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迫切地需要一个人,让她可以踏进牙医诊所。而这个人,最好没用的要命,因为她可以因牙痛而死,却绝不能因为不敢进牙医诊所而被人家看不起,更别说是被一个没用的人看不起。
那一天窝囊地待在校门口的我(窝囊当然是她用的形容词,我觉得那挺多只能称为失意),完全符合她的需求。
「士可杀不可辱!」她说。
不知道能不能说,那真是一个可笑到极点的自尊!不过,不管如何,要不是那一颗蛀牙,也不会让我们两个变成好朋友,它的牺牲也算是相当的壮烈了。
不过,当我们的交情愈来愈深厚,我可以陪她看牙医的作用也渐渐消失了。她说,她发现我没有她想像中的没用。
偏偏,她就是有一口烂牙。
我甚至为了让她进牙医诊所,还捉了表姐的小儿子到诊所门前预备耻笑她,还好,事实证明,那个可笑的自尊还蛮有用的,这一招好歹也让她好好地看牙医好几次。
所以说,要让她被一个她口中称之为娘娘腔的李韶韦耻笑,我看先拿把刀把她杀了还来得痛快一点。
我突然对李韶韦摇曳生姿的背影燃起了谢意。突然觉得在这样一个联谊的场合,透过这样的方式认识这样一个朋友,似乎也挺不错的(至少帮助到陈欣楨啊!虽然看起来她并不喜欢)。
「你要怎么回去?」陈欣楨在替我们两个挡掉了有人好意要送我们回家的便车之后,转头问我。
「坐公车吧!这里离我家很近。」我说,又问:「你呢?」
「坐捷运囉!」她抚着她的左脸,又是一脸因为牙痛而苦哈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