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文晋现在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仔细看白榆的脸,那会儿白榆是短发,黑色的碎发盖到眼睛上面了。他睫毛很长,鼻子嘴巴甚至整张脸都没长开,皮肤嫩到看起来像个十七八岁人畜无害的高中生。
最后钟文晋想了想还是没摇醒他,带着他一起回市区了。
再见面是在几个月后。那会儿才零几年,算是跟风凑热闹,钟文晋开了个签售会。
他还没那么火,就在本地一个书城三楼拉两张桌子签名,一楼门口撑个有书的简介和他照片的易拉宝。等开始的时候,他大眼一看来的人也不多,就尽量签慢一点和读者说说话。
签到不知道第几本,钟文晋习惯性抬头看读者,就看到白榆戴着口罩和棒球帽,眼神躲闪,一言不发。今天的衣服倒是规规矩矩的一身黑色。
钟文晋想张口说点什么,看看白榆后面排着队满脸兴奋看着自己的女孩子,觉得这里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低下头签了名就目送他离开了。
没想到等签售结束,他正和工作人员讲话,无意间和躲在书架后面偷看自己的白榆对视了。一看他看过来,白榆拙劣地举起书挡住脸。
也没什么事,天也快黑了,和工作人员讲清楚事情他也该回家了,于是钟文晋想了想,就走过去问白榆怎么还没走。
白榆看他走过来,放下了手里装样子的书。周围人有些多,他拉下口罩,凑近了小心翼翼地小声问能不能请他吃顿饭。
被他慕地凑上来,就算离得并没有很近,钟文晋还是怔了下才点点头。
他身上有香水的味道,应该是男香吧?很淡,格外好闻。
饭店找在附近一家卖泰国菜的店。店并不是很大,也没有什么人。白榆走在前面挑了个角落的桌子,点好菜服务员刚一走,他就迫不及待开始喋喋不休了。
他说自己是看了门口易拉宝上的照片才知道原来他就是钟文晋,没想到和大作家居然是朋友的朋友,真是太巧了。
钟文晋哪儿担得起大作家这个词,立马就否定。可白榆不愿意,非要说钟文晋的书写的特别棒,一定会大卖。还说他才出版三本书就已经明显看得出来进步,假以时日一定会变成最好的作家。说着还怕钟文晋不相信,挑了三本书里面略微相似的场景不同的表达方式,滔滔不绝跟钟文晋讲自己在其中感觉到的进步。
钟文晋低头默默吃着菜听他说着。以后会不会变成最好的作家他不确定,可面前这个人是个话唠他确定了。
叹口气,他夹了块虾饼放在白榆的碗里:“好好吃饭,菜都凉了。”
白榆视线跟着他手里的筷子,看他把虾饼放到自己面前的碟子上再离开,不知道为什么脸红了,矜持的夹起来吃掉。
可没忍几分钟,他又开始管不住自己的嘴了。问钟文晋最近在写什么,又和他说自己喜欢哪个角色的原因。
为了让他好好吃饭,钟文晋只好不断给他面前的小碗里夹东西。
吃完饭白榆抢着结了账两人就出了店门。马上就到冬天,这会儿夜风一起,两人都打了个寒颤。
钟文晋本来想两个人自然而然的道别,没想到白榆这人太没眼色了,完全不提分别的事情。长长的街都走到头到地铁站了,他还在说剧情说自己在文章里学到的东西,眉飞色舞。
“我要去坐地铁了,下次再约出来玩吧。”钟文晋终于逮到个间隙,赶忙开口。
“啊……”白榆脸上的笑立马就没了,说那好吧。
钟文晋莫名地有点愧疚,谁知这点愧疚还刚冒个头,就看白榆一拍头说:“我也坐地铁回去好了!这样咱们还能再一起走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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