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闷热的天气里偷一个不该发生在彼此身上的吻。
方霁想不起更多细节了,只记得热,无尽的热气与探进自己口腔的热不同。前者是触感,后者是品味。
那是个暑假。
那个暑假过后他们就激烈地大吵一架。
方霁甚至不敢去回忆,回忆是有味道的,会瞬间把他抛回那个汗津津的午后,争执和放狠话的环节里他表现的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
可那是他的错。
纪时昼朝他发脾气也是应该。
第二次接吻是在来到曙城的一年后,有人坚持不解给他发消息,早安午安晚安持续了一个月没有断过。
方霁不懂得拒绝,谁来找他要微信号他都给都通过,但都不回复。
除了纪时昼。
他把纪时昼放在置顶位,捣鼓了半天设置了专属铃声。
池杰调侃说你们俩这样不对劲啊,方霁还不懂哪里不对劲。
后来知道了。
因为一直给他发消息的人是个体重200斤的男人,一个月后的傍晚到方霁工作的地方堵他,质问他为什么不回自己消息。
“看不上我可以直说。”那男人操着一口南方口音,方霁越听越迷糊,直到那人走近,他防备着,“抱歉,现在已经关店了,不接待客人。”
胖子很激动,上手想要抓住他手臂,方霁反应迅速掰过他的手腕,把那人攥得吱哇乱叫。
开什么玩笑,打不过小昼,他还打不过别人吗?
方霁一脸严肃:“要闹事出去打,别在店里。”
结果对方先呜呜哭起来,把方霁吓了一跳,头皮发麻,转头上楼求助于老板。
池杰为此拿这事笑话他整整大半年,“你没见过同性恋啊?”
方霁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那个词。
方霁真的没有。
这种事怎么可以发生?
男的喜欢男的,这分明不正常。
那阵子方霁草木皆兵,往日在公寓两个人睡一张床再正常不过了,搂搂抱抱也很正常,因为小昼睡觉不老实,半夜会自动缠上来。但他第一次知道有人天生喜欢同性,这比在公众场合舌吻更让他觉得羞愧,也明白了池杰所谓的“你俩不正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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