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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七章 白刃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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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巡的第一个对手,是对面匪帮的二当家,这家伙手里的武器是一把红缨枪,身处人群当中,并未像其他人一样吱呀呀地乱叫,而是一声不吭,弓着身子以逸待劳。

林巡看见二当家染血的枪杆,还有身边倒着的几具尸体,手握猎刀向他冲了过去。

或许高手之间,也是有感应的,二当家似乎察觉到了林巡不是个好惹的家伙,对身边惨烈的袭杀视若无睹,目光阴翳的盯住了林巡。

林巡冲到二当家对面,与对方保持着三米的距离,手里的猎刀刀尖点地,刀刃朝外,将刀背对准了自己。

二当家自幼学习武术,一杆红缨枪接近两米长,红缨穗在穿透好几个人的身体以后,还在不断的滴血。

他见识过很多高手,对方用的武器各不相同,但招式都是有迹可循的,而林巡的这个起手式,他却从未见过。

上挑刀,本就属于出手缓慢的招式,而且因为进攻路线单一,无法变招,所以几乎没人用这个招数作为起手式。

二当家很想把林巡当成一个照猫画虎的半吊子,但对方磨得锃亮,而且刀刃布满缺口的猎刀,说明死在他手下的人,绝对不少。

战场上的对决很少会像电影里一样花哨,甚至很少有人能够在对了三招之内还可以存活,基本上两个人碰面之后,在武器没有脱手的情况下,最多只需要五秒钟,也就可以分出胜负了。

所谓搏杀,无外乎搏开对方的进攻,然后一击取走对方的性命,再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二当家还是率先沉不住气了。

他的红缨枪有两米长,而林巡的猎刀只有不到一米。

不耐烦的二当家挽出一个枪花,长枪刺向林巡的左肩,而后在空中变招,缩回以后再度取向他的咽喉。

林巡一动未动,右脚微微后撤,一脚踢在了猎刀的刀背上,等刀身跃起至腰间的时候,身体顺势伏低,刺向了二当家的小腹。

二当家心下一惊,暗道一声糟糕。

战场上的人在交战的时候,追求的必然是一击必杀,不给敌人继续反击的机会,但林巡是猎人出身,他在与对手纠缠的时候,有足够的耐心,所以并未选择空门大开的正面对抗,而是准备给对手留下伤口。

以前当猎人的时候,林巡面对猛兽,最惯用的手法就是用空心的箭矢射击猎物,然后等待它慢慢流血身亡,最久的一次,林巡在沙漠里跟了猎物三天。

二当家一枪刺空,迅速抽回长枪,双手握住枪杆,用枪柄的一侧向着林巡的下巴砸了过去。

“当!”

林巡早有准备,用刀身拨开了对方的枪杆,趁着猎刀被枪杆弹起,斜刺一刀劈了出去。

“噗嗤!”

二当家的头颅飞在半空,在失去意识之前,甚至看见林巡一脚踹倒了他被斩首的尸体,向着另外的土匪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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