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号房里生火做饭,窸窸窣窣声响,又见几缕炊烟飘出,也有人借着夜幕降临,文思泉涌,在灯下奋笔疾书。
食篮里,林氏给裴少淮做了些奶糕,乃是用羊乳、蜂蜜和白面制成,蒸熟后晾干可存放数日,松软甜糯,最适合果腹。
裴少淮将答卷册折好,置入防水袋中,挂在号房墙上,才开始吃晚膳。他净手后,取了两块奶糕、几片肉脯外加一个梨,再倒了杯茶水,细吞慢咽。
他左右的两个号房,好似都是老秀才。兴许赶考多年已经考出经验了,他们俩该做文章时做文章,该歇息时歇息,忙中有序,一事归一事,皆有章可循。
不似有些第一参加乡试的少年人,一会忙着磨墨,一会忙着找镇石,一会又宽衣喝水……时间全耽误在小事上了。
老秀才有条不紊的节奏,给了裴少淮一个安静的答题环境。
裴少淮没那么早睡,于是取了几张草稿纸,将明日可能用到的典故、词句先默写在纸上,方便明日写文章时比对、取用。
亥时,四处号房里传出拆下案板的声响,裴少淮也有些困了,于是将案板取下来,搭在长凳上当床板用。
号房太小,不管横着竖着,成年人都无法伸直躺下,只能蜷着或者坐靠墙上。
十五岁的裴少淮,已然身长八尺,只能坐在板上,倚在墙上,身上披了件薄袄子,闭眼静寐。
夜半时候,裴少淮被一阵如雷般的鼾声惊醒,迷迷糊糊的,险些从板子上掉下来,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贡院里参加乡试,往耳中塞了两团软布,声响小了许多。裴少淮心想,这位仁兄想来是个心宽体胖的,小小号房还能睡得如此酣畅。
又发现不断有秋蚊子袭来叮咬,挂上驱蚊香囊也无济于事。裴少淮带了十余个香囊,他想了想,干脆把香囊拆开,将艾叶粉洒在号房里,如此,秋蚊子总算少了许多。
裴少淮翌日醒来,感觉自己比想象中更加疲惫,幸好他昨日已经基本确定文章思路,不然,按今日的状态,文章的水准要大打折扣。
今年京都的秋日比往年要闷热一些,往年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凉快了,可今日午后,炎日似夏,有些考生平日里闭关读书,身子羸弱,昨夜没歇息好,今日又热得虚出了一身的汗,经此一折腾,竟没能挨下第一场便被拖了下去。
原来,乡试之难不仅在于脑力,还在于体力。
第三日,裴少淮已经作完七篇文章,默诵数遍之后,确认文体、平仄皆无问题,他开始誊抄卷子。
誊抄卷子也并不轻松,一方面要把字写好,另一方面要注意卷面的排版,譬如说句子中出现有“皇”、“圣”等字眼,则要想方设法将其排在每行字之首,绝不可留在每行之末。
有的考生已计算好字数,谁料中间少抄了个字,后续通盘皆乱。
裴少淮早已养成了习惯,誊抄时气定神闲、心如针细,从头抄到尾一气呵成,没有出错。
酉时,乡试第一场结束。
收卷时,每组三名官员,分头执行。收掌官取卷子,统一送至弥封官处,弥封官将学子身份信息折叠后,用白纸覆盖,严严实实封住,再填上编号。
全程监临官在一侧监督。
最后,在骑缝处,弥封官、监临官分别盖上紫蓝色的印章,这份卷子才算掌收完毕。
卷子悉数收完,考生出场。
……
裴少淮只是有些疲惫,算不上精疲力尽,他拎起食篮随人流慢慢走出贡院,在长街外找到了伯爵府的马车。
少津、言成、言归都来了。
“大哥,你慢一些上车。”少津扶着他说道。
“只是有些劳神,我并无大碍。”
街上却有不少学子累倒在地,只能由家人、奴仆背其上车,或者一路背回客栈。
上车后,裴少淮说道:“无需等贴卷了,直接回府罢。”他已检查过几遍,没有失误之处,自不可能会被贴卷,这点信心他还是有的。
言成笑道:“那是,哪怕十个有九个遭了殃,少淮都不可能被贴卷。”
所谓“贴卷”,即由执事官们先概略过一遍卷子,把不合规的卷子筛选出来,当晚贴在贡院墙外,意味着此卷已经罢黜,学子明日第二场不必再来了。
被贴卷的名目不外乎是这几样——交白卷或者折纸漏过一页吃了“白板”的,明显没有答完题目的,文中透露个人身份的,涂改严重或是字迹不清的,文章过于冗长不会中式的……
每回乡试,十人当中便会有一人被贴卷。
裴少淮在府中歇了一夜,八月十二这一日,三更天里再次赴贡院,参加乡试第二场考试,依旧要在号房里待三天两夜。
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章、表各一道。
论,论时策、论历史、论纲常皆有可能,主要还是写文章。
判,即判案,写判词,考察学子对《大庆律》的熟悉程度,看其是否公正明义。
其余几道题则类似于写公文,有规定的格式,只要练习过,难度不大。
这三项当中,最重要的当属判。士子唯有谙熟律令,方具备入仕为官的基本条件。
考官判读第二场的卷子时,亦是优先看判词。
故此,裴少淮先看了五道判题,前四道是关于承袭、产业、失手伤人、避不交税粮等题目,裴少淮皆很快找到了对应的律法,有了打算。唯独最后一道“姻缘案”,出得有些刁钻,裴少淮细读了好几遍。
此姻缘案也可称之为逼婚事。案例中写道,袁娘及笄后,与邻村何大郎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交换了生辰八字立了红帖,由此订下了婚约。谁曾料想,何家靠一纸红帖拴住袁娘以后,竟迟迟不行六礼、迎娶袁娘入门,多次相问也不予以答复。过了十年之久,袁娘年已二十五,本村有孙二郎上门求娶,袁娘不愿再蹉跎岁月,遂嫁与孙二郎为妻,已有夫妻之实。
这个时候,何大郎不肯了,一纸状书把孙二郎、袁娘夫妇告到衙府,请官老爷为其讨回公道,把袁娘判给他当妻子。
问考生应当如何判案。
题目所列即为全部事实,考生不可另外再加条件。
裴少淮心想,按《大庆律》所言,只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袁之间的婚约便成立,这么看,袁娘的行径确实是毁约。可若是判袁娘有错,让她再给何大郎为妻,不免太古板生硬、不近人情了。
十年,那可是女子年华正茂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