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与女孩之间没有建立起任何情感。
它是她找他搭话的一个由头、一个借口。
这样很好。
纪时昼满意地微笑,半边脸颊露出惑人的酒窝。他笑起来平易近人极了,还那么好看,个子也高,很让人有安全感。
没人清楚他想什么,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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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霁下班后直奔公寓,一方面是担心那只嗷嗷待哺的小土狗,一方面是想到纪时昼很可能已经走了。
下午纪时昼发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方霁没有收到,一直到下班后才发现手机关机了。
开机后第一件事是回消息:【马上回去】
【你还在吗】
回公寓的路上频频看手机。
纪时昼一直没回。
方霁忐忑地从电梯里出来,忐忑地拿出钥匙,又忐忑把门打开。屋子里小狗哼哼唧唧的叫声一连串地砸下来,看到鞋柜下一双蓝白色运动鞋,提着的那口气瞬间松下来。
“你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他还未抬头,下意识就叫:“小昼……”
纪时昼穿着同样蓝白色的拖鞋,手里拿着一个明黄色的圆状物,里面是乳白色的奶,还有一些未沏开的粉末挂在碗口边缘。
他脸上的神情明显不愉快,眉微微蹙着,像没搞明白眼前东西的原理,用一种近乎不耐的语气:“我弄不来这个,还是你来吧。”
方霁连鞋都没换,跨进来两步把纪时昼手里的狗饭盆接过去。羊奶粉有一股特殊的味道,仍旧是奶味,带着一点点的膻,匀到他拇指上。
小狗围在两个人的脚边来回转,急不可耐地叫啊叫,短尾巴甩啊甩。
纪时昼弯下腰去把狗抱起来,只用了一只手把小狗揣进怀里,那叫声渐渐小了,变作另外一种呜咽。
“你一直不回来,它叫个没完,我猜它是不是饿了。”纪时昼抬眼,看方霁盯着那碗惨不忍睹的奶看个没完,声音加重,“方霁,它饿了。”
方霁回过神,伸舌头舔了舔下唇,犹豫道:“小昼,这一碗不能要了,得倒掉……”
“那就倒掉。我也没想留着它。”纪时昼说着视线寻到方霁的眼睛。
方霁的眼睫并不长,但上下睫毛的长度近乎一致。眨一下,眼睛闭合的瞬间两端的睫毛交错,换来睫羽微乎其微地震颤,好像瞳孔也跟着颤动。
就算是很早以前,两个人大打出手的时候,纪时昼都不能觉得这眼神凶狠,只它微弱地颤抖,攫住他大部分的注意力。
方霁换了鞋后去厨房重新泡奶粉。纪时昼带着小狗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宽敞,足够前后睡下两个人。
公寓并不小,但只有一间卧室,其余的面积都给了厨房与客厅,还有这大得出奇的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