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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仙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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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人家看他很有自信的样子,也觉得不好惹他。

“庾兄,用过了?”

酒家门口,迎面走来一人,和庾庆照面时打了个招呼。

庾庆也就是“嗯”了声,笑着挥手打了个招呼而已,便与之错身而过,未因其逗留半分。

两人算不上熟悉,就是之前恰好同路的路人,互通了个名号而已。

他如今行走江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用的是本来的“庾庆”真名,再也不想被“阿士衡”的名字绑住手脚了,因为自己是“阿士衡”导致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干什么都要考虑会不会影响到阿士衡,真的是太憋屈了。

他也不怕用真名会怎样,除了玲珑观的人,外人基本上也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哪怕是九坡村的村民,也只知玲珑观里面道士的道号,并不知各道人的真名。

这里面也有玲珑观隐世的需求在。

譬如九坡村的人都称呼庾庆为“广广道长”,庾庆原本的道号就是叫广广,小师叔以前给叫出来的。

店小二从马厩里牵出一匹体型健硕的青骢马,看着还挺神骏的一匹坐骑。

原来小镇上临时买的那匹马太糙了点,外形上不好看,脚力也不好。

也能理解,一个小破镇子上能有什么好东西。

总之某人感觉配不上自己这个掌门的内在和外在风度,年轻人还是比较在乎异性目光的,介于面子和里子的需求,反正手上也有钱,就卖了矬的,买了这么匹好的。

接过缰绳翻身上马,庾庆信手抛出一枚铜钱当赏钱,换来店小二一声感谢。

两脚一敲马腹,青骢马立刻迈开了蹄子冲上了官道。

头扎马尾,嘴上蓄着小胡子的小年轻,一袭棕色斗篷当披风,身着青衫,腰悬长剑,跨骑青骢,迎风驰骋,有点风流倜傥的味道。加上他本来长的也确实还算可以,辅以这身行头,是个女子的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这能换来他莞尔一笑的满足感,这么潇洒的日子,京城那些个怎么可能留得住他。

他暂时还没有回玲珑观的打算,尽管已经对小师叔的英明产生了怀疑,不过还是认为小师叔的话有点道理,辞官离京后暂时还不能回玲珑观,以免把麻烦带回玲珑观。

等到造成“阿士衡”不会再回九坡村的假象后,他才能回去,他决定在外面晃个半年或一年再回。

半途上,腰包里当当响的撞击声出。

庾庆低头看了眼,知道“大头”又有意见了。

“大头”不喜欢在他骑马的时候被装在罐子里,因为被会颠个不停,换谁都不会觉得好受。

不过“大头”也就是发表一下意见,庾庆若是不理会的话,它也不会再吵闹。

关键是吵闹也没用,把人给吵烦了,被人抓着罐子狠狠摇晃一通可是很难受的,某人可不是善茬。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服软都不行,只能是乖乖的。

意见听到了,庾庆心情还不错,从腰包里摸出金属罐子拧开了盖子,表示可以出来兜风了。

一只虫子立刻嗡声飞出,那飞掠速度很快,东南西北天上地下的一阵唰唰乱飞。

火蟋蟀的速度本来就很快,当初若不是有障眼法阻碍了它的视线,凭庾庆的出手速度根本不可能抓住它,那么多玄级修士都抓不住,他一个武级修士不取巧又怎么可能抓住。

又得了自由,“大头”有种乱飞撒欢的感觉。

勒住它脖子的丝线已经没有了。

倒不是庾庆跟它相处久了有了感情不想虐待什么的。

问题是他不能为了一个卖不出价的虫子,把那能卖出高价的虹丝给耽误了。

虹丝的价值是一丝便值一千两银子,花这么多钱就为长久绑住一个不值钱的虫子,不划算。

前些日子碰上了合适出手的机会,他果断把一根弓弦的十丝全给卖了,包括拴在“大头”脖子上的,总共又得手了一万两银子。

又赚这么多银子,心情美滋滋的庾庆已经看不上了“大头”,也懒得再绑了,关键一般绳子根本不可能绑住它,只能随便了,防不住的话,爱跑就跑吧。

结果得了自由的“大头”立马逃跑。

敢情以前的乖宝宝都是装的,奸诈的很,跑的毫不犹豫,跑的庾庆措手不及,这他娘的是一点旧情都不念啊!

这摆明了是时刻准备着逃跑的,一直在等机会呢,有够隐忍。

速度太快,庾庆一时间想抓都没能抓住,窗户上直接穿出一个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过跑了也不可惜。

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

那狗东西吃骨头已经不太能满足了,尝过了灵米的滋味后,三天两头还想吃点灵米换换口味的,这就是有点过分了。

第138章 归来

本就卖不出去,也卖不出价钱,如今还要吃昂贵的灵米,怕是越发难以找到合适的买家了。

再养下去太费钱了。

所以,跑了就跑了吧。

然而,就在他要放下牵挂时,那狗东西自己又跑回来了,又老老实实回到了他身边,居然还自己爬回了窝里,也就是那个金属罐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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