贩,普遍有帮派枪战经历的古惑仔,居然摇身一变成了痞子巨星。
唱片、周边、时尚产业样样都做得飞起。
大金链子炫富,兄弟情,各种嗨的生活场景引来底层各种羡慕追随。
荆小强就恰恰在他们完全搞懂玩法前,这个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很偶然的过来展现了一把。
一个最不受重视的黄皮肤亚裔,怎么靠唱功跟艺术品位拿下尊重。
尊重,这是非裔歌手们最敏感的事情。
荆小强差不多就是教科书级的展现。
就用欧美主流市场的标准,不争论对错价值观,作出让主流市场都不得不鼓掌的作品。
没错,就是作品跟功力。
说一千道一万,荆小强没有试图去创造什么全新类别打擂台,而是沿着欧美主流市场的道路去推出完整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