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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惊弓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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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沈家俊有个儿子叫沈举,年方20岁,正值青春旺盛期,看上了一个名叫岑仙儿的姑娘。岑仙儿乃天仙楼的舞女,貌美如花,舞技出众,是出没于风月场的男人眼中,不可多得的尤物。

照理说,一个武馆公子,喜欢上了周旋在男人群中的姑娘,只要男欢女爱,郎情妾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何曾想,其中的背景太过复杂。

天仙楼名义上的老板是上海滩大亨黄银荣,而幕后老板则是“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的财政部副部长丁育春。正是这个缘故,天仙楼不是普通人寻欢作乐之地,而是汪伪政府要员的休闲会所。

男人猎艳,美色当先!

那些达官贵人,视岑仙儿为掌中宝,谁都垂涎三尺。然而,这些人有一个短板,年老、腹大、力弱,沈举一进入岑仙儿的视眼,便対之青眼有加了。其原因不说自明,沈举出生于武馆,自幼习武,浑身肌肉,体貌结实,精力旺盛。更让岑仙儿心动的是,沈举年轻,还有一片光明的未来。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是在天仙楼!

谁都无法容忍岑仙儿的身边,多了那么一个不知死活的沈举。

不知死活的沈举,这样的说法非常贴切,因为,与岑仙儿相好的代价,便是“命”!

没有罪名,也无需借口,只是丁育春从鼻孔中一声冷冷的“哼”已经足够!

也算是命不该绝,又或者是沈举自幼习武获得了一线生机,他逃出了讨好丁育春的随从布置的击杀圈,却也机灵,没有回沈门武馆,而是逃进了他家的一处老宅,寻来一本拳谱,撕下一页,用手指蘸着身上的鲜血写了两个字:救我!趁着夜色摸进了一个师兄家,托师兄把只有两个字的血书,带去武馆,交给父亲沈家俊。

此刻的沈家俊,已经有了预感,因为在一夜间,武馆的周围,突然出现了许多陌生人,且在不远处徘徊,而沈举同时失去了音讯。

当沈家俊看到血书,顿时明白,儿子出事了!尽管猜不出儿子出了什么事,但血意味着性命交关。沈家俊毕竟是练武之人,见惯了江湖风浪,强忍着对儿子的牵挂与担忧,淡淡地看了一眼血书,脸色如常,一句话也没问、没说,只是把头对徒弟摇了摇,把血书揣进了口袋,继续教授徒弟练功。他起码得在脸上表露出云淡风轻,以免给谁看出端倪。

表面的平静,掩盖着心思的起伏涌动。

沈门武馆日渐萎缩,如今只有十来个徒弟时来武馆习武,其他的武馆会员平常很少来,只有在有事之时,才会指派人去通知,所以,他知道每一个徒弟的家境、家世。一众徒弟的家住哪里,也了然于胸。血书给他送来了两个信息,其一:送血书的徒弟,就住在老宅附近,而血书又是拳谱;其二:儿子还活着。

静静地思考了一整天,沈家俊甚至没有把儿子送血书回家报信的事告诉妻子,在徒弟面前也绝口不提,熬到第二天,突然对贴身的两个徒弟说了一句话:“孔立强还欠着我一根订金没还呢!”

徒弟不明所以,问道:“要不要我去帮师傅讨回来?”

沈家俊想了想说:“带个话就行!记住哦,说话要客气些!”于是,便有了顾律回来的传话,当真是一环扣一环,步步为营!

沈家俊有了主意,有求于人,必先使其知恩,这样再开口,定会事半功倍!所以,沈家俊对于自己不知道的内因无从说起,而是对孔立强说:“孔老板,只怪我教子无方啊!说来当真惭愧,犬子喜欢上了一个舞女,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得罪了什么人,遭到了十几个人的追杀,得亏练武保身,这才侥幸得命,躲在了一个地方敢见人。也算犬子不笨,用血写了两个字‘救我’托人带给了我,我才知道这逆子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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