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面露崇拜:“真的和电影里演的一样吗?你们会拿着枪和偷猎者周旋?”
赵谟点头,但其实现实比电影里更夸张,他们面临的不只是狡诈凶狠的偷猎者,同时还有阴晴不定的天气和神出鬼没的猛兽野狼。
赵谟现在都还记得那两个中东的走私犯,他们穿成国人的模样,毛衣、西装,但是过于立体夸张的面孔和异色的瞳孔却又无疑能暴露出来他们的中东特征。
特意学过的汉语,标准的只有打招呼和“买货”,
那些即将被中外盗捕者走私出国的猎隼,为了不让其叫唤、移动,它们被缝上眼睛,并被白布裹紧翅膀,然后走私到有需求的中东国家。
最高的价格顶到了十万美金,在那个年代就是天文数字。
而他们一趟下来,少说也要几十只。
一本万利。
也怪不得他们会和政府唱反调,拼了命也要把猎隼带出境。
“好可怜的猎隼。”阮梢道。
赵谟道:“所以后来我就不干了,靠那几年学出来的手艺开了修车铺。”
“你的工作还教修车吗?”
“荒原上任何突发事件都要自己处理,光是修车一年我就能修一百次,小修八十次大修二十次。”
赵谟手指摩挲着阮梢的脚腕:“按摩也是那时学会的,抽筋骨折都是常事,没有医生,要自己来。”
说到医生两字,他神情恍惚,恍然间又回到了那个血淋淋的深夜,如父亲般的师傅挡在自己身前阻挡了来自偷猎者冰冷的子弹。
还没等送到医院,人就走了。
其实也根本送不到医院,佛西草原深处离最近的县城要两百公里,天亮了他们都出不去。
那是把霰弹枪,近距离打中,几十发碎片入体,有医生也救不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