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角色扮演作者:顾青词
第19节
这间房间不算大,至少跟外头的空间比起来,确实算上小房间了。房间里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小心翼翼被摆放好的缝纫机,未完成的布偶娃娃,书桌上翻开了两三页的厚厚的书,织了一半的毛衣……
一个有着满头白发,但是看起来却依然精神奕奕的老妇人正用那双温柔慈祥的绿眼睛看着他们两个,对他们彼此牵着的手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被这样一个老人盯着,万嘉袂有点不好意思,悄悄地把手从布兰克斯那里抽了出来。布兰克斯只是瞥了他一眼,然后大大方方的拖过两张椅子,自己坐了下来,拍了拍自己身边的那张,示意他也坐下。
万嘉袂抬头瞥了一眼,发现那个老人依然只是笑着看着自己,有点急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也跟着小心的坐下了。
相比较万嘉袂的小心不自在,布兰克斯相对随意很多,不过从他的神情来看,他其实也还是很尊敬这位老人的。
从他规规矩矩的摆放着的双腿就知道了。
老人看了他们一会后,终于开口了,“就是这个小家伙了,对吗?”
这话很明显是冲着布兰克斯去的,而万嘉袂之所以听得懂是因为这位老人很体贴的用了中文,虽然这句话中的“小家伙”让他各种别扭鸡皮疙瘩。
布兰克斯点点头,然后开口说:“他叫小万。”有扭头对万嘉袂说:“小万,这是玛莎姨妈。”
姨妈……
果然是长辈。
万嘉袂老老实实的对着老人点头,低声打招呼:“您好,玛莎姨、姨妈。”
看出了他的窘迫和别扭,玛莎和蔼的笑了笑:“不用紧张,孩子。布兰特这个小子让你吃了不少的苦吧?这孩子从小就是这样,你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
“姨妈——”布兰克斯在一边懒洋洋的开口,似乎是不太满意她诋毁自己。
玛莎姨妈也不搭理他,只是继续打量着万嘉袂,开口说:“对不起,孩子。我可以触碰一下你吗?”
“啊……好、好的。”因为玛莎实在是太温柔了,万嘉袂忍不住红着脸就应下了。
玛莎笑眯眯的伸出一只手,抚上了万嘉袂的头,在上面停留了一小会儿后,小幅度的揉了揉,把万嘉袂刚才被布兰克斯弄得服帖的头摆弄的有点乱。
“真是个温柔又乖巧的孩子。”玛莎这么说着,收回了自己的手。
放于自己脑袋上的温柔抽离,万嘉袂有点遗憾。
玛莎眯着安静坐在摇椅里,似乎是在怀念什么一般,叹了口气:“当年,我的洛桑也是一个和你一样英俊又温柔的青年呢。”
虽然不认识那个什么“洛桑”,但是万嘉袂可以猜得到一定是这位玛莎姨妈很重要的人,从她那略带着悲伤的表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布兰克斯安静了一会儿,打断了这种挺伤感的气氛,“姨妈,我带他来,主要是想知道在我们两个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对对对,你看我的记性。”玛莎姨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敛去了满面的愁容,“是我让布兰特将你带过来的,这样的事情还是两个人一起知道比较好。”
嗯?
万嘉袂惊讶的看着身边的人,他来之前可完全没有提到这件事。
玛莎姨妈转头看向窗外,语气悠悠的叹息着。
“那可是一个很久很久之前的故事了。”
“我全名叫做,玛莎·格林。”
第91章结局
这个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了。
玛莎·格林出身于古老的b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家族,过着和其她女孩们一样普通的生活。但是,只有这个家族自己的成员知道他们的族姓存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比b国这个国家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格林一组原本是不姓格林的,只是她们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漂流了太久太久,几经波折改了许多次姓氏后,渐渐地就没人记得自己最初的来源了。
玛莎就是在这个古老又神秘的家族长大的,她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别的人稍微有点不同,比如——
魔法。
虽然她们一族的魔法能力经过几千年的洗练已经远远不如从前那么强大了,但是祖先遗留给他们的东西依然可以让他们与众不同。
玛莎喜欢把魔法施展在各种物品身上,比如会飞的小茶杯,长腿会跑的花瓶姑娘,会跳舞的丝袜小姐……
她每天就在一种香甜幸福的氛围中长大,直到她遇上了那个来自于同样古老的异国的男子——洛桑。
认识洛桑并和他相爱,是玛莎这一生中做过的最美妙的梦境了。洛桑对于她的小魔法很感兴趣,两个人结婚后经常一起钻研一些有趣的魔法出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两盏,他们一起制作的小铜灯。
最开始做这两盏灯的初衷是因为两人偶尔会有一些小分离,比如洛桑出差之类的,为了不让彼此互相思念,他们合力做出了这两个小道具,促使他们在梦里也能会面。这样的日子过了差不多有十年。
十年后的某一天,洛桑在他自己的国土上出了车祸不幸去世了,而他随身携带的那盏灯也不知去向,想来可能是被哪个路人随手捡走了,玛莎只能带着他的骨灰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守着两个人唯一的孩子莫兰生活。
万嘉袂听到这里,很是为这位老人的爱情故事唏嘘感动,然后问道:“也就是说,我那个时候买的这盏灯,其实就是您当年的丈夫的,是吗?”
玛莎笑着点头:“没错,我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见到它的时候,虽然……虽然我确实每天都这么期盼着。”她说着说着,眼里已经隐约有了泪光,“看到你,我就想起了我那可怜的洛桑……”
万嘉袂默然,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安慰她,只能转头去看布兰克斯。布兰克斯接收他的视线,把话题转移了:“本来这东西也不该是我的,不过莫兰不喜欢。”
玛莎果然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接着说:“那时候你这个小坏蛋才刚到我这里呢,一副担惊受怕的小可怜样,晚上连觉也睡不好,所以我就把陪伴我多年的灯送给你,哄着你说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玛莎笑了笑,“我没有骗你吧?虽然迟到了二十多年,但是它总算是为你带来了一个可爱的恋人,不是吗?”
布兰克斯轻哼一声,不置可否。
万嘉袂尴尬的咳了一声,然后继续问:“那也就说,我之所以做哪些奇奇怪怪的梦,都是因为我和他两个人同时拥有了这两盏灯,是吗?”
“是这样的,我的孩子。不过,如果你们当初有一个人下定决心不再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的话,这个魔法早就终止了。”
她的意思是说,假如两个人在最初如果彼此没有好感,或者没有互相爱上的话,那么这个魔法的效力就会越来越弱,直到有一天消失。
万嘉袂有点汗颜,难道这个是暗示着,早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喜欢上布兰克斯这个混账家伙了,在他还是假装成柔弱无辜小天使安东尼的时候?
这么一想的话……他斜斜的看了身边的人一眼,该不会就因为第一个梦境的原因,导致布兰克斯后来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这个调调的,所以就一直假扮着这个类型的路线,骗取他的好感度?
身边的金发混蛋冲他挑了挑眉,露出邪气的笑容,算是不要脸的承认了。
擦……
万嘉袂脸一抽,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是童话故事呢?”他不搭理布兰克斯了,转头对玛莎姨妈接着说道。
听到这句话,布兰克斯的脸突然间就变了,“姨妈,如果没什么似的话,我就带着小万先走了,下次来拜访您。”说完他就扯着万嘉袂的袖子要走人。
玛莎闻言笑出了声来,“我和洛桑只是制作出了灯而已,梦境的内容可不是我们弄出来的。”说完看了一眼坐一边道貌岸然假装正经的某人。
万嘉袂细细咀嚼了这句话,琢磨着说:“您的意思是说,这个梦境的背景是我们自己决定的?”
玛莎点头。
“奇怪了,两个大老爷们为什么选这种小姑娘才喜欢的童话故事呢?”他嘀嘀咕咕自言自语,想不出头绪来。
“布兰特小时候最喜欢看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了,他觉得那样会让他有安全感。”玛莎漫不经心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解释道。
……
万嘉袂古怪的转头去看身边的人:“所以,决定内容的人是你?你都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儿童故事?”
布兰克斯脸色有点不太好看,他想起了那天晚上,那个故事最开始的那个晚上,他确实是在洗完澡之后舒服的窝在床上翻童话书,看完后就塞进了枕头下面睡着了。
而那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白雪公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想明白了事情缘由的万嘉袂毫不客气的笑起来,“亏你长的人高马大器宇轩昂,原来背地里喜欢像个小姑娘一样的抱着本童话书睡觉哈哈哈哈,那你是不是晚安前还要喝一杯牛奶再得到一个妈咪晚安吻才会睡觉啊?”
布兰克斯的脸色很难看,因为……除了没有妈咪晚安吻,他真的是每晚睡觉前喝杯甜牛奶的。
被喜欢的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了,而且还发现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羞耻秘密,布兰克斯在心里暗暗地盘算着把人关起来的可行性。
笑完了以后,万嘉袂擦擦眼角流出来的泪,把话题扯回来:“我们最近没有再做那些梦了,是不是意味着魔法已经终止了?”
玛莎想了想说:“这个我也没法告诉你,孩子。我们当初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不过这个灯既然被命名为‘情人灯’自然是有他的原因的,等到你们真心相爱,彼此之间没有嫌隙的时候,也许这个魔法就会消失了。”
“你知道,爱情这种东西时很奇妙的存在,它能改变一个人,由内而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玛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陶醉的表情,这让她看起来年轻了十岁。
“神祝愿你们,将来能够平平安安的走过一生。”
——————
从玛莎姨妈那里出来,两个人坐上了回程的车,万嘉袂扭头看着那栋城堡一样的别墅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看不见了,才依依不舍的转过头来。
“我们以后还会来这里吗?”
布兰克斯在开车,闻言腾出一只手来摸摸他的头:“如果你想的话。”
汽车越来越远,万嘉袂坐在副驾驶上看着眼前一片开阔的平地,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上了布兰克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一字一句的说:“我们就这么过下去吧,谁也不分手,好吗?”
布兰克斯轻声一笑,“你想离开我也不行,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我会杀了你。”
万嘉袂沉默不说话,“把我杀了,那你呢?”
“我?”布兰克斯诡异的笑了一下,“我杀了你以后,就跟着你一起死,这样咱们就永远在一起了。”
这回答尼玛真血腥啊……
万嘉袂脑子有点疼,本来挺温馨的情话时间硬生生变成重案六组画风,他叹口气,也不指望这家伙说什么好听的了。
“走吧,咱们回家去。”
越野车飞速的在荒野外疾驰,载着两个彼此相爱的年轻人,奔向了一个更加,明亮美好的未来。
————end————
第92章番外一
叶书倒在血泊之中,眼前满是一片猩红,呼吸间也满满的腥甜味,他知道那全部都是自己身上流下来的血。
他狼狈的倒在地上,而那个那人,那个带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那个男人,则像是一个天神一样站在那里,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看,面带着蔑视的看着他,看他的表情和眼神就知道,他甚至不屑于杀死自己。
六颗子弹……硬是避开了可以直接打死他的部位,却每一枪都足以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但是他始终是没有如愿的发出一点声音。
“呵呵,你认为,你自己有什么资格和我抢人呢?”
那个金发的男人这么说着,像看一只蝼蚁一样的看着他,“你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能给,甚至连他的感情都没有得到,你认为你凭什么跟我斗呢?”
叶书沉默不语,他想张嘴说些什么,可是又发现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说的是对的。
那个男人笑了笑,掏出皮衣里的墨镜,随手在皮以上蹭了蹭戴在了眼睛上,好看的唇角扬起一个笑来:“那么,再会了,小朋友。”
“希望十年之后再看到你,你已经足够强大了。”
他说完以后,头歪了一下,看起来似乎是有点天真无邪的样子,“哎呀,差点忘了……”
在叶书惊惧的目光中,布兰克斯掏出了那只打伤了他的黑色微型手枪,对着自己的身上开了一枪,然后抬起头来对着他眦牙一笑:“看,这样我也受伤了,小万会很心疼我吧?”
叶书就这么看着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努力了半天,只能勉强支起自己的身体,他愣愣的看着自己正汩汩的流出来的鲜血,感受着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消失,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
他就这样静静的坐着,像一只惨败的灰老鼠。
身后似乎是了什么人的喊声,可惜他大概是失血过多,模模糊糊的根本不能分辨来人是谁。
在这种时候,他又一次的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还有谁会来呢?
他迟钝着想着。
“哥——!”声音越来越近,他也渐渐地能听得清了。
哥?谁是哥哥?我?
叶书越来越迟钝,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在来人飞奔到他身边之前就倒了下去,没有听到女孩那凄惨的叫声。
啊对了……原来是婷婷那个丫头啊,这世上,除了她,没人会再叫自己哥哥了。
可是,也不对,他和婷婷早就已经生分了,彼此都恨不得杀死对方才好,怎么可能还会听得见呢?
叶书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快要死了,脑海里开始自动的回忆起以前许许多多的事情来。
二十多年前的某天,有一对豪门世家的金童玉女喜结连理,婚礼举办的十分盛大豪华,男的帅气女的美丽,原本是世人都很看好的一对璧人。然而在所有人祝福的背后,是两个人的一纸契约婚姻。
一年多以后,叶书和叶婷出生,更为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写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
然而童话毕竟是童话。
叶书八岁的时候,那对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终于是撕破了最后一张面具,用一种堪称毁灭的方式宣告了自己婚姻的结束。而叶书,就在无措中,看着自己那美丽优雅的母亲,看也不看他,只是洒脱的带走了他同样美丽优雅的妹妹离开了他们的大宅子,只留给了他一个决绝的背影。
而父亲,他印象中风度翩翩的父亲,却只是温柔的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从沙发上站起来,拿过女仆手里的外衣出门去了,那以后几乎一年也不回来一次。
叶书被一个人丢在了那间大大的宅子里,他每天总抱着妹妹还在时喜欢的那个熊娃娃一间房一间房的敲门,希望能有某一扇门中出来某个人,可以是爸爸,可以使妈妈,可以是妹妹,随便谁都可以。然后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大人们开的玩笑,因为他十岁的生日快到了。
可是,一直到十岁的生日过了,叶书在那间大房子里待了两年了,都没有人出来。
妹妹的电话一开始还打得通,他在这边哭,妹妹在那边哭,双胞胎之间总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灵感应。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十岁以后,妹妹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妹妹认识了一群新的朋友,有了更好玩的玩具,有了更喜欢的人,她把哥哥忘了。甚至在半夜接到哥哥的电话的时候,不耐烦的挂断了。
她认为哥哥实在是太软弱了,总找她哭诉,太丢脸了。
小小的叶书知道,妹妹不要他了,于是他在抱着自己的膝盖孤独的坐了一夜之后,把妹妹从他的心里划掉了。
十二岁,叶书开始知道这个世上有很多种放纵的方法,那可以带给自己一种不一样的生活,让他觉得舒服。
于是,叶书学会了打架,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跟一群混混撬车锁偷东西,学会了在一个又一个女人身上碾转,从欲望和性之间寻找某些东西,甚至学会了吸毒。
他的父亲在知道他的作为之后,并没有说什么,甚至也没有过于苛责的话,只是冷静的让人跟他身后为他尽职尽责的手势烂摊子。
叶书冷笑了一声,不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