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亮答道:“本来他奉命晚上去白水村,这不王爷您都走了,他自然以保护王爷您的安全为重。”
赢哲风横眉冷对千,面覆寒霜,“本王弱到用你们保护了?让丁卯去白水村,取小寡妇相公的脑袋,再快马加鞭来与我们汇合。”
陈广亮听地脊背有些僵直,那个伶俐的、漂亮的,心思比常人多了几个窍的百姑娘,转眼就从王爷的座上客变成小寡妇了吗?他还是谨慎问道:“那百姑娘?”
“算了,他还是不要与我们汇合了,直接带百草诗进京,将人安顿好。”
陈广亮得令。
锋王的队伍一人离队。
百草诗心情不错,因为瘟神终于走了。
她一高兴,有人就要大饱口福。
清晨,她早早起床,制馅和面,做食疗馄饨。这也是她从那本《中华药膳大全》里看来的。
不同的是,她弄了几种皮:用南瓜上色的橙皮,用菠菜汁上色的绿皮,用紫甘蓝上色的紫皮,还有五彩皮和白皮。
待到煮完后,如元宝一样饱满的馄饨,简直令人食指大动,照例五人份。
她虽然踩了元羡的花花草草,对他本人却无恶意,这顿馄饨也算补偿。
小小盅里,盛着五枚颜色各异的馄饨,汤汁上有一点油花和葱花,却绝不油腻。
元羡看了后苦笑一声:“百姑娘是当我为细腰女吗?”
细腰女本为前朝亡国之君的爱妃,为了盛宠不断,保持美好身材,每餐只吃三成的食物。
言下之意,百草诗的食物美则美矣,却是吃不饱的。
欢颜眨眨眼,“大人,欢颜的分量和您一样多,我也问了她何以如此。百姑娘说了,人与人的相处便如这美食,浅尝辄止则余味回甘,倘若她给您一大碗,只怕您吃到腻,留下的都是不好的印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