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我其实很想住饭店,房间有人打扫,下楼直接能吃饭。若如此,又怕朋友、长辈们不放心,非要邀请我住家里。”
他出门,身边只跟了四名随从,其中两人也充当他秘书工作,不能照顾饮食起居;另有两人,一名司机一名保镖。
自己租房,就得雇佣人、厨子,程立觉得太麻烦了。万一是敌人派的,不仅仅麻烦,还危险。
还不如住饭店,佣人、厨子都省了。
像南华饭店这种高级住处,贵虽然贵,每个房间都镶嵌了壁式保险柜,安全又舒服;五楼是全燕城最高的楼,可以俯瞰整个城市,视野极好;五楼的房间是套房,他的保镖随从可以住在次卧,随时保护他。
对程立而言,钱多到毫无意义,他的世界里没有“省钱”这个必要。
他才说了说自己想法,钱婶立马道:“哪有一直住饭店的?不如你住到我们家后花园,那边有单独的门可以进出。”
程立要住半年以上。
他最懂分寸,哪怕人家真心挽留,他也不会借住。
因为,这会欠下一个大人情。他不怕花钱,就怕人情债还不清。
他推辞了钱家,真住到饭店去了,会有其他祝家等各个人家邀请他搬过去住,一个个推辞太麻烦了。
还不如租个小公馆。
云乔则道:“不如买一个。”
程立笑了笑:“孩子话。”
“为什么不买呢?你又不缺钱。”云乔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