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方大炮赶到时,战斗已经结束,从玫瑰丽丝家开始,跟着血迹,一直大约二公里,直到城墙下消失。
当然,这些血是巡逻士兵留下的,塔克那,桥顿柳下也受伤了,一个手臂被严重抓伤,一个被所谓的狼人一巴掌拍在心口上,吐血不止。
巡城的士兵,总共死了五个,轻重伤八个。中途,当第一队巡城士兵围攻那两人之时,惊动了另外一支巡逻队。暴风城每晚的巡逻队有四支队伍,每队十二人。
也就是说,二十四人,加上大黄牙他们三个,应该是二十七人围殴两人,却伤亡过半!
好在,士兵们也有所获,那个厉害的狼人跑了,另外一个给逮住了。当那个人被押到方大炮面前时,他有些吃惊,是个女的,年纪约三十岁上下,长相相对小巧,五官也还端正,可眼神着实凶悍!
这个女人一见到就破口大骂:该死的,我一定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我要为我的哥哥报仇!
我靠,方大炮摇头,这个治安官到底杀了多少人,怎么个个都要杀他?他不想听她咆哮,让人先押下去再说。
他对那个狼人更感兴趣。
二十七士兵还有个收获,一个士兵将那个狼人的一小块黄毛带着皮给劈下来了,这也是不错的收获,至于是哪个部位的,不得而知,反正毛索索的,看着难受。
他捏着这块带着浓浓腥臭的毛皮,站在城墙边,仔仔细细的检查。城墙边,有一行巨大的脚印,像是人类的,但是人类的不可能那么大,城墙的青砖上,留下一溜儿新鲜的抓痕,一直到城墙顶部。
按照士兵的说法,那只怪物不但气力恐怖,行动敏捷,它还能像猴子一样迅速爬山城墙,然后逃之夭夭。
当图鲁克呼哧呼哧地赶到时,方大炮已经勘察完现场。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狼人都消失几百年了了,哪来的狼人?”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狼人,你看吧,我的神父大人。”方大炮将那块皮毛递过去。图鲁克小心的将皮毛结果,放在火把下小心地看,翻来覆去的看,二分钟后,他呢喃道:“坏了,真坏了,果然是狼人,天哪,怪不得我老觉得要出事!”
“神父啊,狼人真的存在吗?我可不信。”方大炮问。
“你可以不相信,但是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