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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痛觉更先一步到达的是,光线。

我睁开了眼睛,屋内很暗,只有我一个人。我意识到这是我刚回到金都的那一天。

那是个梦,仔细想起来,确实,那里的很多细节都经不起推敲,毫无逻辑。

我还活着。

我不知道该遗憾,还是该庆幸。

明明是个梦,她挥刀向我的那一幕却格外的清晰,我可以看见她眼底的恨意和鲜活,那是梦中的我许久都未见过的风景。

我看着天花板,思绪四处飘荡着,半晌,决定起身。

时间是,18点21,是傍晚啊。

我去厨房倒了一杯水,倚在窗边,欣赏其了窗外夕阳。

落日的余晖向周遭都抹上了一层暖洋洋的橘橙色,树在其的描摹下,只留一道道黑色的剪影和毛绒绒的边线。

时间过得很快,窗外暗了下去,抬起水杯发现水早就喝完了。

人总是后知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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