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低头继续看书,闷闷地说了一句:“好。”
泰茜看他认真读书,转身去迷宫般的书堆里,头一回认真地想要找几本书看看。
比如说……呃,手头这本——
《洛丽塔》?
英俊的青年男子和尚未成熟的青涩少女的故事。
泰茜低头看看自己的飞机场,回头看看英俊的青年男子亨伯特·巴恩斯,默默地拿了一本放在怀里。
复习一下,复习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吧唧哥哥:……总感觉能一拳把人揍晕的不是我是她。
写太妹瓜总的时候脑内脑补的是包租婆
(瓜总其实是个文艺女青年啦……)
第17章 第十七章.救济之家
巴恩斯醒来的时候,想第一件事就是今天早饭吃什么。
他拉了拉被子,把手缩回被子里,侧了侧身,转头去看兀自睡得很香的泰茜。她的眼皮在颤动,巴恩斯想起昨天睡前看的一本书,里面说,睡觉时眼皮在颤动的人正在做梦,最好不要叫醒。
做梦啊……他把胳膊枕在头下,金属胳膊被被子焐热了,硬硬的,枕着还挺舒服,他的眼皮子又有些睁不开了。
做梦,昨晚他好像也做梦了,梦见了什么呢?
他有点想不起来,似乎是摩托,他骑着一辆摩托在山路上,他在追逐着什么,然后只听头顶一声闷雷……
头疼。
是的,头疼,每次头疼之后他就什么都想不起来。
泰茜说什么来着,头疼就要吃布洛芬。
他稍微动了动金属胳膊,这条来路不明的胳膊被塑造成肌肉分明的形状,上头有不同肌肉形状的突.起,他枕在本该是肱二头肌在的位置,眨了眨眼睛,看着睡得嘴里还含了几根头发的泰茜。他伸出右手,轻轻地帮她把头发拨出来。她梦呓了几句,吧唧吧唧嘴。
巴恩斯又有些困。可他不能睡过去,他睡过去之后就没人叫泰茜起床了。今天他们要巡街,今天他们必须要巡街了。他们有整整五个街区要巡逻呢。如果起晚了,工作就得拖延到明天……
巴恩斯抬了抬脖子,看了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七点五十,还有十分钟就得起床了,他得考虑考虑早饭吃什么。
闹钟是他看中的,泰茜生活的这个小仓库原本只有简单的几样家什,是她把他领回来之后,才一拍脑袋想起来要在这里生活一样的,匆匆忙忙领着他上街去采购。他在一家卖杂七杂八小东西的杂货店里发现的这台二手闹钟,上面印着一个有红色星星的盾牌,老板说这是40年代的老古董,他的眼睛黏在上面没有下来,泰茜总是能感觉到他的细微情绪变化,抓起闹钟就往他手里一放,还额外管老板多要了几块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