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众人回神的时候,发现明千已经吃了好几日的辣食。这些食物有各地的样式和食材,大多为野菜,夹杂了些山兔肉,远远闻着便是香辣至极的。
明千吃着开心,便不赶南怀慕走了,顺便将所有的生理需求都解决了。
几日后,湖北的先攻了过来,一帮土匪似的家伙举着柴刀说革命,本地的警察们没能扛过,败给了这帮缺乏战术,却力量极大的家伙。
上头遭不住了,喊了明千快快动身,明千便收拾了东西,怡然出发。
明千一出手,立即什么事都没了。
后来湖南的也跟着打过来,明千还未班师回朝,于是一道解决了。一群人夸赞明千比土匪还土匪,像个山寨老大。
明千拼斗的时候,确实有几分悍匪的气概,一招一式,像是教科书里出来的,打人毫不留情,见了血反而兴致高涨,眼角的痣宛若滴血。
南怀慕一直笑眯眯地跟在明千身边,明千要砍人,她递刀,明千口渴,她递水。
明千在打斗的时候,心里头害怕小宠物受伤,几次赶南怀慕走。
南怀慕感知明千心境,便说道:“你还怕护不住我吗?”
明千沉默了会儿,起身离开了。她倒不是怀疑自己的实力,只是有些不明白自己的情绪。本以为自己对这个小戏子,顶多是宠到极致的心态罢了,现在竟有了一同过日子的想法,她害怕小戏子受伤受苦,想让小戏子快快回北平的温室里,好好的等她回去。
等她回去以后,便可以一同生活,长长久久的。
明千吸了口气,整了整自己带貂皮围脖的军装,脱了漆黑的长筒靴上床。
没多久,南怀慕也过来了,钻进了被窝里,抱着她的腰。
明千摸了摸南怀慕的头,想到了自己的过往。她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在等一个人,可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她是一概不知的。
直到那日在客厅里与南怀慕视线对撞,她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如果两人能够一直活下去,便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