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希声下意识看向一边的诺艾尔,他一点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反而脸上的表情一直洋溢着高兴的色彩,随希声随口问了一句:“你住在这里就不感觉寒碜?”
连他和阿也的家住的都比宁起好,更何况一向被家里虫捧在手心养大的诺艾尔。
“要这么想,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诺艾尔挺起胸膛,对随希声显出几分鄙夷,“我之前在外面旅游的时候,睡过一种叫做帐篷的东西,有时候还露宿野外,宁起这个条件算什么?”
随希声悟了。
难怪宁起对诺艾尔也有意思,这孩子也怪好养活的。换做其他雄虫,估计都不愿意住进来,觉得宁起是在糊弄他了。
难怪他在第一次见到诺艾尔和宁起的时候就莫名其妙想要拉郎配。
他们来到待客厅不久,宁起便穿着一身军装,步履匆匆赶来了。
他摘下军帽,递给旁边的侍者,一身风尘仆仆,但仍然保持着风度:“进去说吧。”
他推开一扇暗门,率先步入。
随希声眼神闪了闪,在众人起身后,拉住一脸无知就要跟着走的诺艾尔,对其他虫说道:“先等我说个故事再走怎么样?”
宁起停住了脚步,转身,给了奥斯蒙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你说。”
亚恒也瞪着随希声,一副很看不惯的模样。
但是当事人却毫不在意,他把诺艾尔拉到自己身后:“从前,有一位出身高贵的雄子,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琥珀色的双眼,和英俊的长相。”
“因为家世优越,所以他从小到大有许多选择雌君雌侍的机会。十五岁时,他就与玛尔斯家族的一位雌子订了婚。
然而万花丛中走过,他并不爱这位既定的雌君,之后又陆陆续续看上了好几位其他世家的雌子,一并收进了家里。”
“作为一个雄虫,他说不上好,也不算坏。然而对于他的虫崽来说,他是一个冷漠的父亲,从来不关心他们的死活,就算二儿子发烧到凌晨险些死去,他都还在一众雌虫中流连。”
随希声说到这里,奥斯蒙的手掌已经紧握成拳,但是宁起的表情仍然没有什么变化,看不出什么倾向,他只能按兵不动。
“与雌君大婚的那一天晚上,各大家族都派来了宾客,为这对新人献上祝福。而那位雄子却因为雌君过于严肃而心中厌烦,喝醉酒跑去宴席中间,稀里糊涂强迫了一位雌虫,和他上了床。”
宁起眼瞳瞬间缩紧,几乎变成野兽一样的竖瞳,但他依然不发一言,听随希声说完了这个故事。
“可那位雌子是有雄主的,那位雄子被迫戴了绿帽子,心里恨死了,却又不敢动那位家世显赫的雄子,只能憋下了这口气。那位雄子在与其雌君春风一度之后,竟然起了点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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