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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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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豫不止一次的追问我到底早干什么,只是我小小骄傲的自尊心让我选择缄口不言。

八月伊始,林豫的索纳塔终于修好了。偶然的一天里,他误打误撞闲逛到我工作的地方。见到正在汗流浃背的从货车上搬着啤酒的我,二话没说他拉起我,用命令的口气说:“跟我来,有事。”

大街上,我嬉皮笑脸的说:“林公子,又有什么幺蛾子了?”

“跟我回家。”他说着,只见他眼睛有些红。说完,拉着我向家里走去,“跟我回家,我养你!”

片刻后,我捏着他的脸,说:“别闹,我要上班了。我要自食其力,况且也不能一辈子让人养。”

“白一城,你听好了,我养你一辈子!”他心疼的说着,脸几乎拧成一块,而是我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八月的太阳绽放着从未有过的绚烂光芒,天空一片晴朗。在喧嚣的尘世中,林豫站在我的对面,对我着那些只有他才会说的话。那一刻,心里幸福的滋味从来没有过。我应该给他一个拥抱,就像他曾经抱住我那样。可是,我却只知道站在原地傻笑。

半晌,我对他说:“我记住了,等我老到动不了那天,就去找你养。”

说完,脚底抹油——溜了。

自那以后的很多天里,林豫再也没出现我的工作单位。我猜,他是害怕看到我上班时候烦累的劳动。

每天下班大汗淋漓的回到家,林豫会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水果,之后拿着电风扇来给我吹。忽然有一天,林豫放下电风扇后,坐在我身边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他安安静静的把握抱在怀里,一言不发,沉默了好久,好久……

我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奇妙,过了好久我热得推开他,才看见他一副几欲流泪的表情。

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勉强的扯出一个微笑。他说:“都怪我,我没能照顾好你,你都晒黑了。”

我眨巴着眼睛对他说:“黑了,才有男人味。”

之后,站起来摆出一个夸张的姿势。他被逗笑了,把我按在沙发上,郑重其事的说:“我这有十万块钱,要不你拿去做点什么吧!”

说着,他把银行递给我。我忽然有些感动,十万块,该是他手头所有的继续吧。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他却径自把□□硬塞到我的手里,说:“密码是你生日,明天你就把工作辞,拿着这笔钱自己做点什么,这是命令!”

一时间,我的心里感动如涌。我极力控制住自己的眼泪,把□□塞进他手里,说:“这钱你先留着,等有一天我们一起创一番事业,好不好?”

他面色不悦,推开我摊在沙发靠背上,跟我赌气。我紧紧靠在他身边,点了一支烟,缓缓的问:“林豫,你为什么对我这这么好?”

他说:“没有为什么,因为你是白一城。”

他说着,眼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那时候,他二十一岁,我二十三岁。如今,我二十七岁。多年的时光如曾经的枯枝湮灭在秋风之中,最终化作黄沙漫漫无边无际。可是,林豫说话时的神情,我依然记忆犹新。

曾经有一个人毫不犹豫把他所有爱给了我,只是因为我是白一城。

黄沙蔽日云欲催,

长歌当哭泣玉碎。

三生天机窥破后,

徒留孤城语迟微

☆、第二十三章

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很多年前,林豫曾对我如是说。说这话时,是深秋的一个黄昏。

那个黄昏,我牵着昂立徘徊在楼下,心中怅然若失。夕阳西下中,微风从耳畔吹过,带着微冷的气息。秋天不知不觉中到来了,疾风劲草、西风吹冷。

树叶渐渐的泛黄,随西风飞离枝头。每一片叶子,都是远行在外的游子,它们带着枝头的祝福,随西风飞向远方,可最终是要尘埃落定,停止漂泊。

忽然一个词浮在心海深处,落叶归根。枯叶尚可归根,而我呢?只不过一个丧家之犬。

还记得,每年这个时节,父母都会回到农村收割成熟的玉米。在没有搬到城里之前,我会做好饭菜,坐在场院里将玉米码成整齐的垛,等着他们回家。

那时候,简单而快乐。每天最幸福的就是,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看着父母坐在拖拉机都会从远处的大地里,载着满满的收获行驶在回家的路上。

回到家后,父母都会也顾不得一天劳作后的疲惫,兴奋的细数着当年的收成。

那时候,我十二岁,林豫十岁。那时候的我还在小学,未曾认识褚浩,自然也不认识栓子。而林豫比我低一个年级,个子没有我高,瘦小枯干的。

某一天,他躲在玉米堆里。直到我路过的时候,忽然跳了出来,吓得我把正在吃着的干脆面脱手而出。我气愤的把他按在玉米堆上一顿打,以泄心头之气。

我出了气,他自然不悦,扭头回家,之后几天不和我说。

我忽然想念家里,想念我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如何,会不会也正想念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可是,我终究还是被他们遗弃了,在几个月前栓子婚礼后。他们失望的神情,他们离开时的背影,还有那句“去死”,一件又一件深深的烙在我的脑海中,几乎将我溺死在绝望之中,幸好还有林豫。

兀自思量间,林豫来寻我,见我的表情,一切了然于心。他淡淡的问道:“城哥,想家了?”

“没,有点冷。”

“要不回去看看吧!”

“不回。”

他一时语滞,说道:“你这脾气……也是没谁了。”

看着他无语的样子,我忽觉好笑,说道:“我就这脾气!林豫,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说完,默默点了一支烟。

半晌,他在我耳边窸窸窣窣的说:“白一城,一个孤独名字,仿佛白茫茫的雪原上,一座寂寞的空城。所以,我绝对不会弃你而去。”

冷风吹过他的发丝,他将我揽在怀炉,悄声说:“回家吧,有点冷。”

回家,是啊还有林豫在傍,我不是只是清寡的一个人。一点点温暖在心底荡漾开来,我牵起昂立,和他并排走着。

夕阳的余晖中,留下两人一狗的身影。

回到家里,他已做好饭菜,热气腾的屋子里,温暖的感觉萦绕着。

饭桌上,他对我说:“城哥,明天你下班后,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

“保密!”

吃完饭后,他去上班。不知为什么,我没来由的不愿意一个人呆在屋里,穿上大衣蹑手蹑脚的偷偷跟在他身后,却不小心被他发现了。

看着我一副做贼的样子,他夸张的笑着,我也跟着傻笑起来。

“回家去!”他说。

“不。”我说,摆出一副你要是敢让我回家,我就给你点颜色的表情。

他无奈的解下围巾给我围上,说:“真拿你没办法。”

我任性的站在原地,给他一个白眼。却见他无奈地摇头,笑着说道:“走啊,还愣着干嘛,真是拿你没办法。”

“我说了我不回家!你这人怎么……”一语未了,他已牵起我的手,却是来到他的车子上。瞬间,我明白了他让我走,是为何意。

秋天的夜有些清冷,不宽阔的街上塞满了各式的车子。林豫的车子在拥挤的交通里,费劲周折终于停在他上班的酒旁。

我坐在车子里对他说:“去上班吧,我在这等你。”

“要是累了,你就把车锁上打车回家吧。”说完,他把车钥匙递给我,转身走进酒吧。

一个百无聊赖坐在车上,不知不觉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刚过了九点,离林豫下班还有三个小时。

无聊的点了一支烟,又觉一个人干坐着了无趣味,于是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到附近的肯德基蹭网。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没有之一,因为这个决定害了林豫在而后的日子里,终日与头痛为伴。

我信步来到肯德基,点了一杯豆浆后,寻了一个清净的角落坐下,开始摆弄手机。忽然有人做到我的对面,我感觉到那个只是我的目光,抬起头看去竟是程子初。

程子初凑到我身边,我本能的避开,一瞬间失去了喝那豆浆的兴致。

他尴尬的说:“我,准备离婚了。”

“别告诉我你是因为我。”我压低了声音,可是却掩盖不住我的不屑一顾。

说完,起身欲走,却听到程子初说道:“你还是不相信我吗?”

“既然掉进过井里了,为什么还要再掉一次。”我说着,径自起身向林豫工作的酒吧走去。

不料,程子初追我出了肯德基,一路上与我拉拉扯扯,直到进了酒吧。在酒吧里,程子初忽然安静了,他死死的扣住我的手腕,说:“你怎么会来这里?”

我试图挣脱他的束缚,可终究无济于事,向他怒吼:“放开我!”

我的声音一出,酒吧里的人齐刷刷向我们看来。不消片刻,林豫出现在我身边,他推开程子初,把我护到身后。

看到林豫程子初挑衅的说道:“原来是你,索纳塔先生。”

林豫鄙夷的笑起来:“就是我,你怎么阴魂不散?”

他们两个人唇枪舌剑,隐隐有些山雨欲来之势。他们一副积怨已久的样子,一时间我不明情况,唯有愣忡的看着他们。

程子初不可一世的扬了扬眉毛,挑衅道:“我偏爱这样,怎么?监狱里没呆够?”

林豫回敬道:“你也就那点本事,有能耐你弄死我,没能耐就赶紧滚。”

什么?监狱?我站到程子初面前,问道:“你敢刚说的话什么意思,你在说一遍。”

“我说这位现代先生……”程子初的话还未说,就被林豫一拳打在嘴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他不甘示弱的和林豫扭打在一起。

酒吧的员工纷纷跑了过来,把他们分开了。

看到林豫脸上的淤青,我暴怒不止。走上前,掴了程子初一个耳光,吼道:“你有病吧?”

“我有病,我不有病怎么会做出那些决定!”他怒不可遏,用力的撞了我一个趔趄。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退后了几步,被桌子绊倒在地,沾了我一身的酒水和食物。

林豫见状,迅速来扶我。就在这时,程子初拿起一个酒瓶向林豫走来。

“林豫,当心!”我惊叫着,可是一切已经来不及。酒瓶四碎,一道血迹从林豫的头顶滑落下来。林豫眨了眨眼睛,瘫坐在地上。

我慌张的起身,把他抱在怀里,他看了我一眼,之后就昏过去了。

他的鲜血流出,染红了我的衣服。我从没像此刻一样害怕,害怕他会有任何闪失。

慌乱中,有人拨通了急救中心,林豫被送到急救室。

经过漫长得一个小时,急救室的灯终于灭了。我迅速的窜了过去,把医生堵在门口。

医生口简单的说:“未见出血,经过多种检测,确定只是脑震荡,已经做了初步诊治,还需进一步治疗。”

我悬着的心稍稍平静,对医生不停的感谢。

正说话间,林豫被推出急救室,可却依旧昏迷不醒。原本有型的头发被全部剃光,包扎着洁白的绷带,与他面色惨白相互辉映,失去了往日的帅气。

我忽然意识到,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任性。我开始后悔,如果我没有我当时任性的举动,林豫也不会受到伤害。

在病床上昏迷了一天,他终于醒了,吃了点东西又吐了出来。他虚弱的问我:“白一城,我怎么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选择沉默。

他说:“我好像是承诺过你什么,可是怎么想不起来了。头好痛!”

“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你现在好好养病。”我说着,几欲泪流。都已如此,还要惦记给过我什么承诺?林豫,你是不是疯了?

原来,有一种爱,叫做疯狂!疯得干脆,疯得彻底。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自那次受伤以后,林豫留下了头痛的毛病,这个毛病折磨着林豫痛不欲生好多年。很多个夜里,我惊醒时,他都搓着太阳穴无法入睡,可是却笑着安慰我。

看着他故作开朗的样子,心里拧成一团。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坐在课堂上,和同学们谈笑风生。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正意气风发,奔走于高档办公楼。如果没有我,此时的他或许……

可是,没有那么多个或许,一切都是因为我,我才是罪魁祸首!

我紧紧握住他的手,重重说道:“林豫,三生三世,共渡白发。如果有一天我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不得好死。”

他捂住我的嘴,说:“不要总死来死去,你又不是猫,你只有一条命。其实也挺好,看着你熟睡的样子,很安心。”

之后,十指相扣,静静相依。静夜里,是谁的无眠,守护着你的点点滴滴?又是谁的爱意,化作千丝万缕为你撑起一片天?

片刻后,他淡淡的问道:“你有梦想吗?”

我说道:“没有,你呢?”

他看着天花板,眼底流露出幸福的神色。说道:“有。”

“是什么?”

“不告诉你。”林豫狡黠一笑,片刻后一本正经的说:“我知道你的梦想是什么,其实梦想并不遥远,我们一起实现它好吗?”

说罢,他看向窗外。窗外,一轮狼牙月垂在天边。

传来狼牙月依旧,

情许三生共白头。

不知相思缘何起?

只道月影照西楼。

☆、第二十四章

林豫出院后,我替他辞掉酒吧的工作,让他安心的在家里休养。我开始拼命的加班,只有这样我才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才能好好照顾林豫。

林豫去医院拆线的那天,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地方,说:“看看,小平头!”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若是我剪了这个平头,那该多惊悚。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他的头发终于长出来了,身体也恢复得不错,只是经常会隐隐的头痛。身体恢复后,每天都神秘兮兮的不知忙碌着什么。

这段日子里我马不停蹄的工作,自然也无闲暇搭理他“诡异”的行径,只要他健健康康就足够了。

某一天,我下班回到家后,发现林豫竟然不在家。林豫把昂立丢在楼上不知去向,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我忽然阵阵慌张,那一刻我才知道林豫对我多么重要。

昂立不解思量的钻进阳台的一个角落里,翻来翻去。我没心思理会,拧巴的坐在沙发上,思考着林豫会去哪里。

凝神细思间,电话响起来。我接下,林豫的声音传来,他问道:“你给我打电话了?”

我大发雷霆,喝道:“你去哪了?”

他微微一愣,片刻后笑道:“一会不见,你就这样迫不接待的要见我!”

“还有心思说笑!我都……”

“好了城哥,我知错了,不要生气了。”他像个孩一样跟我认错,之后告诉我一个地址,兴冲冲的说,“你来找我,有东西给你看。”

我迅速赶往那个地方,灯火流转处,我看见了林豫,他正在人山人海中对我微笑着挥手。

我走上前,说:“你干嘛?”

“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拉着我径自走向远处。

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我心中画满了问号,问道:“去哪?”

他未回答,脸上洋溢着熠熠光彩。豁然,他停住脚步,对我说道:“就是这里。”

“什么鬼?公交车站?”

他把我拉到身旁,指着街对面说:“看!”

我顺着他的指的方向看去,只见车辆川流不息的街道对面,一个巨大的牌匾挂在一个门市。牌匾上七个led大字闪耀着光彩——低格设计工作室。

“生日快乐!”他说着,递给我一把钥匙。

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在心底迸发。我颤抖的接过钥匙,这是林豫送给我的二十四岁生日!之后,像离弦之箭般冲到街对面。工作室门口,他站在我的身旁说:“城哥,你不怪我偷看了你的企划案吧。”

一时间,我不能言语,目不转睛的望着他。天色向晚,深秋的冷风吹卷着匆匆归家的人们,天地浩荡间,一双明眸一如既往。

情难自控,紧紧拥他入怀。林豫,我要抱住你!就算此刻天倾地陷、天翻地覆、山崩地裂,也足够了!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出来:“干什么呢?肉麻死了!”

我转过头看去,竟然是吴倩。吴倩似笑非笑看着我们,褚浩站在他身旁附和:“就是,看的都长针眼了。不知情者,还以为你们搞基。”

吴倩用腻歪歪的声音,对褚浩说:“虽然我是知情人,可是我觉得他们就是搞基。”

“别胡言乱语了,两个大疯子!”林豫打断他们,之后拉着我进了屋子。屋里陈列着全套的印刷厂设备。我兴奋的连连连,又跑到屋外面给工作室的门头拍了照片,发到了朋友圈里。并且附上了一句很争气的话——他们不用我,我自己干!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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