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仅仅花费一点代价,就各自拿到两成股份,他们赚大了。
而傅松这边。
他微微一笑。
这种股份分配自己看似吃了一点点小亏。
其实不然。
因为论发展潜力,小麦和vio都比华光电子厂更有前景。
华光电子厂毕竟只是代工厂,它做的再好,都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裳。
但小麦和vio就不一样了。
这两家公司是直接和客户对接的,很容易就能在顾客心中建立独有的品牌价值,和四通八达的销售渠道网。
拿小麦来说。
等它通过手机站稳脚跟,还可以出售电视、显示器、鼠标、键盘、电饭锅、剃须刀、牙膏等等各种产品。
只要给这些东西打上性价比的标签,就不愁销路。
如果小麦的市值为100亿,等它出售电视,瞬间就能涨到150亿。
再把显示器加上,将直接变成200亿。
一旦小麦的产品足够丰富,包含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将成为不弱于狗东、拼夕夕这样的超级巨无霸。
这样一算,傅松哪里是吃亏,他赚大了。
vio也差不多。
现在vio的线下专卖店并不多,才显得势单力薄。
等过上个三五年,vio开遍全国,拥有十万以上个店铺后,那规模……
没有最恐怖,只有更恐怖。
当然,广阔前景只是傅松和两人进行股份交换的理由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要把两人牢牢绑到自己的战车上。
现在的双方只是单纯的合作关系。
合作可以进行,但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它并不牢靠。
但相互入股就不一样了。
三人同进同退,彼此互为战友,才能齐心协力对抗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毕竟华国电子代工厂的市场规模太庞大了。
自己能建电子厂,别人同样可以建。
他必须把这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彻底扼杀在摇篮中。
三人拟定好合作合同后,都十分高兴。
当他们再次彼此对视,心境已完全变得不一样。
特别是唐兵和章玖悦,之前他们来华光电子厂,总有种来此做客的感觉。
现在再看墙上的一砖一瓦,分明就是自己家。
商定好之后的合作计划,傅松送两人离开。
等他再次回来,忽然一个中年男子拦住他的去路:“傅总,还记得我吗?”
傅松一愣,他看中年男子的脸有点眼熟。
“不好意思啊,你是?”
中年男子瞬间急了:“你忘了,我,牛大祥,你的第一个客户。”
傅松一拍额头:“哎呀,那个蛤蟆金刚!”
牛大祥立刻高兴起来:“傅总果然记得我。”
傅松笑道:“我怎么可能忘记!”
如果说牛大祥,他的记忆的确有点模糊,但说到蛤蟆金刚却印象极其深刻。
蛤蟆金刚是牛大祥的手机品牌。
华光电子厂的对接客户除了唐兵和章玖悦,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老板近百人。
这些人中,最亮眼的就是蛤蟆金刚。
因为按照时间计算,蛤蟆金刚是第一个在华光电子厂下单的,比唐兵更早。
只不过当时牛大祥的接待人,是傅松聘请的产品经理。
但若仅仅这些还不足以引起傅松的主意,那么蛤蟆金刚接下来的广告,就真的是两个字——牛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