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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凌还是答应了李利生去参加马拉松比赛,这种考验耐力和体力的项目,他很想挑战一下。

李利生喜出望外,直接批准宋凌下个月不必上早晚自习,专门训练。

几个学校之间组织的马拉松比赛全程为42公里,宋凌工作日每天早上十公里,晚上跑二十公里,慢慢调整自己的状态。

周六,以往午休醒来就开始套训练服的人,特意在洗漱完后找了一套深色的西服。

宋凌的西服是宋女士专门找人定制,留给他面试用的。

宋凌是天生的衣裳架子,偏修长的身形被包裹在定制的西服面料中,怎么看怎么让人挪不开眼睛。

“凌哥今天不去训练吗?”进来叫宋凌起床的人看见这么一身打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宋凌平常都喜欢穿舒服的运动服,这一套穿上有那么点青年俊才的意思。

“今天去听演讲,通知让工作人员打扮正式点。”

宋凌伸了伸手,确认夹好了衬衫夹,衬衫不会纵起来,才开始打领带。

贴身的布料在腿部弯曲时,会显出环在大腿上衬衫夹的形状。这种束在大腿上向上延伸,用来固定衬衫下摆的东西,洛闻川只在一些艺人身上见过。

这么一套衣裳,让这人身上多了些禁欲的气质。水至清则无鱼,齐整到一定地步,反而勾人。

洛闻川静静欣赏了一会,见宋凌的手险些在领带上打了结,便走到他眼跟前儿。

“我来吧,凌哥。”

洛闻川修长的手落在真丝的领带上,很快打好了领带。

宋凌看着仔细为自己整理衣裳的人,心下突然一动。

和洛闻川在一起生活,他好像已经能一眼望到十几年后的样子。他出去工作,一回家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场景。

这种日子,得多舒坦。

“宝贝儿,别努力了,往后我挣钱养你。”宋凌抬起洛闻川的下巴,道了一句。

洛闻川没理他,只把放在一边的领带夹拿起来,固定好领带。

人靠衣装,宋凌这样一打扮,不知道又要被多少人盯上;

洛闻川的指腹摩挲着手上的领带夹,眼波在做工精细的领带上缓缓流转。

他突然有些不想让宋凌出这个门。

“几点?”洛闻川问了两个字。

“三点开场,六点结束,我提前过去帮着一起调设备。”

宋凌低头看着洛闻川,一时有些不想离开,这人这么贴心,他恨不得揣兜里带着去。

“乖,想吃什么我给你带回来。”眼下就是这小可怜想要天上的星星,他说不定也能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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