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陪着大脚板见到了他,他显然对他相当好奇,“你就是莱姆斯·卢平?我的编辑?”
“是的”,莱姆斯局促不安的伸出手,大脚板先生倒是相当客气,他握了握他的手,相当干燥而有力,“合作愉快”,他眨了眨明亮的灰眼睛。
“合作愉快”,莱姆斯羞涩地咧嘴笑起来,这显然取悦到了大脚板先生,他拍了拍莱姆斯的肩,“一会儿再聊”。
这个一会儿过去了很久——直到莱姆斯开始和尼法朵拉·唐克斯约会,这时候苏联已经解体,柏林墙倒塌,索尔仁尼琴受邀返回莫斯科,而莱姆斯在酒吧遇见了染粉色头发的朵拉,她是一名拒绝二元性别划分的酷儿,他们相处非常愉悦——而在一次闲聊中他才知道原来朵拉是大脚板先生的侄女。
莱姆斯总在怀疑大脚板先生其实并不真正依靠翻译这一行吃饭,虽然出版社给他的待遇稳定而优渥,他只是,要找点事情做,但是又不想提笔写小说罢了。在翻完现有的索尔仁尼琴之后大脚板先生开始着手于普宁、屠格涅夫和契诃夫那些零零碎碎的书信、散文和短篇小说,那些对于旧日贵族世界娓娓道来的熟悉验证了莱姆斯关于大脚板先生身世了解到的传言。
他本姓布莱克,有名的医学世家,和詹姆·波特是医学院的同学。同样都是出身优渥,詹姆是为了追求某位高中同学,大脚板先生则是为家庭所。迫他并不喜欢学院的上课内容,沉迷法国和旧俄的小说,偶尔也自己动笔创作(后来那些本来就不多的东西都丢在了原来的家里,大脚板先生也不再动笔)。
最后终于在詹姆的帮助下在老波特先生手里得到了这份翻译者的工作,成功摆脱了家里人的期望和操控。
从跟朵拉约会起他才知道,扉页上雷打不动的“献给我亲爱的小羊”到底是谁。
事实上和小天狼星在一起生活非常有趣,他的工作有自己的逻辑,作息雷打不动——五点半起床,锻炼身体,然后做早饭,等妻子带着孩子离开后就开始工作,上午翻译作品,下午整理资料,看书。几乎是避世隐居的态度,只和有限的几个朋友来往,在晚上招待客人,大部分是老朋友和亲戚,其它时间都和他的俄文书生活在一起,除了遛狗、周末跟俱乐部的朋友骑摩托和去学校接孩子几乎不出门。
多卡斯好奇的问过他,“所以你呆在家里真的就可以吗?”
“没意思”,小天狼星在沙发上伸展身体“你看他们一眼都知道想干什么”。
“所以你当初看到我的时候在想什么?”她晃了晃杯子,把腿架到他大腿上,冰块在加了浓缩橙汁的气泡水杯子里装得叮当乱响,孩子哄睡了,他们在客厅里低声说话,他们生孩子以后就搬进了郊外三室一厅的联排公寓,窗外是梧桐树,挑高够高,并不狭窄压抑。