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生之精分情人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分卷阅读19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重生之精分情人作者:精分柚子

爷,顾小哥他和季先生的事……我,我不太懂,但是就像季先生所说的那样,如果你真的疼爱顾小哥,是应该给他自由,尊重他的决定。爷爷,我…我相信他们。”

忽然听到小孙子说出这番话来,唐老爷子有点意外,他愣了愣,继而摸了摸小冬的头,轻叹:“小冬啊,爷爷我仿佛从季言身上看见了小璇老爸的影子来,当年他来求亲时……”

“嗯?”

“奇了啊!季言这个人,明明跟小璇那个二愣子的老爸性格完全不一样,可在这一点上,却是出奇的相似。”

回去西郊的途中,顾璇牵起季言的手,让两人的手牢牢的紧握着。

顾璇看着季言的侧脸,心中止不住的窃喜,笑道:“季言,记着你说过的话,你说会帮我完成心愿,可别反悔。”

季言任由顾璇握着,也不挣扎,不好意思的撇开脸去,小小的嘟哝一声:“……知道了。”

说的虽然小声,可顾璇还是听的清清楚楚。

一回到西郊的家里,顾璇和季言刚刚推开院子大门,贺振平就一脸兴奋的跑上来,迎上他们。

“季季,你可算回来啦!哎,这三四天的,可想死哥哥我了,来,抱一个。”

贺振平边说边敞开双臂扑了过去,可顾璇眼疾手快,把季言往自己怀里一拉,直接让贺振平扑了个空。

摸摸鼻子,贺振平一脸委屈,也还不忘调侃:“哎,小璇你也真是的,这么护着自个儿媳妇,连一根毛也不让别人碰呢。”

顾璇:“……”

“喂,死平子,你不说话,可没人把你当哑巴啊。”季言叫道,这下好了,现在回到家中,指不定每天要听到贺振平怎样怎样的胡扯了。

笑眯眯的,贺振平化身成了一个狡诈的狐狸:“嘿嘿,季季你就别害羞了嘛,去了一趟夫家感觉如何?有没有讨得外公的欢心呢?”

“靠!你才害羞?夫家?夫你个大头鬼啊!”

“哦哈哈哈,哥哥晓得了,晓得了。”

顾璇:“……”

“对了对了,差点忘了,季季你快点进来,家里来了客人,一直等着你呢。”不再逗季言和顾璇两人,贺振平拉着季言就往屋子里去。

季言瞧他急急躁躁的,疑惑道:“客人?谁啊?”

“我哪知道?人家说认识你,这两天也都天天准时准点的来等你,执着得很,快,你去见见不就得了。”

在贺振平的嚷嚷声中,季言一脚迈进了里屋,傅安和贺喜两个孩子去上学了,并不在家,沙发上,苏泽正在给一位先生倒茶,这位先生看起来谦逊随和,似乎还有点眼熟。

正当季言还在思索之际,顾璇却率先认了出来:“叶老师,你怎么会来?”

闻声,叶修抬起头来,目光正好投在季言的身上,便怔怔的定住了,两人四目相对,季言的心,竟毫无缘由的颤了一颤:“你…你究竟是谁……”

叶修无奈的摇了摇头,扯出一个苦笑:“十几年过去了,呵,也难怪你不记得了。”

语毕,他从自己的包里抽出一本较厚的画册来,从外表的图案标志来看,已经有一定的年头了,可画册依然完好洁净,可见是被人常年精心保管的。

叶修径自翻开画册,一页页的,最初是瓶瓶罐罐的描摹,然后有了亭廊,房子等建筑,渐渐成了野外写生,再后来就变成了人物画像,大多都是黑白手绘,最终,画面定格在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那儿,少年的面容略显青涩,可温润亲和的五官,一看便知是叶修。

“那这个,你还有印象吗?”叶修指着画上年少时的自己,它的最底下,还有一排小字,方方正正的,传达出的心意,明明白白。

阿修,我最喜欢你了。

倏地,季言的眼瞳深深的一缩,脸上浮现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整个人一瞬间就僵在了原地。

“……你!你是…阿修……”带着颤音,季言的眼角不知觉的泛红。

这时候,叶修已经起身走到了他的身边,笑着点了点,抱住了季言:“嗯,阿言,我好想你。”

旁观的贺振平和苏泽俨然呆了,顾璇的的眼皮子猛然一跳,心中的不安陡升。

季叶两家的渊源很深,自上一辈起,季言的父母和叶修父母就是好友,相识了数十载,正巧因为工作的原因,两家人都选择在x市落脚定居下来,所以也都成了x市东城区的大户,他们两家还是邻居。

季言和叶修自小就相识,两小无猜,可算是“竹马竹马”了。

在季言和叶修十四岁时,如果没有那一场变故,可能现在的季言,早已和叶修去了国外。一心画他的画,举办作品展,开画廊……一步步的实现他的梦想,成为一名画家。

作者有话要说:顾小攻:==又见情敌啊……

季小受:哼!o( ̄ヘ ̄o#)这是我魅力的证明!

呃,感觉自己逻辑已死_(:3)∠)_很多事就慢慢揭露出来吧。。。

作死的吼一声:收藏留言花花啊~~~乃们在哪里?

第52章只是年少时

难得的周末,因为临近期末考的原因,所以平时贪玩的小季言就被季父下了严令,不得不乖乖呆在家中看书复习了。

瞧着自己宝贝儿子苦巴巴的一张小脸,季母笑了笑,好心的带他去隔壁的叶家串了个门,顺便也让季言和叶修一起复习。

叶修的房间内,桌上堆着厚厚的书本和字典等,十四岁的叶修时而低头看着手中的书,时而又用笔在本子上写来写去的,他神情专注,常常往位子上一坐,就能坐上半天。

季言面对书本,只觉得枯燥无味,不一会儿,就看得头都大了。明明窗外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唉,要是能出去画画就好了……

想着想着,小季言就在心中直叹气,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瞅成了一条线,上望望下看看的,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叶修身上,坏坏的勾起了唇。

捧着书的叶修顿感背脊一寒,回过头去,发现季言鬼鬼祟祟的,眼神时不时就往自己这里瞄来瞄去,嘴角不由抽了抽:“阿言,你不在看书,又在偷偷画我吧?”

小季言点了点头,弯弯的星目透着慧黠,红唇微微上扬:“嗯,你一直都是我的练习对象嘛,即使画得再丑再难看,也没什么关系。”

这般干净纯粹的笑颜,看得叶修不禁恍了恍神,他咳了咳,委屈道:“在你眼中,我就只有这么点利用价值了?”

“嗯,差不多吧。”

叶修:“……”

说来也糗,季言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现在愈发的清秀,比他大几个月的叶修,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误以为季言是个女孩子来着。

看叶修一脸郁卒,季言赶紧拉着自己这位小伙伴,连连赔笑道:“阿修,你别生气了。喏,你仔细瞧瞧我下面写了什么?”

说罢,季言就将画册双手奉上,乖乖递给了叶修,心中含着期待。

“好吧,那我来看看。”叶修半信半疑,顺手接了过来,一边看,一边还逐字的读了出来:“阿、修,我、最、喜――”

我最喜欢你了?!

叶修猛地顿住,直接傻眼:“……”

瞧见叶修脸红脖子粗,非常尴尬的模样,成功捉弄了他的小季言,禁不住捧腹大笑:“哈哈哈,你这是害羞了吗?真有趣,好好玩。”

叶修皱眉,更郁闷了:“臭阿言,你不要总是故意逗我玩。”

因为…因为啊,我可能会当真的……

“哈哈,不…不逗你。你看我俩就差几个月,家又靠在一起,从小就认识了,那算是什么交情,铁到不能再铁哎,我当然喜欢你喽。我相信,我们以后一定也会像爸妈他们一样,一辈子都是好朋友。”小季言眨眨眼睛,浓密细长的睫毛也一颤一颤的,煞是灵动可爱。

“不过你得记住啊,朋友妻不可欺,要是长大后,我先你一步讨到漂亮老婆,你可不能跟我抢啊。”

叶修:“……”

有时候,他真是搞不懂季言每天脑子里都装着些什么。

叶修很清楚,季言对自己的感情很简单很纯粹,真的就是友情而已,而自己对他的,却远没有那么单纯,他喜欢季言,是一种将来想要娶他做新娘子的喜欢。

不久,因为季父季母工作的关系,要出国搞个环境项目开发,季言便要和父母去一趟美国,并在那里呆上一段时日。

“阿言,你什么时候回来?”机场,叶修和父母为季言他们一家送行。

“这个…听我爸妈说,大概一个月左右,如果有事耽误,可能就会迟些,总之你安心啦,反正不会超过三个月的。”季言笑笑道,拍了拍叶修的肩膀。

“这个旧的画册你先替我保管吧,我带一本新的过去,等我回来时,就让你看看我的最新作品,哈哈。”

“嗯,好的。”

意外来的总是很突然,让人防备不及。很可惜,叶修守着约定,却迟迟没能把季言等回来。

飞机在下落的过程中突然失事,引起机身部分失火,季言的父母双亡,他却成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受了过度惊吓的他,当场就晕了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身处在一个破旧的小黑屋子里,周围男男女女的全是陌生的面孔,他们一个个蜷缩着手脚,惊惶失措,哭哭啼啼,全是和季言一般大的孩子们。

小季言还没搞清楚状况,铁门就被猛地踹开,皮鞭子刷的一抽,门口的黑人壮汉往里面吼了一两声,虽听不懂说了什么,但大家立马就吓得不敢出声了。

一瞬间,小季言脸色惨白,只觉得世界颠倒了一般。

季言出生在一个家境富裕的家庭,也有一个前程似锦的未来,可他在享受了十几年的天伦之乐,经过一场飞机事故后,就彻彻底底偏离了原来的人生轨迹。

飞机事故时的场面尤其混乱,人贩子混在里面趁机拐走了季言,当地警察也并不知情,等叶修和他的父母赶来寻人时,根本找不到季言,警方也只是回复说是“失踪不明”。

叶父叶母绝望了,长时间的失踪不明,和死亡其实没两样。

那个年代,欧洲偏西部的小镇很多,治安也很不好,相当的乱。

最初,小季言和刚来的孩子一样,经常饿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让他肚子疼得在地上打滚,后来,几个好心的大哥看他可怜,带着他四处乞讨,常常是翻着垃圾桶找吃的。

人贩子整日骂骂咧咧的,口水沫子乱喷,各种不堪入耳的粗俗脏话,季言也都是在那时候耳濡目染的。不听话时,他们就要被皮鞭子抽,一些倔强的孩子被抽得皮开肉绽是常有的事,季言的性格也因此黑暗扭曲,变得很现实。

他们贩卖的人种很多,好多黑人姑娘地位低,早早的就被拉皮条的转手出去。皮糙肉厚的男孩子们,一般都是去做苦力,而季言是个难得东方人,模样还生得特好,价钱自然就出的很高,一直没卖得出去。

十六岁那年,季言和几个野孩子一起用砖头狠狠砸晕了黑人壮汉,逃了出来,可惜他们终究力量不足,后来又被抓了回去。那时,季言表现的如同疯狗一般,性子超野,见了谁都要咬上一口,难以转手再卖出去。

于是,他们经过商量,把季言送到了欧美的一个秘密研究所,配合某位疯狂的白人教授进行实验,每天都要被迫注射化学药剂,就跟试药的小白鼠没区别。

那位教授,也就是成教授。

再后来,傅恒默少校领着他的特种部队在欧洲西部的大森林里,进行体能和生存训练时,以为季言是个出逃的新兵,一枪正中他的膝盖,将他捕获在地。

从没想过当什么军人,季言却被逼着进了部队;根本不喜欢男人,可傅恒默强迫他和自己同居那么多年,不给他自由;不管身体多特异,季言作为一个大男人,也绝对不愿意真的生下孩子,可傅恒默不管不顾,任由成教授将他关进了研究所,强行逼他生下了傅安。

x市西郊县,十几年过去了,叶修终于找到了季言。

“阿言,我…我一直都不相信,你就那样死了。所以,你只要失踪不明一天,我就坚信你还活着一天,我就会一直找下去。”叶修激动的说着,不禁有些喜极而泣。

“阿言,现在,我终于可以把它交还到你手中了。”

说完,叶修就将画册递给了季言,季言却是呆呆的,迟迟没有伸出手来,半晌,他摇了摇头,声音是干涩的:“不,不要了,我要不起了。”

“为什么?画画不是你的梦想吗?”

“画…画画吗?我…我的这双手已经……”

季言垂下眼帘,低头仔细的看着这双手,径自嗤嗤的笑了出来。

他的这双手,本该是拿着画笔的啊,可是,可是……

这双手曾经抓起垃圾堆里的剩菜剩饭,抢过别人砸过来的包子,拿起沾满鲜血的军刀,面对敌人……甚至是握着枪,无数次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想要结束生命。

“对不起,阿修,不,叶修先生。”季言后退了两步,话中带着刻意的冷落和疏远,“从前的季言已经死了,现在的我,早已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

季言试过作为一个男人赤|裸着身子,承受着另一个男人的侵犯,分明被他抱在怀中,可心却像是掉进了冰窟窿里,冷到了极致;他也试过被每天每天强行的灌药,灌得嘴里苦涩难耐,胃里翻腾作呕,直到失去味觉,再也尝不出任何味道;他更试过挺着大肚子,终日浑浑噩噩,精神恍惚,脑中闪过无数的幻觉,无数次的想死。

“没关系,不再画画而已,只要阿言还活着,还在我眼前就好。”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