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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 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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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温书梨没忘,属于它的记忆格外清晰。

而沈厌,他做到了,他慢慢开始依赖她。

物理实验失败,他情绪不好会找她求抱。

以往穿沉色又黯淡的衣服,他会尝试新的浅色。

发高烧,他比以往更黏她,会反复叫她的名字,会撒娇,也会变乖。

“但梦终究是梦嘛,都说梦是假的。”温书梨莞尔,“梦和现实相反,我相信那个男生一定会很幸福。”

药物作效,沈厌声线不再哑,恢复了些许,附和她的话,“会的,你说会,他一定会。”

温书梨眉眼弯了弯,“可我不是神明,也没有决定别人命运的权力,我希望每个人都是自由且热烈的,展现他们最好的样子。”

不想对话“伤感”。

思及此,她又想到了什么,“阿厌,我还记得一件事情。”

“说吧,我在听。”沈厌说。

高烧,温书梨说她也经历过,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天是高二十班秋游回来的第二天。

她吹了海风,着了凉,和沈厌发高烧的原因九分相似,整个人很难受。

等待输液的过程中,她第一次见到江辞,江辞手臂受了伤,护士明确和他说不要喝碳酸饮料,但他不听,偷喝还被沈厌抓住了。

然后,又等了一些时间,等到大厅只剩她自己,拔针都没人帮。

关键时刻,沈厌出现,他蹲下身为她拔针,单膝虚挨着大理石地板,像极了求婚。

人总是爱回忆往事的,包括温书梨。

“阿厌,我们现在还没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她的明眸敛着澄澈白光,尤为动情,声线放慢、放软:“但我只接受你的求婚,只接受你的。”

说完,温书梨意识到自己说得过于长远,抿了抿唇,等待他的下文。

行人来往,人影不断穿梭,此时的他们好似青春电影里的男女主角,表达爱意,仅对彼此。

有一段时间,沈厌不喜欢笑,不爱笑。

可人生中出现能让他一眼定情、至死都爱的女孩子,说不清从哪天起,他笑的次数平方般递增。

沈厌的长相偏冷,眼尾狭长似利刃,与常人对视无一丝温度,但与喜欢的人目光交汇,深邃的黑瞳比清泉还要温柔。

眼底藏了她,也藏了黎明。

他不笑的时候,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倨傲、不好相处。

以至于,有女生喜欢他只敢写情书表白。在下课间,他出去打篮球,或者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空闲,小心翼翼地把情书塞进他桌肚里。

“梨梨。”

第一次说出这个称呼,沈厌就爱上了,无法抵抗自己内心的叫嚣,只能再爱,“梨梨,我只会跟你求婚。”

仅此一秒,时间滞缓,每个人的动作仿佛被按下暂停键,一帧一帧的画面濒临定格,美好又安静。

少年视线下落,落在她的莹白耳垂。

是害羞吗?

为什么泛了红?很大面积的红。

“小美女,跟我来吧。”

护士刚来,没有听到他们说的什么,对温书梨招手示意,“药房配好药了,我带你去。”

温书梨慢半拍地“嗯”了声,说了句好。

“那我拿药去啦,你在这等我。”

她心情雀跃,跟在护士后面蹦蹦跳跳的,险些撞到人,还不忘对沈厌挥手。

……

又是他自己一个人。

沈厌抬眸看向天花板,想到温书梨的笑意,还有她的可爱虎牙,蓦然也跟着笑。

又想到刚才的事情,她耳垂红也有可能不是害羞,或许是……过敏,耳朵过敏。

于是,他推着输液架,也朝药房走去。

药房在三楼,需要乘电梯。

拐角到无人长廊,沈厌听到身后有人叫他,是一道沉重、冷淡的男声——

“沈厌。”

少年回头,看清楚是谁后,他抵了下腮,鼻腔溢出一声哼笑。

京城大到能装下不计其数的高楼大厦、成千上万的人,为什么总是那么巧。

“你难道还在记恨我吗?”男人冷笑,开口道:“你母亲……”

“闭嘴。”沈厌沉声打断,不留任何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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