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晨曦,不能害怕。要赶快走。马上就能见到大壮哥了。”他抬袖抹了一下额头,给自己打着气。
山路在夜间尤其难走,脚下的泥泞和石子看不清楚,庄晨曦一个踉跄踩上一块石头,跌在了地上。
风吹着树叶哗哗作响,嘎嘎的一群鸟扑腾而过。他终于忍不住啊的喊出声。刚要起来,发现不对,前面不远处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个扑闪的蓝绿色光焰。
“鬼火?!”他爬起身条件反射的朝旁边的林子里逃去。
“嗷,嗷~~~”几声吼叫随着他传来。“不是鬼火,是狼!大壮哥,救我!”
呼救声带着恐惧和凄厉响彻在寂静的林子里,直冲天际。然而得到的回应只有越来越近的狼群。
“啊!”突然的一个踏空伴随着身体的下坠,还没等庄晨曦反应过来他已经重重摔在泥地上。扑哧一声,左肩被一个锋利的东西狠狠的刺穿,锋利把他牢牢的钉在地上,汩汩的热流从伤口处流出,庄晨曦紧接着失去了意识……
【章节彩蛋:】
你问我是谁?嘿嘿嘿,我是——
俗话说“择良木而栖,”我就是那良木。
“不就是一棵梧桐树吗?吊个毛?嘎嘎嘎”每次我随风展示自己柔韧,健壮,充满活力的枝叶时,这只讨厌的乌鸦总会泼我冷水。
“你懂个屁!”你就嫉妒吧,“凤翱翔于千仞兮,非梧不栖。”我能是一般树吗我?
因为远古时代我们梧桐树就得到了凤凰的眷顾,我们的灵性也非那些凡夫俗树可比的。
我生长在山顶已经百余年,正是达到颜值巅峰的时刻。我的脚下座落着一个小院,院子里住着一个小主人。
“不是小主人啦。嘎嘎嘎”
讨厌的乌鸦,又来挑我的刺!对于我们良木无尽的生命而言,二十一岁人类的年龄可不是还小?
他五岁那年,一个掌刀硬生生劈开一块青砖,惊得我小肝脏一颤。已经见到这副奇景的我还有什么能被惊奇到的?紧接着看到那副小身板扛起一麻袋装得比他还高的土豆,连平时跟我斗嘴的乌鸦也沉默了。好吧,我的小肝脏又颤了一小下。
“像他这力气,要是操起女人来还不把人家给戳成两半?”乌鸦停在我的枝头上,看着院子里劈柴的小主人,一副很苦恼的样子。
“女人不经操,可以操男人。何况他才十岁。”毛孩没长齐呢,乌鸦是不是担心的有点过早了?不过我还是好心的给出了解决方案。
“这家伙是不是思春了?”
“是春心萌动!”我鄙视的斜了乌鸦一眼,这家伙一听就是没有学问的土老包。
“是哪家姑娘这么命好?嘎嘎嘎”我嫌弃的盯着乌鸦留下的口水,摆动着枝条,不让那恶心的口水滴到身上。“哇,炖猪蹄,红烧排骨……嘎嘎噶……”
“你怎么知道是姑娘命好?说不定是小伙子命好呢?”不过,到底是李家寡妇还是王家闺女呢?我支着下巴细细回想。去年,他和虎子他们去听李家寡妇墙角,今年又往王家闺女门前扔野山鸡。
“肯定是王家闺女啦。”
看吧,肤浅的人只能透过本质看现象,而我机智的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可能啦。你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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