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昼顿了下步子,忽然觉得可以停在这里,不必再走下去。
“没有。”
他想到今天之所以答应女生的要求,带她们来看狗,是想惩罚方霁擅自做主的行为。
结果更像惩罚他自己。
方霁一点都不在意。
纪时昼要被气死了。
女生说:“那……”
她刚开了个头,就被纪时昼打断了,他直截了当地问:“你喜欢我?”
女生的眼神闪动一下,刚要回答,纪时昼又抛出下一个问题,“有多喜欢?”
女生微微诧异,然而纪时昼根本没管她,继续:“会为了我放弃家人吗?”
女生笑容凝固在脸上,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纪时昼又重复了一遍,“你会为我放弃家人吗?”
女生退后一步,茫然地摇摇头,仿佛纪时昼说出有史以来最晦涩的语言,她拼凑不出其中形状。
纪时昼了然地点点头,“可是方霁会。”
他目光终于落在女孩身上,认真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完了。
女生憋了半天只说出一句“神经病”。
纪时昼一点都不意外。
以前师毅也这么说过他。他儿时最崇拜最敬佩的舅舅对他说过,你简直和你妈一样神经病。
女生脸色不好地匆匆走了。
纪时昼转身朝公寓方向走去,是回去找方霁,去看属于他的小狗。
他忽然不想等了,也受够了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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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危险!
第29章 “我高兴还来不及”
蒋新柔坐在餐厅落地窗对面,手里捧着一杯冰可可,四下张望无果后才插上吸管嘬了一口。
去年有段时间,她和纪时昼常常来这家餐厅。
方霁误以为两个人在一块,还特别给他们准备一桌超量的菜品,其私心一览无遗。
他对待一个人好的方式太简单也太赤城了,这也是蒋新柔死心的原因之一。
这两个人之间插不进去另外的人或物,方霁永远把纪时昼放在第一位,那位置旁人想都不要想,碰也碰不到。
冰可可在口腔里弥漫,最后余留下的竟是苦味。
蒋新柔再次抬眼,窗玻璃上映出一个人的倒影,高个子宽肩膀,留着短硬的胡须,既成熟又英俊。
池杰比她大了12岁,第一次听到她的告白,想也没想拒绝了,理由是:“你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