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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三十二节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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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兰花镇后,陈兴第一时间内,就带着人到镇长府报道。

“哦,行了,快去忙吧,别打扰我工作。”书房里,夏德·辛克莱正拿着画笔,在画布上东一笔西一笔地画着。据小伍说,镇长画的是船与大海,但怎么看都像是孩童的涂鸦。定眼看去,右下角还有个掌印,也不知道是谁的。

离开镇长府,陈兴带着人回到兰花镇三队的营区,迅速分配了房间,让他们安顿下来。在这里,男性队员和女性队员是分开营区的。但由于整个兰花镇守备队的女性队员不到总人数的十分之一,所以都集中住在镇上女性办公人员的宿舍楼。

第二天,陈兴就开始着手接管第三小队的地盘。

整个兰花镇有六个小分队,分管六个区域,还有一支直属镇长的城防部队。

其实说白了,城防部队是用于军事的,平时就是训练、巡逻,保护城镇的安全。而陈兴的第三小队,则是对内管理的,除了基本的薪饷外,都是自负盈亏的。如果放在大灾变前的社会体系中,前者相当于“正规军”,后者相当于“地方警察”。

陈兴的地盘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块,分别是商业街的中段、一个社区和两个贫民区。

商业街就是开店做生意的地方,比如阿丽雅的枪械店、狗王的机车店。陈兴每个月,都要向店主收取商业税,然后七成税款上交镇长,三成留下来在作为团队的开支费用。

社区,则是公民的居住地,一般都是镇长的眷属、追随者,或是追随者的眷属等等。总之,就是和镇长有关联的红龙公国公民。

而贫民区,就是流民的聚集地,人口流动性较大,治安也不好。不过他们人数最多,是边缘镇最重要的劳动力来源。比如镇长府里就有不少流民。在服务一定年限后,或是拥有足够的贡献,镇长就会为他们递交申请,加入所在的公国,享有该国的公民权利。

总而言之,陈兴的日常工作就是收取税金和维持秩序。

不过,管这么大的地方,十来个人是远远不够的。这时候,就要靠他自己的经营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聘请更多的“编外人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今的陈兴,也算是个微型领主了。

只是这个“领主”,镇长一个命令就能撤掉,毫无保障罢了。

上午十点,陈兴带着队员们,走上了大街。人员齐全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收税。

“老板,近来生意可好?”陈兴走进狗王的机车店,微笑着问候道。

“来收税的?”狗王看了看陈兴的肩章,又看了看他身后的队员,皱着眉头问道。

“这是上头的命令,我们也是混口饭吃而已。”陈兴略显歉意地说道。上次来买车,对方还给他贷了款的。但一码归一码,现在立场不同了,该收的税还是要收。

“多少?”狗王没好气地问道。

“叶队,这家店的月税是多少?”陈兴转头看向叶阳白柳,问道。昨天晚上,他毫不怜香惜玉地,让三名女性队员通宵查账本,然后将地盘内二十二家商店的商业税全部计算出来。

现在除了资金紧缺外,他还需要通过收税这个举动,向地盘内的人宣誓他的权利。

“9金2银6铜8里。”叶阳白柳翻开记事本看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道。

“怎么这么多!”狗王吃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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