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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八十二章 灭渣行动 四十五 (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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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这个小姑娘,今年4岁,名叫马来娣。从名字就能看出,这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好吧,这个年代,99的家庭都想要儿子。

回归正题。

首先,大背景, 依然是这个国家,这个时间,只是地点切换了,虽然还是同一个省,但隶属的城镇变了,距离上个任务大概二百多公里吧。

这里是青湾西村。青湾是个不大不小的湖, 周边坐落着四个村子, 顾名思义, 青湾西村在青湾湖的西面。

青湾西村没有大姓氏,村里三十多户人家有十几个姓氏,而马家就是其中之一。

马来娣是家里第三辈里的长女,她的爸爸马建国是家里的老大哥,下面还有两个弟弟,老二马强国已经结婚,有个不满一周岁的儿子,老三马富国未婚。

马老头在马来娣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但是老太太还生龙活虎着,老太太本名叫什么已经不得而知,嫁过来之后就改了姓,户口本上登记的是马金花。

因为母亲马金花尚在,所以还未分家,三兄弟目前还住在一起,属于一大家子。

据说马建国头上原本还有个姐姐,下面还有老么妹妹,不过在前几年洪灾闹饥荒的时候,两姐妹饿死了。

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极其的重男轻女, 而事实亦是如此。

作为一个女娃子,马来娣自从懂事后,那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小小一个孩子,在家里忙得跟陀螺似的。

马来娣的娘李红梅,因为生了个女儿,亦是被马金花各种磋磨,一个女人干着十工分的活计,土地改革完成后,还是被各种使唤,在田地里干着和男人一样重的活。也就是半年前,李红梅又怀孕了,马金花才松口,稍稍减轻了一点她的任务。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二媳妇宋萍, 宋萍一嫁进来,就一举得男, 生下了马家长孙马小宝, 甚得马金花欢心。宋萍每天的任务就是照顾好马小宝,其它什么都不用管。

原本,若只是普通的重男轻女,也不至于让马来娣如此愤恨,但是马金花的所作所为,简直恶毒,完全丧失了人性的犹如恶魔!

在马来娣5岁这年,也就是75号系统所说的转折点,3个月后。

她娘,李红梅生了,生了一个女儿。

满心期盼着孙子的马金花当场就翻脸了,奶都没让李红梅喂一口,不顾老大两口子的哀求,直接把小女婴按在了盛满了开水的盆里。

滚烫的开水,凄厉的哭嚎……

马来娣的第一个妹妹,就这么被活生生的溺死了,死前还受了大罪。

亲眼目睹了这一幕的马来娣,吓得做了好几月的噩梦。

李红梅哭得眼睛都要瞎了,只是人死不能复生,伤痛随着时间而消淡,活人还要继续过日子。

三年后,李红梅又怀孕了,隔年生了,又是一个女儿。

这一次,马金花沉着脸,在脐带都没有剪的情况下,从产婆手里抢过小女婴,当场就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然后还恶狠狠的踩了起来,嘴里谩骂着,“没把的赔钱货,谁让你来我家的,给我滚!睁大眼睛仔细认清楚了,下次再来我家,我让你死得更惨!”

在李红梅那悲痛欲绝的哭喊中,马来娣的第二个妹妹,也不知道是被摔死的,还是被踩死的。

小小的一团,血肉模糊。

那满脸狰狞的马金花,宛若恶魔一般,深深的印刻在了9岁的马来娣脑海里,一辈子都不能忘记。

李红梅只是个普通的妇女,有着传统出嫁从夫思想的她根本不敢离婚,所以悲痛过后,继续过日子。

四年后,李红梅又怀孕了,而且这一次的肚子,特别得大,人人都说,这一胎肯定是儿子,而且说不定是两个,双子!

只是到了生产的时候,生出来的确实是双胞胎,可惜,都女儿。

马金花的脸色,黑得仿佛是阵雨欲来的天空,这一次,两个妹妹是被活活饿死的。

马金花把两个婴儿锁在了柴房里,任凭老大夫妻俩如何跪求哀嚎,都没有开门。

哭声持续了三天,由强到弱,最后归于平静。

以后的好几年间,时不时地,就会有婴儿的啼哭出现在马来娣的耳边,那凄厉的哭声,仿佛在说,‘姐姐,救我们,救我们……’

哭声消失了后,又过了三天,马金花才开门。

两个女婴早已饿死,两个小小的身子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嗡嗡嗡的,无数苍蝇围绕着她们,耳朵里,鼻子里,嘴里,虫子们爬进爬出……

那凄惨的死状,马来娣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就在这一天后,哭得晕死过去的李红梅,在醒来之后变得不正常了。

李红梅仿佛与世隔绝了一般,完全听不懂旁人的话了,只会抱着自己的肚子,见到人就说,“快看,儿子啊,我怀了儿子呀!我肚子里的是儿子呀!”

原主的娘,疯了!

疯疯癫癫了两年,而后在马来娣15岁的那年夏天,这天,她干完地里活回家,她娘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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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天黑都没找到人,最后是玩耍完了回家的马小宝告诉她,他看到奶奶把人带了出去,至于去了哪?他也不知道。

意识到了什么的马来娣愤怒地找马金花质问,结果却是得了一大耳刮子。

疯了一般的找了两天,在第三天的早上,马来娣听到了消息,青湾湖湖面上发现了一具尸体。

是李红梅。

都说是李红梅自己不小心掉进了湖里的,毕竟疯子嘛,疯疯癫癫的,掉河里淹死很正常。

只是马来娣心中肯定:是马金花杀了她娘!

马来娣恨极了。

恨不得千刀万剐了马金花,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但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干杀人这种事。

马来娣愤怒的指控着是马金花杀了人,要报敬,要杀人偿命!

可惜, 没人信她,也没有证据。

她那个无能懦弱的父亲,也劝她,不要闹了。

被关在柴房里饿了三天,马来娣表面妥协了,跪着向马金花认了错,才得以被放出来。

而后,怀着满腔恨意的马来娣策划了许久,在自己十六岁那年,终于有了身份证后,马来娣带着私房钱远走高飞了。

从在小饭店洗碗开始干起,马来娣开始了打工生活。

历经十五年,有血有泪的艰辛之后,原本一无所有的小姑娘成了女老板,变得有车有房有钱并有了自己的公司。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带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争强好胜心理,要向众人证明谁说女儿不如儿的马来娣,衣锦还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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