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画舫上其他衣着暴露、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歌妓, 方知欢这身装扮的确令人眼前一亮,别有一番风情。
至少,殷唯和在场不少男子顿时就痴了,殷泽皱了皱眉,觉得有些不妥,但没说什么难听话。
“没事就标榜自己高风亮节,出事就说自己命如蒲柳,这也不妥吧。”望凝青上前一步,将殷泽挡在自己身后,朝着方知欢矜持地颔首。
“别误会,夫君他没有看不起风尘女子,只是看不起破坏别人家庭的蛇蝎女子罢了。”
“你!”方知欢被刺得浑身一颤,一双妙目顿时蓄满了泪花,“我破坏谁的家庭了?柳小姐你和殷二公子定亲之后我便与他井水不犯河水了,这难道也要怪我吗?”
美人落泪,令人心碎,周遭的男子顿时就气愤了起来,殷唯更是目眦欲裂,一副恨毒了望凝青的模样。
“打住。”不等方知欢继续哭下去,殷泽突然满脸困惑地抬起手,“我夫人说的是我和殷唯的‘家庭’,关柳小姐什么干系?”
“……”
场面一时间变得十分尴尬。
方知欢不打自招,瞬间落得了下乘,画舫中的又都是千年狐狸精,她搁这演聊斋,说她没这份挑拨离间的心,就连打杂的侍女都不信。
“我昨夜大婚,这孽畜忤逆家父,跑来青楼买醉,彻夜不归,让我在岳家那边好生没脸。”殷泽淡定自若,说得跟真的似的。
“至于定亲?长幼有序,殷柳两家的割衿之约由我来应,毕竟殷唯因方小姐之故与家父闹了大半年,而我心慕柳小姐。”
殷泽说着,看向方知欢的眸光一利:“明明是这孽畜犯下的大错,方小姐张口闭口都是在攀扯我的妻子,是觉得我殷泽这般软弱好欺?”
“我……”方知欢被质问得气势一滞,眼神惊疑不定地在那蒙面女子与殷泽殷唯之间来回扫视,“可殷二公子分明说过——”
“说过还能纠缠大半年。”望凝青打断她的话,她今日扮演的就是得理不饶人的大小姐,“看样子两位的‘井水不犯河水’也虚得很呐。”
方知欢顿时露出了屈辱的神情,顿时便有裙下君跳出来,指着望凝青骂道:“你这女子,当真好不讲理,分明是殷二对方小姐纠缠不休,方小姐性情温柔,碍于脸面不好推拒而已。倒是你,好好的大家小姐来这等地方,可见也不是什么贞静有操守的——”
“哎呀。”望凝青故作惊讶地以手掩唇,实际斗笠下的面容连个表情都欠奉,“公子这话可真伤人啊,我是听说这有知欢姑娘的清欢楼最是雅致,不少文人墨客乃至朝中学士都将此处视作以笔会友、以墨传情的风雅之地。怎么在公子的口中,这竟是成了好人家的小姐不该来的地方了?知欢姑娘听了得有多伤心啊?”
“你、你你,我、我……”那公子哥被堵得说不出话来,指着望凝青的手抖如筛糠,最后忿忿一拂袖,“牙尖嘴利,本公子不和你争辩。”
“也对,夫人,不必和闲人多费口舌。”殷泽拎起烂泥一样的殷唯,朝着望凝青伸出一只手,“我们回去吧。”
“你、你们……”方知欢眼圈发红,只能在最后踩殷唯一脚来挽回一点名声,“小女子位卑身微,担不起殷二公子厚爱,恕我日后拒不接待殷二公子!”
说罢便愤愤然地拂袖而去,那背影端得是高风劲节。
殷唯被殷泽扛着,听见这话顿时热泪盈眶,想要大声辩解什么却被望凝青团了团手帕堵住了嘴,只能发出一声惨兮兮的呜咽。
“可怜见的。”望凝青毫无同理心地捻起殷唯嘴里漏出来的巾帕给他擦了擦眼泪,小心地绕开鼻涕和口水,“别哭了,回去让厨房给二弟炒个猪心补补形。”
殷泽轻笑出声,点头道:“好,是该补补,免得对蛇蝎掏心掏肺,蛇蝎还嫌他缺心眼。”
殷唯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样的委屈,顿时两眼一翻晕了过去。殷泽说话声音不小,正在上楼的方知欢听见这话顿时崴了腿。
混账男人!方知欢咬牙强忍着疼痛,努力保持仪态地走回了房间。刚关上门就忍不住捂住抽痛的心口,她可是一直都被男人捧着的,哪里受过这等屈辱?
昭勇将军正如传闻一般冷硬无趣,毫无怜香惜玉之情,这种又臭又硬的男人给她都嫌硌牙,以后她绝不要跟这种男人说话!
方知欢怨天怨地,怨不给她半点面子的殷泽,怨不给她踩一脚的柳大小姐,甚至连今晚看热闹没帮上忙的恩客和殷唯都一同怨上了。
“我怎么这么命苦!”方知欢翻箱倒柜地搬出一个箱子,从中取出一个黑色的木质佛钵,钵身已经碳化,纹有叶脉一样古雅的纹路,乍看之下有如虫的翅羽。
方知欢打开佛钵,漆黑的阴沉木碗中有一只拇指大小的玉蝉。那玉蝉呈现莹白的玉色,通体温润秀美,翅根还透着一点俏丽的红。
“玉蝉子,有没有办法让柳袅袅去死!”方知欢怨恨地道,“我从没受过这样的屈辱!”
佛钵中的玉蝉振了振翅膀,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嘶鸣:“傻姑,你要拿什么东西来换呢?”
方知欢听见那个名字顿时竭嘶底里地尖叫了起来:“不要叫那个名字,我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叫那个名字!”
方知欢原本不叫方知欢,方知欢是她后来自己翻书给自己取的名字,方知欢以前的名字叫做“傻姑”,是她那个被书生辜负的花魁娘给她取的。
傻姑继承了花魁娘的美貌,却生来痴愚,单纯天真,软弱好欺,所以教坊里的姑娘都叫她“傻姑”。
傻姑很善良,但善良不能让生于风尘的女孩吃饱饭,所以傻姑在遇见玉蝉子后,便用自己的善良换了一颗七窍玲珑的心脏。
玉蝉子喜欢善良的傻姑,所以它钻进了傻姑的心脏,给她钻了七个心眼儿,从此傻姑就不傻了。
傻姑变得很聪明,不管什么都能很快学会,她变得长袖善舞,极擅钻营,没过多久便声名远扬,超越了她那已经人老珠黄的花魁娘。
当世上的一切都变得唾手可得,傻姑便开始嫌弃以前懵懵懂懂的自己,遇见玉蝉子后她才知道快乐为何物,所以她为自己改名为“方知欢”。
但对于玉蝉子来说,傻姑就是傻姑,怎么多了七个心眼儿,傻姑就不是傻姑了?
“要夺取他人的性命,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玉蝉子回答着方知欢的话,“你美丽的皮囊,你的骨与血,你的眼睛与你能言善辩的舌头。”
“你能付出什么呢?”
方知欢哪个都不想付出,凭什么柳大小姐就那么好命,轻而易举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她不管想要什么都必须拿已有的东西去换?
方知欢无法忘记自己第一次出台时,她好不容易看上眼的那位恩客与旁人笑谈时的言语。
出道即是花魁,那时的方知欢天真并且傲慢,以为自己只要勾勾手指头,男人便会前赴后继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正如方知欢所想的那样,她一舞惊艳了整个南城河的夜晚,而她也如愿在自己在意的那位恩客的眼中窥见了惊艳之情。
“花魁美则美矣,但娶妻果然还是得娶柳大小姐那样的女子吧?”
旁人有些轻佻地说着浮薄的话语,明明只是玩笑,但方知欢没想到那位恩客会突然恼怒地反驳道:“休要将柳大小姐与风尘女子作比。”
说句难听的,方知欢当时幼小的自尊心瞬间被摔得七零八落。她想到母亲说过的话,男人就是这种会一边钟情于你的容貌一边又鄙薄你身份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