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醒了,他醒了!默林!我的兄弟!”林谟睫毛刚微微颤抖,装作将要“苏醒”的模样,威廉就一把把他抱了起来,满脸的络腮胡在林谟脸上来回的刮擦着,林谟只感觉数十张砂纸卷成一个球在他的脸上坐着滚筒运动,他现在就算是不想醒都不行了,他挣扎地从黑色森林中挣扎出来,深吸一口气,尽可能地微笑道:“威廉兄弟,”
“好久不见!”
如大狗一般的威廉泪腺直接失控,这个六英尺的大汉抱着林谟哭得稀里哗啦的,林谟僵硬的嘴角逐渐软化,狠狠地拍着这个许久不见的好弟兄,不少新老入团的弟兄纷纷走上前,也给了林谟一个紧紧的拥抱,林谟看着那些个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一抹心酸也蒙上了心头,但他的嘴角却抑制不住的上扬……
确实,好久不见!
不过,为什么区区两年时间,就把当初的一个小鲜肉,变成了满身是毛的大叔啊,我记得你今年才二十多吧!林谟看着威廉忍不住心中吐槽道,岁月是一把杀猪刀,但这也太扯了吧!
默林·查尔斯,是他在这个时代的化名,他襁褓之时曾随着一叶小舟顺流而下,落入查尔斯庄园之中,被养父母捡到并收留,当时他的怀中揣这一卷丝绸,上面有着两个血色的大字,林谟,这便是他的名字,除此之外那张丝绸上没有一点信息;他的养父是中原人,姓王,名玄,早年是一支中原商队的主事,后来才入赘进入查尔斯家族的,他的妻子才是查尔斯家族的家主,也是他把林谟的名字倒了过来,权充当自己在异国他乡的名字,这才有了默林·查尔斯的化名,当然,这一切都是父母临去世前才告诉林谟的,他也正是因为二老的去世以及真相过于残酷才离开家族的,成为了一名漂泊的旅者,算来,他已经有四个年头没有回过家了。
“说来,临走前我还和菲苾大吵一架来着。”林谟坐在船头,沐浴着湿润的海风,对着身后趴在栏杆上的威廉说道。
“放心吧,她一定会原谅你的。”威廉此刻已经剃掉了他那一脸的虬髯,金发,配上小麦色的皮肤使得他整个人精神了许多,他笑着说道,“菲苾在你失踪以后可是疯了一样满世界找呢,就连你都没登上去的中原深处的一片高地她都派人去探查过了,可想而知她对你的担心。”
“青藏高原吗……”林谟自言自语道,倒是大狗一脸神秘地问道:“诶,这两年的事情你和我说说呗,我可不相信你失忆的那一套说辞。”
林谟无奈,开玩笑似地说道:“我说我穿越时间了你信吗?”
“我信啊!兄弟的话怎能不信呢?!”
“去他娘的,滚去喝你的朗姆酒去。”
林谟用得说法自然是失忆的常用伎俩,在二十一世纪算是很老土的借口,这个时代虽然也有些蹩脚,但还是能让人信服的,毕竟……没哪个活人能在海上漂两年吧,众人还是更倾向于前一种说法。
天空的云朵突然密了起来,前一刻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却已然是乌云翻滚,不一会,整个甲板上已全是“噼里啪啦”的珠玉迸溅之声,船上的几个大老粗可没时间欣赏这瓢泼雨景,他们在船只上来回走动,落帆,舀水,固定,掌舵,每一个环节都做得滴水不漏,林谟略有些欣慰地看着这一个个后辈,却并没有离开船头,暴风中他的身形纹丝不动,只是远远地望着天边翻滚的墨云,任由雨珠砸在他的脸上,感受着来自大自然的暴虐,他非但没有一丝难受,反而满心喜悦,心中的阴霾在这一刻竟然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