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我是追马,您的仁慈覆盖宇宙,我需要狙击步枪,我需要您的宽恕,让我长满洁白的羽毛,为您收回背叛的仆人。”心中默默祷告,脚下却一路狂奔,我不能停下来,想象自己在向仁慈的上帝奔跑,去一头栽进他的庇护。
工厂打斗,毒气腐蚀,炎热酷暑,以及刚才猛然入水,刺激到我的肉身,导致大脑讯号再次产生错乱。灵魂需要安详,它必须有着虔诚信仰,上帝只打开一扇通往人间的大门,那就是正义。赛尔魔佣兵该死,我杀他问心无愧,只要不是上帝在生气,我就不惧怕邪的东西,恶的东西。
一边祷告,一边给自己安慰,心跳慢慢安静下来。我杀人如麻,看到这种错觉,不是第一次。这种折磨很残忍,并不亚于刑具。
然而,这只是我痛苦中的一小部分,所以,我最终成了今天的样子,成为东南亚第一重令通缉的叛逃佣兵。
人与人的差异,在于人性,有的人虚伪、怯懦、伪善、凶残;有的人善良、坚韧、睿智、博爱。
活到今天,我不仅可以清除手掌上的木刺,也能剔除自我人性里糟粕。与其寄托别人,不如人人“自剔”,假如被寄托者自己都做不到“自剔”,虚伪和败坏自然会酝酿成长起来。
矛盾不用永恒存在的,需要才是永恒存在的,就像狙击手,不会举着盾牌去射杀一个千米之外的持矛敌人。我混沌的脑海,回忆起赛尔魔佣兵死前的一句话:“你倒不如杀了我,让我留点尊严!”
这家伙空有一番好身手,但他的灵魂却浸泡在不幸与悲哀的罪池。他痴迷雇主的赞赏,把为罪恶充当好工具视作尊严,这和鬣狗没本质区别。鬣狗为一口腐食臭骨,他是为何?那家伙早已没了生命,他不再看中钱财,我了解这种佣兵。
他靠仅剩的一点污秽寄养而苟且着,如此一个杀手,可以混蛋到这种地步,一个普通人会如何?答案很简单,他们会心理平衡。人性的污秽,在于不懂得谦虚,直到人们学会了虚假的谦虚。谦虚是博爱,是不贪婪,是捍卫正义。丑啊丑!
我抹掉眼角的泪痕,朝看中的夺狙位置疾跑。必须宰了赛尔魔佣兵,不然整个工厂都会知道我的出现,各路杀手也会像那几条鬣狗,逐渐尾行而致。
有时候,他们杀我,并不因受人指使,只为一种莫须有的潜意识,认为杀了东南亚极富传奇色彩的佣兵追马,自己就会被证明。人活着,不是为了明证,而是懂得自信。
东南亚的当权者,把人民当火柴棍儿一样操纵,就在于这些人性的污点,如同保龄球上的洞眼儿,给人一把抓起。
敌人有二十多条鬣狗,我无法通过表形伪装筛落在他们后面,我得想法祛除身上特殊的味道,看到单独行动的狙击手,如果抢不到厂丁手里的正式军火,仅仅夺几把土制猎枪,毫无射杀精度,只得硬着头皮,单凭肩头的匕首去弑狙。我,别无选择。
二百二十四章:肉身的恐怖神经
二百二十四章:肉身的恐怖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