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上去了,本来是后院和那些阿姨聊天的。她紧张到不敢抬头看孔一棠。对于这个相差七岁的表姐,她还是从心里发怵。大概是小时候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这么多年没见,她还是有一种习惯性地害怕。她舅舅,也就是孔一棠的爹孔士华,印象里很早就离开了那个小县城,来到这里打拼,但一去很多年,就再也没回来过。后来那个舅妈,也就是孔一棠的亲妈带着孔一棠走了,他们家试图联系过对方,但都没有音讯。没想到没过多久,孔士华就回来了,说是在外开了个公司,条件好了,也可以接她去外面读书。侯雨来了之后才发现舅妈蒋韵已经去世了。而她那个关系不是很好的表姐瘸了一条腿,他舅舅又娶了一个老婆。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和她以前那个舅妈完全不一样,是不一样的漂亮。蒋韵的漂亮非常古典,第一眼并不出挑,时间久了再加上性格温柔,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而新舅妈徐宛诗的漂亮很有冲击力,她一出现在人的面前,第一眼就觉得艳,眉眼里都是风韵,就有点高不可攀。侯雨是挺喜欢蒋韵的,她舅舅长得俊,但有点去不掉的油。而娶回来的蒋韵和他面相上是配,但她长大了觉得这两个人可能没什么共同语言。偶尔去舅舅家,舅妈不上班的话,就在家里教表姐画画。她去也会一起教。是一个学识很丰富的女人,感觉她什么都懂,但不会给人卖弄的感觉。但都是过去很久的事情了。她换了新学校住宿,周末会到舅舅家玩。当时她初一,孔一棠高二,瘸了腿的孔一棠变化很大。在这个很大的家里,每次去侯雨都有点害怕。怕吃饭的气氛。哪怕孔士华还会和人聊天,但徐宛诗总是笑着不接话,孔一棠吃两口就走了,全程不说话,而孔士华和新舅妈的孩子孔和光,偶尔应和一下。这一家的关系太奇怪了。舅舅怎么会有这么大多一个儿子。只比孔一棠小两岁,那就是他出来创业没多久就和新舅妈认识了?长辈的事情侯雨不敢议论,况且蒋韵已经去世,而孔一棠对她也没什么好脸色,更别提问出点什么了。「哦。」孔一棠冲粘着侯雨却还一直打量她的小女孩笑了笑,拄着拐棍上楼去了。她的腿比之前跛了一点,但如果不是很熟悉她的人,其实看不太出来。她以前研究过很久怎么走看上去才会那么难看,现在腿没以前好使,走起来却依旧不会有那种被人注视的难堪感。孔家的楼梯是环形的,她刚被她爸孔士华接回来的时候知道自己房间在三楼的时候脸色很难看,不过到今天,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她亲爹本来就是个色欲熏心没心没肺的男人,徐宛诗说什么就是什么,根本不会考虑她这个亲女儿刚瘸了腿上下楼有多不方便。死了老婆也没什么,反正他还有个替他生了儿子的女人。徐宛诗也是挺厉害的,能在对方有妻有女的情况下跟人家在一起,熬到对方老婆死了,再去领证。图什么呢她?这是孔一棠一直想不明白的,徐宛诗一直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对方。没有人会喜欢继母,继母跟继女,听上去就不会特别好。在被蒋家认回去之后蒋家人找了个由头把原本就是办流氓事儿的聂齐送进了监狱。当初聂齐在上学路上打断她的时候说了一句她到现在就印象深刻的话——「你这个孽种。」孽种。聂齐那时候也不大,流里流气,跟她毫无交集,但孔一棠总觉得对方活像被洗脑了似的,面目狰狞,下手狠辣,如果不是最后孔和光打了个电话过来,聂齐可能会弄死她。也托了这通电话的福,她知道了自己亲爹在外面居然还生了个儿子,孔和光,奇奇怪怪的名字。所以聂齐的目的是什么呢?下马威?还是通过她威胁她妈不要去找那个杳无音讯的爹?…………后来蒋家插手,孔士华为了不得罪这一家子亲自过来道歉,说是想弥补,于是要把孔一棠带回去照顾。蒋老爷子是不同意,但是后来孔一棠说要去。她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人会叫自己孽种。原因呢?尽管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但也能明白大人之间的牵连太多了。聂齐是徐宛诗的干儿子,之前是一直住在孔家的。在孔家的日子记忆是昏暗的,上楼梯的艰难,徐宛诗看似体贴实则冰冷的问询,还有她爹的漠不关心,同父异母弟弟的躲避。她沉默地过了两年,两年里跟徐宛诗无声地对峙。楼梯的木板似乎翻新过,但材质还是一样,拐棍戳上去还是那个沉闷的咚声。孔一棠一手按在扶手上,一手捏着拐棍,到拐角的时候后背已经冒汗了。二楼大厅的扶手前站着着一个女人,她的指尖夹着一根细长的女士烟,看到孔一棠走到拐角停了下来,她的喉咙发出一种有些娇气的笑声,不太符合她的年龄。「听说你腿又伤到了?年纪轻轻这样以后可怎么办…………我这个做妈的,可是要心疼死了。」她的音色都是那种酥麻的调调,孔一棠第一次听到徐宛诗说话的时候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总觉得对方像那种民国电影里黑白的旗袍女人,又带着风尘味,偏偏还又落不到俗里去。还有浓重的香水味。每次闻到都觉得泛起恶心。「用不着你心疼。」孔一棠一只手搭在扶手上,也不看女人,说:「老太婆你到底说想怎么样。」她这样说徐宛诗倒是笑了一声,「你叫你妈也叫老太婆?」说完她往楼下走,她的高跟鞋鞋跟又细又高,下楼的时候笃得让人烦躁。「别三天两头你妈你妈的,你认识她么。」孔一棠哧了一声,「你算个什么东西。」她妈虽然也是个对她不上心的女人,还瞒了这么多事儿,她依旧觉得没什么好怪罪的,起码她没把自己丢在那个潮湿的南方小镇,没让自己隔了千里之遥听到她死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