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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为傅之珩默哀了三秒钟。

服务生站着没走,我想起昨天的偶遇,随口问:“你在A大上学吗?”

“嗯。”他点点头,“开学大三了。”

——大三。我算了算,十九或者二十岁,还很年轻。傅之珩果然无耻。

“开学之后我就不在咖啡厅兼职了。”他又说。

我想了想,问:“大三可以找一些更正式的实习了吧?”

“是的,我找了一家律所,开学去那边实习。”服务生回答。

“学法律么,A大的法学院好像很厉害。”

他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谢谢。”

服务生身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很吸引人的特质,哪怕他冷淡寡言,也不会让人觉得排斥。

不得不说傅之珩的眼光是好的,总能挑出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个,虽然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他只看脸。

离开前服务生客气地对我说刚出炉的纸杯蛋糕更好吃,有空可以去店里尝尝,我答应了下来。

他的背影又让我想起昨天后视镜里的匆匆一瞥,不同的是今天他穿了咖啡店的制服,收腰更明显。

我的目光不自觉停在他腰上,然后往下是一双笔直的长腿。

人都会被美好的事物吸引,直到他离开办公室,我才收回目光继续自己的工作。

再一低头,看见手机屏幕上兔子的消息:“你有没有去吃昨天说的那家冰激凌店?”

我无奈笑笑,回:“去了。”

“好吃吧?”——这条后面跟着一只得意洋洋的兔子表情包。

“好吃。”

“昨天忘了告诉你,一定要点华夫筒,华夫筒是最好吃的。”

“嗯,我点了。”

“好欸。你点的是香草味吗?”

“是的。”

“其实榛子味和草莓味也很不错。”

“下次试试。”

屏幕上的对话无聊且幼稚,我竟然耐着性子聊完了,甚至还生出一种想要尝试一下草莓味冰激凌的欲望,不知道是因为兔子的推荐,还是因为记住了昨天服务生手中的甜筒。

夏天过去,天黑得越来越早,才六点多外面就暗了下来。傅之珩今天一整天,除了午休时问我中午吃了什么外都没有再找过我,我以为他在忙,便也没有打扰他,下班离开公司后自己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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