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谢了。”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沙凌好奇地问。虽然众人相处极短,但沙凌的彬彬有礼和无形的气质,很得众人好感,年轻人本就容易打成团,不会儿,众人已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是啊,只有七八月才适合采玉,晚了雪山就封了。”抢着答话的是个活泼的女孩子陆心怡,她和何晓乐、于振环是关系交好的同事。
“小怡,雪山不好登呢。”沙凌笑道,他跟着众人起喊陆心怡的昵称。陆心怡披着头直发,大眼睛,很爱笑,是受男孩子们欢迎的那种。沙凌目前就和他们挤辆车子,越野车空间本身就大,后排上原本坐的两个纤瘦的女孩子,再加个沙凌,还有些宽绰。
“切,我体力很好的。”陆心怡皱皱鼻子,装娇憨。
“沙凌,我开着空调,你要是觉得冷,就穿上我包里的外套吧。”何晓乐边开着车,边说道。
沙凌笑着看了眼何晓乐,感激他的细心,道:“还好,不觉得冷,谢了。”
“不客气,晚上宿营的时候可要好好讲讲你这段时间的历险啊。”何晓乐道,对于爱好旅行的人来说,个体力强人,能够独自徒步上冰川下戈壁,这种水准,实在可以让他们顶礼膜拜了。
“是啊是啊,沙凌。”陆心怡和另个女子都齐声附和,唯有副驾驶座上的李小彬言不发,他对沙凌有深深的心忌,那瞬间可怕的眼神,直烙印在他脑海中,可是,就算他说出来,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就连自己都会怀疑是不是看花眼了,但是细想想,个男人能够在外套丢了,鞋子没了的情况下安然地下了冰川,又在戈壁里悠哉地骑着黄羊,若说他没几分实力,李小彬还真就不相信了。
只要他没有恶意,再怎样厉害,也和我们没关系,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晚上,众人在戈壁上夜宿,他们食物饮水都准备得很周全,沙凌份,也没什么负担。
沙凌自己带有个小帐篷,无需和他们凑热闹,四顶帐篷扎成个圈,三辆车子挡在周围,挡挡夜间的寒风。
年轻人们挤在起将就将就地吃完晚饭,就怂恿沙凌讲讲独自旅行的事情,沙凌也不推辞,缓缓道来,在他口中,众人见识到了雄奇的冰川,圣洁的雪莲花,美丽优雅的雪豹……
沙凌说话间自然而然有种引人入境的感觉,随着他的足迹,众人似乎也跟着走遍了西北荒漠,“我拐过石山,就看到只受伤的鹅喉羚独自躺在那里,它的眼睛里是对生命的渴望……”沙凌的声音随风飘散,夜渐渐深了……
第一部八十六去和田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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