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梅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又是岁寒三友,长在暖房里从没经过风吹雨打、更是连丁点儿的霜雪都没经过的,自然和外面的那些愈寒愈美、愈冷愈艳的同族不一样着呢。杜云歌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弄了下开得正好的花枝,便有一朵红梅颤巍巍地从枝头掉落了下来,恰巧落入了她的掌心。
她把这朵梅花拢在掌心里,那极为娇艳的红色和她微微带着点粉色的白皙又细嫩的掌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好像是在茫茫无垠的雪地里突然见了位穿着正红的大氅、立在梅树下的美人一样,一见便使人有心驰神荡之感了。尤其是当杜云歌抬起眼,目光下意识地追逐到了薛书雁所在的位置之后才含笑说话的模样,真是让秦珊珊看得眼里冒火心里滴血,只恨自己不是那个万年没什么多余表情的冰山脸,享受不到这个待遇:
我师姐近年来给我移了棵梅树,就在我们忘忧山的习武堂门口呢。
要是哪天你成了秦淮的舵主,年末前来对账和领回执的时候,你来找我,我便指给你看。
幸好秦珊珊的自制力到位,否则的话她肯定就要脱口而出门主要是跟我走,别说一棵梅树了,就算是十棵百棵一园子的,只要你对我笑笑,我就全都给你移过来。然而薛书雁冰冷的眼神已经扫过来了,秦珊珊对此是不怕的,但是她眼下可不是秦珊珊,而是个普通的天在水的姑娘,自然要怕一下的,便赶忙行礼告退了。
临离开大堂前,秦珊珊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看了杜云歌最后一眼,想道,如此美人,即便今晚去拐的时候还能再见,可是夜间的美人终归是夜间的,白日里的执花美人是白日里的,各有各的美,错过了哪一样都不好。尤其是这执花美人,当真是人间绝色,看一眼少一眼,自然要多看看、大饱眼福才是
结果下一秒她就后悔得恨不得自戳双目了。
只见薛书雁貌似漫不经心、但实则动作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地就从杜云歌手中抽走了那枝开得正好的红梅,对她说:
这枝梅开得太好了,要是摆在你房间里的话,香气过盛,怕是要扰了你的清梦的。
你要是真喜欢这个的话,我们这就去折一枝新的如何?选那种只开了一半的,养在瓶子里还能养得更久,岂不更好?
杜云歌由衷赞叹了一句:还是师姐想得周到。
秦珊珊:???请摸着良心说话,梅花香气什么时候还有过盛的这个说法了?也就小门主对你信得那叫一个死心塌地才不会怀疑你闭着眼睛说的大瞎话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被刚刚的那一幕刺激得决定今晚就动手抢人的秦珊珊好不惋惜地砸了咂嘴,觉得颇有种举世无双的妍丽的琼花旁边,却伴生了一头斑斓的猛虎一样,有点煞风景得很。
不管是在忘忧山上还是在峨眉山上,乃至眼下她们一同来到了秦淮,两人的住宿安排都没有任何的变化:要是有套间的话两人就合住套间,杜云歌睡在里面,薛书雁睡在外面;要是没有套间的话,那就算是往一整个屋子里搬个碧纱橱再加张床,把好好的屋子给分成两部分也要让两人睡在一起,峨眉的掌门就是这么干的。
虽说杜云歌武艺不精,这么安排完全是为了保护她而如此考量的,但是这也委实过分亲密了点,要是这么住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的话怕是孩子都有半打了。幸好跟她同住的人是薛书雁,对两人清誉都无碍,要是把薛书雁换成同龄的外人的话,指不定要有怎样的闲话传出来呢。
正因为有薛书雁在外间,所以杜云歌便觉得万无一失了,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格外安心。只是人的梦到底舒不舒心,怕是和有没有人陪着关系不大的,否则的话杜云歌也不会在梅花的清香环绕下入眠之后,却做了个如此惊心动魄的梦了。
杜云歌一沉入梦里,就被扑面而来的血盆大口给吓了一大跳,温热的腥风迎面扑来,真实得都不像个梦了,倒像是她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一样。
她连滚带爬地从刚刚在的那个地方爬走,身后就传来了一阵土石崩裂的声音,阵阵的沙尘从背后飞溅开来,劈头盖面地把杜云歌给糊得迷了眼。她一边往远处跌跌撞撞地跑去,一边努力转过头去想看清刚刚那是怎么一回事,才发现她刚刚在的位置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一道印子,而之前那个差点要了她小命的东西也一直跟在她身后穷追不舍,即便她撒丫子奔逃的时候已经把毕生所学都用出来了,也没能拉开二者之间的距离半分:
那是一头狼。
不对。杜云歌突然反应了过来,即便她再怎么学艺不精,于轻功一事上也不该这么不济的,只要来的不是蓄意想要她命的人,按照她近来刻苦修习的成果,在区区一头畜生的面前怎么说也应该有一逃之力的,何至于此?
果不其然,她伸手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身形还是之前那个梦里的样子,年幼得很,短手短腿儿的,一看就不像是能打能跑的样子;而她失去的,也正是这段记忆,难不成这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个梦就是专门要让她回忆起这段莫名失去的记忆的?
如果这不是梦,而是真的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话
那么幼年之时学艺不精的她,到底是怎样从这头一看就饿疯了的恶狼的嘴下保全了性命的?
第43章赐名二合一
就在这个念头电光火石之间从杜云歌的心上闪过的时候,她突然被迎面而来的一股大力给撞翻在了地上,而正在这时,身后的狼也扑了上来,张开血盆大口就往她的身上咬去
杜云歌下意识地就紧紧地闭上了眼,等待着即将传来的尖牙利爪穿透和撕裂血肉的痛楚。然而预料中的痛楚并没有袭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温暖的怀抱,还有一句依然明显带着塞外胡人口音的:
别动,别跑。
杜云歌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这是自家薛师姐来救她了,而直到这时,她错眼之下才看见为什么薛书雁要把她扑倒在地,因为她发力之下奔向的前方其实并不是什么坦途,而是一道被掩藏得很好的极深极深的裂隙,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看的话,是很难看见隐藏在葱葱郁郁的芳草间的这一道堪称天堑的险恶深谷的。
她这一口气还没松出来呢,就被劈头盖脸浇下来的温热的血雨给洒了个满脸。只见薛书雁咬着牙、抿着唇,瘦削的后背都被狼爪给挠了个皮开肉绽也没松开握着匕首的手,就这样反手一送,那把寒光闪烁的匕首便深深地没入了狼腹!
她的眼神凶狠又冷静,隐约间竟然有点跟这头狼如出一辙的滋味了。
就在这一瞬间,杜云歌突然明白为什么即便五胡乱华都过去了这么多年,人们也对胡人依然避犹不及,哪怕是混血的薛书雁都讨不得半点好了。
不仅仅是因为她那个冷漠得似乎不把任何东西放在心上的眼神。就在薛书雁反手用匕首杀掉了那头恶狼的一瞬间,她们之间的距离已然近到了只要再往前轻轻一凑就能吻上的地步,气息交融间杜云歌发现,即便是身负如此骇人的伤痛,薛书雁的呼吸甚至都不带分毫的紊乱,就好像她刚刚并没有跟恶兽以命相搏、而只是吃了个点心一样稀松平常。
换而言之,她这位胡人混血的师姐,在刚刚救了她的那一瞬间,是真的没有把自己的命放在心上的。
等确定了身后的狼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具尸体之后,薛书雁才反手一推,把它给狠狠地掼在了地上,眉目漠然得就好像刚刚在鬼门关边上打了个滚的不是她本人一样。她扶着膝盖粗粗喘了好几口气,才直起身来对杜云歌言简意赅道:
走了,春护法找你回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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