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卿躺在凤仪殿的贵妃榻上,拿着一根手指长短的骨笛,放在唇边轻轻吹奏着。
“卿卿,差不多了,应该很多人都看到那些字了,可以休息一下了。”
沈云卿这才把骨笛收了起来,“瑾哥哥,我好累呀,你扶我起来坐一会儿。”
“既然累了,就好好躺着吧!”说着,夏侯瑾就舀了一勺汤,递到沈云卿唇边,
“这是你最爱喝的酸枣汤,快喝一点,你吹了这么久的曲子,一定口干舌燥了。”
沈云卿闭着眼睛,享受着皇帝陛下贴心的服务。
“过了今天,小昭和刘毓秀的处境应该就没那么艰难了吧?”
“不仅是她们俩,就连那些文武百官,明天也不会上折子来烦朕了。”
虽然夏月昭和刘毓秀都相当有骨气,下定决心要干出一番事业,让天下男子都对他们刮目相看。
可是,夏月昭的那些同僚都是男子,他们不肯给她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料的话,她想要做好左相的工作,也是困难重重。
刘毓秀那边就更不用说了,衙门里当差的捕快、杂役,都是男子,他们表面上对刘毓秀恭恭敬敬的,私下里却浑水摸鱼,根本都没有把她的命令当回事,
刘毓秀吩咐下去的工作,他们一拖再拖,因此,刘毓秀的工作效率就言而喻了,她完全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她在上面发号是施令,底下的人不肯配合,也只是在喊口号而已,做不成实事。
凌云那边的情况就更惨了,翰林院里都是男子,而她又是万花楼出来的,所有人都用那种色迷迷的眼睛看着她,还经常在她面前讲一些带颜色的段子,
气的她差点要放弃编修这份工作。
沈云卿得知这些情况之后,就想出了让飞鸟排成大字的办法,改变世俗那些人心里对女子的偏见。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还挺奏效。
既然他们所有人都觉得,千百年来没有女子入朝为官、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情况是天意,
那么,她就制造出来一个天意,让这些人顺应天意。
此刻,沈云卿在夏侯瑾的搀扶之下,在凤仪殿的花园里慢慢的散着步,她无比的庆幸,当年在法华寺的时候,一时心软,救了那两只快要冻僵的小脑斧。
正是这两只可爱的小老虎,把那么珍贵的骨笛赠送给她,现在,她才可以号令百鸟,摆成那些大字,说服那些官员。
而且,当初她和夏侯瑾坠崖的时候,血衣教围城的时候,还有和北狄交战的时候,小老虎送给她的骨笛,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效果。
“瑾哥哥,我突然好想念那两只小老虎啊,我想把它们养在宫里当宠物,好不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